正文 第4章 我表現好,媽媽才愛我(1 / 3)

你對孩子的愛是有條件的嗎?先別急著否認,來看看我們平常的做法。

如果同齡的孩子都可以走得很穩,可是你的寶寶卻跌跌撞撞;假設其他孩子都能說會道,但你的寶寶卻遲遲不開口;倘若別人家的孩子在外麵都乖巧伶俐、聰明懂事,你的寶寶卻總是和你唱對台戲,也不愛叫人,這時候你會不會覺得很丟臉,甚至在實在忍受不下去的時候嚴厲地批評打罵他:“你再這樣媽媽就不喜歡你了!不要你了!你這個孩子怎麼這樣!……”

不用爭辯,我們的愛是有條件的。我們的付出背後,有我們的期待和想象。一旦孩子讓我們失望,讓我們難堪,或者做不到我們期待的完美時,我們就會收回我們的愛,用貶損甚至懲罰來傷害孩子的自尊心,而他們也自然地用任性和叛逆來“回報”我們。當你被孩子的頑劣氣到頭痛的時候,你有沒有考慮過孩子的感受?他們內心充斥的是難過,是屈辱,是人格的貶抑,是自尊的傷害。

現在都是獨生子女,每家就那麼一個寶貝,幾乎所有的家長都有一種輸不起的心態,所以我們加倍看護孩子,監督他們的一言一行,不允許他們有絲毫的偏差。這樣的結果,最終隻能導致孩子的自尊、自信、責任感和主動精神慢慢被扼殺!

這不是聳人聽聞。純潔的孩子正在對世間的愛產生錯覺,“父母愛我是有條件的,我必須做到才可以獲得他們的愛”。所以他們也開始給自己的愛加上條件,“既然你對我不好,等你老了我也不對你好”,他們的心靈不再溫暖、寬容,他們不愛別人,也不愛自己。

讓我們給孩子無條件的愛,讓他們在愛的海洋裏體會愛,學會愛,懂得自重,無所畏懼,讓他們在愛的環境中永遠快樂,永遠幸福,這才是我們做父母最願意看到的事情。

曾經有個幼兒園老師要我推薦一個小朋友們都喜歡聽的故事,我向她推薦了《逃家小兔》。這個故事寫於1942年,卻仍能吸引一代又一代不同國家、不同文化背景的孩子們,原因就在於,它講述了一個無條件的愛的故事。

故事的大概內容是有一隻小兔子,他突然很想離家出走去看看。於是他就對媽媽說:“我要逃走啦!”媽媽慈愛地回答:“如果你逃走,我就去追你,因為你是我可愛的小寶寶!”

“如果你追我,我就變成一條小魚,遊得很遠很遠。”

“如果你變成一條小魚,遊得很遠很遠,我就要變成漁夫,用釣竿把你帶回家。”

“如果你變成漁夫,用釣竿帶我回家,那我就變成小花,躲在花園裏讓你找不到。”

“如果你變成小花,躲在花園裏讓我找不到,我就變成園丁,還是可以找到你。”

“如果你變成園丁找到我,那我就變成小船,開到遠遠的地方。”

“如果你變成小船,開到遠遠的地方,那我就變成風,把你吹到你想去的地方。”

“如果你變成風,那我就變成小鳥,在你到來之前飛走。”

“如果你變成小鳥,那我就變成樹,好讓你還是可以飛回樹上的家。”

“如果你變成樹,那我就變成小孩跑回家。”

“如果你變成小孩,那我就變成你媽媽,用懷抱歡迎你回來。”

“天哪!”小兔沒轍了,“那我還是不變了,老實地當你的小寶寶吧。”

“好啊!那我們來吃胡蘿卜吧!”媽媽開心地說。

……

這個故事之所以廣受喜愛,就是因為它的安詳幸福,因為其中的那種奢侈的安全感,是多少孩子求也求不到的感覺。

每個父母都是愛孩子的,但要做到無條件地愛,卻是那麼地困難。究其原因是我們對孩子的愛太多,而情太少。情是一種相對平穩但持久的情緒體驗,也正因為是一種體驗,所以我們隻需要抒發,需要表達,就像我們喜歡一本書、一朵花、一部電影,喜歡就喜歡好了,頂多希望表達出這種感受,並不奢求要那本書或那朵花有什麼共鳴。但愛就不同。愛相對於情而言更強烈,更熱烈,更“自私”。愛一個人,就是想讓對方知道,想讓他知道我們的愛,也想讓他同樣地愛我們。這是一種期待,期待回應,更期待彼此的付出對等。所以,是愛都會給愛的雙方帶來一定的壓力。

愛是自我的,更強調我的收獲,看不見對方的付出;而情是利他的,隻看到對方的好,然後體會那種喜愛和崇拜。如果一個戀人過於自我,他(她)就會不斷地要求對方,而且覺得自己委屈、可憐,希望對方為自己付出更多,患得患失,這樣的愛就有了條件。同樣,如果一個父母過於自我,他(她)對孩子的情感付出就不會“無私”,無法完全地理解、接納孩子,做不到無條件的欣賞孩子,隻看到他的不足,於是愛變成了占有,變成了支配,變成了要求,這樣的愛也有了條件。“如果你今天聽話,媽媽就喜歡你。”“如果你繼續表現這麼好,我就給你買玩具。”在你對孩子沒完沒了的感情交換背後,你不是在愛孩子,而隻是在愛自己。

