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象數思維的具體規則(3)(1 / 1)

雖然一般說來,當位為吉,不當位為凶,但也不能以此為絕對標準,還要看其他多種因素,做綜合考察。同時,當位與不當位也會有發展變化。

另外,據三國時易學家王弼說,初、上兩爻不存在“當位”、“不當位”的問題,因為初爻位卑勢危,陰陽處之皆當深藏勿進;而上爻位極勢危,剛柔居之都應謹防衰危。

上述爻位特征的種種類型,都是剖析爻象的依據。

除此而外,各爻關係的種種類型也是重要依據。所以說,要做綜合觀察。

在六爻之間,由於各爻的位次、性質、遠近距離等因素,常常表現出“承”、“乘”、“比”、“應”的複雜關係,反映事物在複雜環境中發展變化的有利或不利的外在條件。

5。乘

《周易》產生的時代是宗法等級社會,等級觀念極強,臣隻能在君之下,凡相鄰兩爻,如陰爻在陽爻之上,稱為“乘剛”,簡稱“乘”,象征弱者(柔者)乘淩強者(剛者),“小人”乘淩“君子”,結局往往不吉。如連續幾個陰爻都在一個陽爻之上,則這幾個陰爻對這一陽爻都可稱“乘”;若一陰爻在幾個連續的陽爻之上,此陰爻對下麵的幾個陽爻也稱為“乘”,如澤天夬(め),《彖》曰:“柔乘五剛也。”

6。承

相反,凡相鄰兩爻,如陰爻在陽爻之下,則稱為“承剛”,簡稱“承”,象征卑微者(柔弱者)順承尊高者(剛強者),請求援助。這時爻義的凶吉要看具體情況而定,一般說來,兩爻陰陽當位者為吉,兩爻陰陽不當位者多凶。如一個陰爻之上有幾個陽爻,則這一陰爻對幾個陽爻都可稱“承”。

7。比

凡相鄰兩爻,都可稱為“比”。比,是比近的意思。兩爻互比,象征事物處在鄰近環境中的作用與反作用,可通過兩爻的陰陽承乘關係加以分析。“比”的關係一般是預測時間較近的結果。上麵講的乘承,就屬於“比”的範疇。

8。應

在一卦中,下卦三爻與上卦三爻在相應位置上是兩兩對應的(即初爻與四爻、二爻與五爻、三爻與上爻)。對應之爻,如為一陰一陽,互相交感,稱為“有應”;如果都是陽爻,或者都是陰爻,不能交感,就稱為“無應”。爻位的“有應”、“無應”,在剖析爻象時經常用到,這象征著事物之間的諧和、統一與矛盾、對立的運動規律。若六爻由五陰一陽、五陽一陰構成,五陰與一陽、五陽與一陰之間皆為應的關係,如風天小畜(ち),《彖》曰:“柔得位而上下應之。”

各爻之間的承、乘、比、應的關係相當複雜。比如說,“應”就常常受到承、乘、比的影響和妨礙。這構成了複雜的關係網。而各爻關係又與各爻的爻位特征的種種規定性交織在一起,其頭緒之紛繁可想而知,然而非如此也不足以反映萬事萬物的複雜變化。在這裏,以六爻的變化模擬事物錯綜複雜的變化,六爻又是某種事物在某種時空中的象征。所以爻象的推演程式是十分繁複多變的。隻要在每一卦的學習過程中,不斷運用我們上麵所說的破譯“密碼”的要訣,執簡以馭繁,《易經》這座神秘迷宮是可以任人遨遊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卦爻符號是一個開放係統,其象征意義是因時、因事、因人而異的,而卦爻符號的含蓄性、多義性、包容性,又能產生豐富的類比聯想,所以,我們在探討卦理爻象之時,要堅持兩大原則。一是綜合性:要善於體察多種因素,不執於一端,使得我們的推演得出顧及各種因素的綜合性結論。二是靈活性:不能生硬理解卦辭爻辭,機械套用卦理、爻象,要在哲理的悟解中加以靈活運用。需知《易經》所啟示的是“活法”,而不是“死法”,它是變化的哲學,在無窮變幻中顯示的根本大法。

9。下卦、上卦

六十四卦是由八卦重疊組成的複合卦,每卦中包含兩個八卦符號,居下者稱“下卦”,又稱“內卦”,《左傳》稱為“貞”卦;居上者稱“上卦”,又稱“外卦”,《左傳》稱為“悔”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