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周易》的類比聯想思維(6)(1 / 1)

在類比聯想思維階段,人類的思維仍是以一般表象為基本形態。人類還不能把事物的本質特征抽象化,使之脫離感性形態成為抽象屬性;還缺乏表示抽象意義的概念,以至沒有足夠的詞語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和所感知的事物。需要社會約定俗成的詞語的發展遠遠落後於屬於一己的瞬息萬變的感知和思維,人類隻好把已知的具體事物作為判斷、推理、表達的中介,隻好“以其所知,諭其所不知”(《說苑·善說》),於是形成了古人善以“比”、“譬”說理(比喻論證)的思維習慣,如狐假虎威、鷸蚌相爭之類。

語言的發展是需要社會約定俗成的,是滯後的,而個人的思想、情感卻是千變萬化的。

從語言功能的角度看,受到語言及其表意功能的局限。

“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故“聖人立象以盡意。”(《易傳·係辭上》)

“象”有二意:相似,模仿;象征,能像。

王弼《周易注》(卷十)說:

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猶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

“言不盡意”,語言的表達力有限。語言是一般的、概括的,它無法表達個別的、具體的、特殊的意義,特別是在缺乏社會約定俗成的思辨術語的時代,對於“道”的幽深微妙就更難以表達,“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提出了共同的語言策略:“聖人立象以盡意”,追求言外之意,在語言之外尋找那不能言說的“意”。

從哲學觀念上看,基於原始思維“人和各種物之間存在一種神秘的超感覺的互相滲透的關係”而形成了我國古人“天人相類”、“天人相通”、“天人協調”、“天人感應”、“天人合一”的哲學觀念,認為人是天的一部分,應遵循自然規律。或認為自然界有普遍規律,人也服從這規律。或認為人性即天道,道德原則與自然規律一致。總之,古人認為人可以影響自然,自然也可以影響人,天人之間互滲共振,人類可以通過與人事相似相關的自然景象抒情說理。

比如天人一物、理一分殊。《周易》中每一卦都包含天道、地道與人道,也就是說,天的規律跟人世的規律是一回事,所以受早年《周易》思維方式的影響,把自然跟人歸納成同一理。天人相通,“觀乎天文以察時變”(《周易·賁·象傳》),物我互滲,並以己觀物。直覺聯想,內省體驗,或將社會的倫常規範比附外在自然界的客觀秩序,或在自然中觀照自我,隻因天人物我之間存在一絲相似或相關就可“比興”、“類推”,以至“無譬,則不能言矣”(劉向《說苑·善說》)。

從農業文化背景看,據考古發現,我國早在一萬年以前就出現了農業種植,其後在漫長的歲月中,我國始終是以農業生產為主,與自然相依相伴的農業生產方式造成人對自然的依賴,增進了人對自然的感悟,促進了人與自然的情感交融,強化了借自然說理抒情的思維模式。

從宗法等級製的社會背景看,在宗法等級森嚴的社會背景下,君主掌握著生殺大權。臣子若不盡職,不能及時發現、糾正君王的過失,一旦產生不良後果,倒黴的肯定是臣子;臣子若直言君過,逢彼之怒,倒黴的仍舊是臣子。險惡的政治環境逼迫臣子既不能不盡職,又不敢直言君主過失,隻能旁敲側擊,借天象、他物委婉暗示,在夾縫中求生存。在中國古代政治與文學始終糾纏一處,政治家往往也是文學家,故政治家溫柔敦厚、主文譎諫的方式直接影響了民族性格和審美取向,影響了文學創作上對“不著一字,盡得風流”的委婉含蓄風格的推崇與追求。

六、類比聯想對抒情方式、推理方式的影響

類比聯想不是邏輯推理。類比聯想可啟發人的想象、創新,可與邏輯推理並行互補。類比聯想思維方式長於抒情,而拙於說理。

先說長於抒情。

因為抒情與說理的標準是不同的。抒情隻要聯想就可以了,隻要把你這種情感感悟到了就可以了,而且朦矓、靈活、開放甚至產生歧義,反倒可以拓展想象空間,增強審美情趣。這是中國這種思維方式的優點,西方的文學家也非常羨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