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虛名是世界上一個最騙人的東西(2 / 2)

不圖虛名的表現,在唐太宗李世民身上也有。《資治通鑒》第一百九十五卷載:

貞觀十二年(公元638年),著作佐郎鄧世隆上表請求收集唐太宗寫的文章(相當於現在的出個“文集”)。李世民說:“我的辭令,對老百姓有用的,史官都記錄下來了,足可以不朽;如果沒有用處,收集了又有什麼用呢?梁武帝蕭衍父子、陳後主、隋煬帝都有文集傳世,哪能挽救他們的滅亡呢?作為君主,應該擔憂的是不施德政,光靠文章有什麼用?”

唐太宗不出文集,和隋文帝不要“署名文章”頗有異曲同工之處。這二位都是政治人物,而不是文學家,當然不必也不應熱衷於搞這些務虛的名堂。“署名文章”,如果是自己寫的,發表一下倒也無可非議,拿到人家的東西據為己有,就沒這個必要了,而且容易帶出不勞而獲、貪圖虛名的風氣。唐太宗不出文集,這個考慮也是自有他的道理:他作為全國最高領導,畢竟和普通文人不同,此事一旦“操作”不慎,便有可能加重群眾負擔,而且讓官吏們重文章而輕實績。當然,如果他不是領導,隻是一個文人,條件允許的話出上幾本書又是另當別論的事了。

一個人一旦浮名纏身,其實學問早已終結。王選說:“一個人老在電視上露麵,說明這個科技工作者的科技生涯基本上快結束了。”就是這個意思。王選還說過:“中國古代有句話,上士忘名,將名利徹底淡忘;中士立名,靠自己的成就把名立起來;下士竊名,自己不行就竊取人家的。我做不到上士,因為我做不到忘名的地步,但是我不會為了立名而去竊名。”有的人本來靠的就是竊名、買名,如果再不能擺脫“自戀情結”,天天還要捧著那塊金字招牌到處炫耀,與招搖撞騙也就相差無幾。這樣的“大書法家”兼“大作家”,當然令人嗤之以鼻。

《唐語林》卷五寫過王維一個故事,說,“王縉多與人作碑誌,有送潤筆者誤至王右丞院。右丞曰:‘大作家在那邊!’”王維諷刺的這位“大作家”王縉,是他的親弟弟。王縉字夏卿,少好學,與維俱有聞譽。後來做官,也是一帆風順,累拜黃門侍郎、同平章事。可是他卻沒做什麼好事。史書上說他“素奉佛,導帝設道場,致大曆政刑日以陵替”;又說他“性複貪冒,招財納賄,事敗當死”,隻是皇帝可憐其年紀太大,貶官而已。可見也是一個大貪官。這樣一個大貪官,卻喜歡給人寫墓誌銘之類的諛文,貪圖豐厚的酬金,弄得連自己的親兄弟也看不起。那一句“大作家在那邊”,實在發人深省。

蘇軾有一首詞《滿庭芳》,全詞如下:

蝸角虛名,蠅頭微利,算來著甚幹忙。事皆前定,誰弱又誰強。且趁閑身未老,須放我、些子疏狂。百年裏,渾教是醉,三萬六千場。

思量,能幾許?憂愁風雨,一半相妨。又何須抵死,說短論長。幸對清風皓月,苔茵展、雲幕高張。江南好,千鍾美酒,一曲《滿庭芳》。

作者一開始就引用《莊子》中的一個寓言故事,以蔑視的眼光,稱為“蝸角虛名、蠅頭微利”,進而以“算來著甚幹忙”揭示了功名利祿的虛幻,而“事皆前定,誰弱又誰強,”講明名利得失之事,自有因緣,不可與爭;但得者豈必強,而失者豈必弱,因此也無須過分介意。這首詞就告訴人們,隻有擺脫了世俗功名的苦海,才能獲得了精神的超脫與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