媽媽的困惑

女兒3歲生日那天,我問了她一個問題:“囡囡,你最喜歡誰啊?”女兒乖巧地扳著手指數道:“我最喜歡小姨,然後是舅舅,然後是爸爸、外公、媽媽、舅媽、外婆……”我在想,如果不是外婆手裏還拿著一個大大的生日蛋糕,她沒準兒會把最疼她愛她的外婆放在最後一位。外婆為此難過了好久,更令她不解的是,為什麼她那麼愛囡囡,小公主居然一點都不領情。說實話,聽了女兒的回答,我的心裏也有些別扭。我畢竟是她的媽媽啊,竟然排在了小姨、舅舅、爸爸、外公後麵,明顯的倒數地位。我每天辛辛苦苦地照顧她,和她在一起的時間最長,可在她心中,竟然還不如那些一星期跟她瘋玩一次的大孩子。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結果?其實一點也不難想明白。媽媽和外婆付出的心血多,對囡囡的期望也就高,相對於和孩子發生情緒衝突的機會也就越多。“媽媽工作已經很辛苦了,你要懂事些知道嗎?”“如果你聽話,媽媽就不會生氣,也不會批評你了啊!”“媽媽已經說過很多次了,為什麼你就是不聽呢?”……如果你也對媽媽的嘮叨很頭疼,又怎麼能要求你的孩子心平氣和地接受呢?

更嚴重的是,當我們用這種自以為很“無私”的方式愛孩子的時候,不知不覺地,總會帶有太多的對孩子的要求和不信任,我們假設的前提就是,孩子是做不好的,我要隨時監督他。在幼兒形成依戀關係的關鍵時期,當他開始感知父母的愛,感知這個世界的時候,如果和他最親近的父母、親人都無法給予他一種無條件的、無負擔的愛的話,他又怎麼能形成健康完善的性格體係,以後又怎麼能自信勇敢地麵對自己的未來呢?

排在囡囡喜歡榜上前兩名的小姨和舅舅,對她的關懷和愛就是沒有要求的,他們不會說“你在幼兒園表現不好我就不和你玩”,也不會給孩子施加壓力“我對你那麼好,所以你要乖乖地聽我的話,不然我就不對你好了”,更不會提出令人恐懼的期待“你這次考試要考第一名”。在孩子的感受當中,和他們玩是輕鬆和愉快的,他們的愛是無條件的,和他們在一起,孩子是安全、快樂、無壓力的。

對寶寶而言,家的概念就該是個快樂、自由、輕鬆的港灣,在這裏他不用擔憂,沒有恐懼,也不用為了什麼強迫自己。他會在這裏獲得信任和尊重,他有理由愛自己、相信自己,也相信愛他的人們。但有條件的愛恰恰給不了孩子這些感覺,它會讓孩子變得自卑、憤怒、自我貶低,對外界充滿了厭惡和不信任,這樣在成長過程中慢慢會養成具有缺陷的人格模式,也難以同他人形成良好的人際關係。

01 愛的條件

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們在社會中麵臨的競爭也愈發激烈。由於對前途的不確定性,由於望子成龍的迫切心情,我們對孩子教育的主要目標,幾乎全部轉移到了孩子能否取得成就這一個方麵上。我們有條件的愛就是針對孩子的表現而給予的,而且我們都堅信隻有這種方法可以促進孩子努力用功,戰勝時代賦予的困難並最終獲得令人羨慕的社會地位,成為“人上人”。

所以,在日常生活和家庭教育的實踐中,一般情況下父母都很會使用自己的愛去獎勵或者懲罰孩子,以希望把孩子塑造成自己理想的樣子。當你對孩子的行為表示不認同的時候,你往往都會向他暫時收回你的愛,比如當他不聽話,不能約束自己,或者自私自利的時候,你的表現會立刻不那麼親切。仔細想一想,在這樣的情形中,你是真的要拒絕給予你的愛了嗎?當然不是,你依然愛著你的孩子,即使是打罵的時候,你的心裏還是愛他的。可是,你的寶寶也許還不足以智慧到可以分辨你的嚴厲到底是“我不讚同你這樣的行為”還是“由於你的所作所為,我不再愛你了”。孩子的真實感受是你的愛終止了,起碼是暫時中止了,對他而言,這樣的傷害是致命的。

愛一定是有條件的,這一點毋庸置疑,否則就是沒有原則的愛,就是溺愛。但是,我們對孩子的愛,究竟要以什麼為條件,卻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

不以結果為條件

“我要先看半個小時動畫片再去洗澡,不然我就不洗!”“你要先給我講3個故事,然後我再喝牛奶!”“我就是不睡覺!除非你答應我明天給我買那輛小汽車。”……每天晚上睡覺之前,相信很多家庭都會遭遇這樣棘手的問題。不答應孩子的條件,他們就拒絕聽你的話,哪怕你的要求並不過分,但他們一定要你遵照他們的規則進行。不僅如此,好多孩子幾乎事事都要和父母講條件,麵對這樣“難纏”的孩子,很多父母都無計可施,“這麼小就這麼會講條件,這麼不聽話,長大了可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