虢文公則是諡稱。由於虢文公在周朝的重要地位和影響,所以為了炫耀祖先,保佑子孫,故子段在其名前加上父親的諡號,以為榮耀,以為紀念。所以,鼎、鬲是虢文公之子段在其父死後鑄造的器物。
(二)虢文公是誰?
20世紀50年代,黃河水庫考古工作隊在三門峽上村嶺虢國墓地發掘了一座小墓,出土一件銅鬲,銘文雲:“虢季氏子段作寶鬲,子子孫孫永寶用享。”郭沫若先生認為虢文公子段鼎鬲與虢季氏子段鬲為同人之器,為宣王時期。林壽晉先生在發掘報告的結語部分指出:“我同意這個意見,因為同是虢而有兩個子段是不大可能的,而且兩器的字體也完全相同”。但他們認為虢文公就是子段則是錯誤的。這裏的“子”是兒子之意,器物是虢文公的兒子段所作,並非虢文公所做。
20世紀90年代虢國墓地發掘了一座七鼎大墓,即一號大墓。發掘者根據出土器物組合、形製、紋飾等斷定一號大墓葬於西周晚期。該墓出土有銘銅器41件,其中40件均言明為虢季作器,如鼎銘:“虢季作寶鼎,季氏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虢季簋銘:“虢季作寶簋,永寶用。”有學者認為虢季氏子段鬲與一號大墓虢季器屬於同一時代且在同一墓地被發現,足證虢季氏子段就是M2001墓主人“虢季”之子,一號大墓墓主也就是虢文公子段鼎、鬲銘中的虢文公。
因此,虢文公是諡號,其字簡稱為虢季。虢文公子段鼎是虢文公之子段為其妻叔妃作器。其妻是妃姓家族中排行為三的女子。這個妃姓夫人極有可能是蘇國女子。
(三)保守的虢文公
虢文公的事跡古史有載,他是周宣王時的卿士,地位顯赫。今本《竹書紀年》記載周宣王十五年:“王錫虢文公命。”《國語·周語上》記載周宣王即位以後,廢棄了天子親耕的籍田之禮。虢文公進諫說:“不可以這樣。人民的首要大事是農業,祭祀的穀物靠它出產,人民靠它繁殖生存,一切事業靠它供應充足才能存在,同心和睦的局麵靠它才能興盛,國家財用靠它做基礎,強大的國勢靠它鞏固。正是因為這樣,主管農業的官員才非常重要。”虢文公講述重視農業都是對的,但周宣王沒有采納他的意見,這又是為什麼呢?
西周時在農業方麵實行的是井田製。《孟子·滕文公上》雲:“方裏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意思是說,邊長一裏的正方形田為一井,每井分作九百畝,交由八戶農戶耕作。八戶農戶每戶可得田一百畝,最中間的一百畝是公田。公田由八家農戶共同耕種,待公田上的農事完畢之後,農戶才開始做私田上的農活。公田所得皆上交,私田所得全歸農民自己所有。這一製度又被稱作“籍田”。每年春天,天子舉行親耕儀式,以鼓勵百姓重視農耕。“籍”,就是借民力耕種的意思。這種土地製度的弊端一望而知,那就是公田與平民的切身利益沒有太大關聯,農民的勞動熱情大多都投入在自家的私田之上。外加公田是八家共作,更加重了這一矛盾。所以到了西周中晚期,土地國有形式逐漸遭到破壞,籍田之製已經無法維持,代之而起的是土地私有製的興起。一些大貴族開始出租、買賣、轉讓周天子分封給自己的土地。在這種形勢下,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周宣王開始改革,就是取消“籍田製”,清查人口數量,以人口數量征收稅賦。這就是中國曆史上最早的農業稅兼人頭稅了。
但是,以虢文公為首的守舊大臣認為這一舉措違背了周朝祖製,竭力阻礙。對於虢文公洋洋灑灑的長篇諫辭,宣王不予采納,依然堅決推行革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史稱“宣王中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