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日常生活:點滴中的學問(6)(1 / 2)

儲蓄業務很早就有

說到“儲蓄”,我們最先想到的一定是“中國郵政”。在中國古代,那些富商或者官僚的錢財都是如何儲蓄的呢?從富可敵國的呂不韋到大貪官和糰,那麼多的金銀財寶,名貴古董,怎麼做才不至於被偷或者遭搶呢?

其實“儲蓄”一詞很早就有,根據相關的記錄,最早的“儲蓄”是在戰國時期《尉繚子》中提到過:“民無二事,則有儲蓄。”這句話的大概意思就是說,百姓們不耕作紡織,就意味著他們儲備好了足夠的糧食充饑。從這裏我們就能得知,那時的“儲蓄”大多指的是積存穀物,牲畜之類的實物。

後來隨著經濟的發展,為了方便人們進行交換,人們尋找到一種東西作為交換媒介,這就是貨幣。至此以後,大家從儲蓄實物逐漸轉變為儲蓄金銀和錢幣。到了西漢時期,民間發明的儲蓄方式大概有兩種:一是人們找到了一種名為“撲滿”的儲蓄工具,這種工具主要是用黏土燒成的封閉式小瓦器,在上麵打一個細長的小孔,就像我們今天的儲蓄罐一樣。隻要誰有了零錢,就放到裏麵,直到該瓦器完全裝滿為止。而且要想用的話,除非把瓦器打破才能拿出來。二是“窖藏”,這種方法主要針對的是大宗的錢幣。尤其是那些富貴人家,他們每天都有很多餘出來的錢,總不能每天將其帶在身上,這樣更不安全,走到哪裏還要擔心被偷或者被搶。所以為了保險起見。還是存起來好。可是家裏這麼多人,存在哪裏好呢?尤其是那些紙幣,時間長了沒準還得發黴呢。為了防止這些情況發生,他們就將金銀或錢幣放入一個壇缸內,然後把它封好,尋找一個隱秘的地方,埋藏在下麵。至於地方的選擇,那可謂是千奇百怪,有的在自己屋子的某個角落,有的在床底下,有的在院子裏一個有記號的地方,總之,各有各的想法。

[猜你不知道的]

和糰可謂是曆史上有名的大貪官,聚斂的財富之多,在曆史上可是首屈一指。關於和糰在朝期間究竟貪汙了多少財產,具體的數目確實難以知曉,但是根據嘉慶帝對其查抄後的數目來看,和糰在自己的府邸設有各種儲藏地,比如夾牆私庫,地窖等,裏麵有各種各樣的金銀財寶和黃金白銀。除此之外,為了方便隱藏財產,他還肆意置地置房,收取租金。這些對於和糰來說,都是儲蓄資金的一種方式。

“勝券在握”有什麼貓膩

我們都了解“勝券在握”這一成語,也知道它的主要意思是指當事人很有信心做某件事。但是這一成語中所提到的“券”到底指什麼呢?是我們前麵提到的債券嗎?

其實古代的債券就相當於我們現在所訂立的合同一樣,它對於當事人雙方是一種契約。古時候,人們為了買賣或者由於某些原因想要確立債權債務關係的時候,就要訂立債券,這樣才能讓雙方有所憑證。所以“勝券在握”當中的券實質上指的就是這種契約。

該種債券大多都是用竹簡做成,上麵書寫著當事人雙方希望訂立的內容,然後將其分為左右兩片,雙方每個人都會得到屬於自己的那一片。一般來說,左片稱為左券,應該歸債主所有,這也是日後索債的憑證;而右券應該由借債人所有,這就是借債人償還債務時應該拿出來的憑證。

根據相關的史料記載,《史記》中曾經提到過“公常執左券以責於秦韓”,其實它本身所說的就是這個意思。清朝的大文學家方苞也在《頌銘》中提到過“決勝千裏,如操左券”,其中的“左券”指的就是債主所持有的債券。“決勝千裏”可謂是對該詞最為恰當的詮釋了,因此,對於古人來說,“勝券”和“左券”其實是同一個意思。

[猜你不知道的]

既然雙方訂立了債務關係,那麼總有討債的時候。所以當債主希望拿回自己的錢財或者借債人有能力償還時,他們就要拿出屬於自己的那部分債券,然後將其合在一起,確認債券有效之後,雙方才能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直到借債人將所欠的所有資金全部還清之後,那麼此債券也就會隨之被焚毀,也就是說債券作廢了。

國家也得借債

公債,顧名思義就是國家向人民借錢,這才屬於公債。它是國家選擇的一種在國庫空虛而又急需用錢的時候幫助其渡過困難的一種方式。根據相關的記載,我國最早發行公債的年份是1898年,名為“昭信股票”。發行這次公債的主要原因是為了鎮壓當時的太平天國運動,清朝自從乾隆以後,情勢每況愈下,貪官汙吏橫行,一點一點地腐蝕著清政府的根基。所以麵對如此來勢洶洶的農民起義,清政府顯得措手不及。尤其是在資金方麵,清政府創設了“厘金”,但這也隻是“臨時抱佛腳”,根本不足以拯救即將傾塌的高大建築。為了更多地籌集資金,晚清時期,政府竟然公開賣官,想以此來填補國庫的空虛。還別說,這個方法挺管用,國庫的空缺確實被補上了,但是拿錢買官上任的官員,可是沒有忘記自己的損失,於是他們變本加厲搜刮民脂民膏,希望能夠盡快將失去的錢財收回來。

晚清時期就在這種混亂境遇中維持著飄搖欲墜的局麵。甲午戰爭之後,外國列強不僅要求割地,還提出了巨額賠償。清政府無能,不敢反抗,隻好乖乖地將好不容易籌集到的錢款賠給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