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考證,《禮記·王製》曾記載:“夏後氏養國老於東序;養庶老於西序。殷人養國老於右學;養庶老於左學。”“序”,“學”是夏朝最初的養老機構,職能是培育後輩子孫。
到了周朝,執政者對老弱病殘者的生活亦是非常關注。在《管子·人國》篇中,曾有養老,問疾,慈幼,恤孤等事跡的記載,可以明顯看出,那時候養老保健等內容開始產生了。
公元497年,南北朝時期,魏孝文帝下令讓洛陽,司州兩地的窮困患病的老人別坊居住,政府會提供藥物,並提供老人日常起居所需物品。公元521年,梁武帝下令於京師設立孤獨園,專門贍養孤苦無依的老者。
唐朝時期,先進,親民的社會製度與政策使得養老場所製度正式形成。
統治者命人在長安設立養病院,又叫悲田院,專門收養困苦患病,無人可依的老年乞丐。此外,政府還命專人負責老人的日常生活,並讓佛教寺院負責具體管理。
時至北宋初期,執政者下令在汴京設立東,西兩個福田院,功能與唐朝的養病院相同,政府會給老年乞丐們提供口糧和生活費。而後到宋英宗執政時,他又命人增設南,北福田院。至此,這四個福田院可安頓300餘人。
到了明朝,統治者詔令各府縣要設立養濟院,養老場所愈發普及。
清朝康熙年間,清政府下令在北京設立普濟堂,收養窮病孤苦的老人。
與此同時,康熙皇帝命全國各地政府都要照此設立養老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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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事物紀原·貧字院》中的記載,我們可知唐朝的“悲田養病坊”不僅包括悲田院,還包括療病院和施藥院。這是唐朝佛教寺院所設的官府與民間合作的慈善機構。起初,這些機構都設立在帝都,但後來在各州得以普及。武則天執政時,政府設置專門負責管理的官員,但沒沒收佛教的協管職能。
“釘子戶”古代有高人
現在由於城市規劃,很多拆遷工程相繼展開,隨之而來的就是越來越多的拆遷戶。這些拆遷戶中就不乏有些為人強悍,行為極端的釘子戶。不過你知道嗎,這釘子戶高人自古就有。
《晏子春秋》中曾記載,春秋末期,一個名為逢於何的人就是個牛轟轟的釘子戶。他哭訴道,景公因修築路寢台,故將他家的墳地占了。如今其母離世,他希望景公可以準允他將父母合葬。其實他的威脅行為沒那麼彪悍,隻是以絕食至死相逼,與人們哭訴自己無法將母親安葬罷了。這事讓晏子知道了,他決定幫幫逢於何,於是說與景公聽。景公聽完,心中迅速燃起熊熊大火。他對晏子說:“縱觀古今,哪有人會訴求在君王的宮殿裏埋死人的?”想想也是,站在景公的立場看,這的確很是過分。但晏子可不是一般人,在他對景公“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勸說之下,景公毫無異議地采納了他的建議,準了逢於何的訴求。
據說在宋朝也有一檔子類似的事。某年統治者想擴建皇宮,遂派人去與住在皇宮北麵的百姓商量。政府人員的態度還是比較客氣的,可是老百姓說啥也不肯。這幫釘子戶,居然敢駁皇帝老兒的麵子,導致皇宮無法擴建。大宋皇宮是曆史上規模最小的,堂堂一代帝王的住所隻相當於一個節度使的府邸一般大小。宋朝的釘子戶未免也太牛了。不過也能看出統治者還是相當尊重百姓權利的。
由此觀之,在君權至上的封建社會也不乏有那麼強悍的釘子戶,可不是應該帝王至上的嗎,按理說不應該有這種現象啊?其實這也算是曆史演變的必然。縱觀古今,從整體上看,後來的社會確實要先進,強悍於之前的,但有些局部也是會倒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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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會是存在著人權的,隻是成分比較少,力量比較薄弱罷了,畢竟社會的主導力量是王權,人治。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孟子就倡導“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即人權至上,它高於君權與主權;據考證,儒學經典於1687年傳入歐洲,創建西方人權的洛克等人都深受儒家學說啟發。現代人權的哲學基礎就是儒家哲學的人性,德性倫理。雖然這些人權思想並未從實踐上有那麼多的體現,但我們不能否認在封建社會還是有人權思想的存在的。
西施的“大結局”
說到西施,我們都認為她是古代中國四大美女之首。那麼關於她的結局,是一直解不開的謎,為此,人們也在不斷地探尋其中的奧妙,欲破解這個謎團。
宋朝的姚寬是在諸多關於西施的筆記雜記中,早先較早提及西施之終的人。他列舉了西施之終的三種可能的結局:一是被殺;二是隨範蠡泛舟五湖;三是返回故鄉會稽。不過這三種說法哪個是真的,姚寬並未再加考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