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桃花你就紅來杏花你就白(2)(1 / 2)

韓:

這就怪了,我批評的對象大都是文學圈裏的人,有好些還是文學教授、文學評論家。他們對文學批評分類時,分的那麼細,什麼社會批評、藝術批評、新批評(一個批評流派)、舊批評(我臆造的,借指古典式批評),可說細末不遺,無遠不屆,怎麼到了我這兒就不是文學批評了?實在沒有,我就給他們造一個吧,我這叫品格批評。人的品格,文的品格,也就是說是最低層麵的批評。先看你有沒有基本的人品,基本的文品;如果這些都沒有,你愛怎麼風光風光去,隻要你的良心不受譴責,隻要你晚上睡得著覺。

當下的文學評論和文學批評,也不是說沒有好的,但大多數當不起一個好字。文學評論,還是用文學批評這個詞吧,必須是在一個大的文化態度的觀照下,才有意義;沒有一個大的文化態度,空談文學批評是說不清的。我認為,批評者必須對當下社會文化的基本品質有所認識,不是促進社會進步的,不是促進中國民主進程的,都可說是言不及義。你都沒有起碼的社會良知,奢談什麼文學批評?若說這樣的批評也是批評的話,隻能說是犬儒主義批評吧。文學批評必須先有社會正義感,才能說得上是健康的有益的,沒有社會正義感的批評,隻能說混飯吃。而混飯吃,卻是最能理解的,也是最值得同情的。人總得先吃上飯,才能活下來,才能做點正經事。

李:您回擊指責您借“紅人”炒作自己的說法,“依我的年齡和地位,需要借他們炒作嗎”?但不管您同不同意,在市民讀者眼中,確實不如您“急”的大部分對象著名;您書的名字也暴露出您自己起碼現在並不算很“紅”。您知道,年齡和地位與是否炒作並無必然聯係。那麼您是否打算進一步澄清“炒作論”?

韓:

這話確實是我說的,是對成都一家報紙的編輯說的,他當時給我來電話,我正走在去飯店的路上,就那麼說了。這樣說是不合適的。還是我在書中的一篇文章中說的合適些,這篇文章名叫《別管我是誰》。那些指責我是借批評名人炒作自己的人,應當先分清,我批評名人們的那些話,是對還是錯;在做出判斷前,先不要管我是誰,哪怕我是殺人犯,也屬另案處理的事,與本案無關。如果我說他們的那些話是對的,就應當承認我是對的。這麼多的對的合在一起,就是一大的對,一個大的對的批評家,不就是一個好的批評家嗎?對一個作家隻看他的作品怎樣,對一個批評家為什麼總要懷疑他的動機?這,不說心術怎樣了,至少也是雙重標準吧。

再說我和他們的相比。在一般人的眼裏,我是個批評家,拿一個批評家和一個作家或是學者相比,人們總認為批評家不過是找茬兒,自己沒本事,專找有本事的人的茬兒。這是流俗的看法。批評和創作是不同的專業,批評家有自己的疆域,也有自己的品格,它不是作家門下的清客,也不是學者府上的妻妾。作家寫作時,社會生活是他筆下的素材,批評家寫作時,作家、作品連同社會生活,都是他筆下的素材。你隻說他在這個行當裏做的好不好,不能說他與別的行當的專家誰高誰低。一個一流的批評家,一點也不比一個一流的作家差。我可以汙瀆我的人格,我不能汙瀆這個行當的品格。

這是就批評家這一職責說的,如果我說我就不是一個批評家,批評不過是我捎帶著做的一件事兒,那就又不一樣了。十幾年來,我的主業是現代文學研究與人物傳記寫作,真要對我有個認識,有個界定,該說我的《李健吾傳》、《徐誌摩傳》寫的怎麼樣,這些總與批評名家、紅人沒什麼關係吧。打住。我差點又陷入一個泥淖。我從來沒有想過跟他們中的許多人相比,生來就不配,後來更不配。誌向和為人是兩回事。為人上,我隻想做個平平常常的人,不要受人欺辱,過好自己家的光景。說到紅,我以為他們中的許多人先就難說什麼紅,真要給個顏色的話,隻能說是惡紫奪朱。我不能和他們相比,有人是可以跟他們比的,比如胡適。要是胡適現在還活著,還在大陸,他有那些人的名望大、地位高嗎?這道理有人想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