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桃花你就紅來杏花你就白(1)(3 / 3)

說到“人身攻擊”,不妨多說兩句。有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周忠厚者,在他的《文藝批評學教程》裏說我對謝冕“進行了人身攻擊,不僅有失作為一個批評家的嚴肅,甚至有失文人風範”。我在書中的文章裏反駁說:“我敢跟你打個賭兒,你把你的全部本事使出來,也找不出這麼一句話,這麼一個詞兒。除非你再瞎編上個。”我寫文章用詞造句之講究,是常人無法想象的。再就是在寫作上,我始終信奉這樣一個原則:對於一個成熟的作家來說,有不可說的話,沒有不可表達的意思。用我們老家鄉下人的話說,損死人不償命。既然可以“損”,我為什麼要“罵”呢?較之罵,損不是更有“技術含量”(仿《天下無賊》中的名言)嗎?那些說我對被批評者作了人身攻擊的人,實在小看了韓某人的智商,以為跟他們自己一樣。他們說的是他們的感情或者說是感覺,覺得在我的批評下,謝冕、周忠厚、魏明倫們那麼可憐,還不是受到了人身攻擊嗎?你怎麼就不看看他們做了些什麼事,跟他們做的那些事比起來,他們受到的批評實在跟撓癢癢差不了多少。如果再問一句,憑什麼這些人就敢這麼張狂,不顧最低限度的道德約束,還不是經曆了十幾年的“思想改造運動”,又經曆了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嗎?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的不一定全是牛羊。

李:“批評不全是起於仇恨,還有可能是緣於情誼。”從汪曾祺、王蒙到賈平凹、韓少功,您挑選批評對象的標準是什麼?

韓:

必須說明的是,我並不是一個批評家,也沒有想過當一個批評家,當了批評家,實在是我人生的一大不幸。我上學是個各方都說得過去的學生,大學上的是山西大學曆史係,畢業後到了呂梁山裏,為了改變自身的境遇,才開始寫小說,因為寫小說隻要有紙有筆就行了。最初寫評論文章,是因為到南方某市看望一位朋友,交情原就不淺,那次又盛情招待。喝酒間,他說某人寫他的一篇評論文章沒說到地方,他不太滿意,我便說,回去我給你寫一篇。那時我還沒有寫過一篇評論文章,但我知道我是不寫,要寫就差不到哪兒。回來就寫了篇萬字長文,寫了就寄給《文學評論》,《文學評論》就發了。要是記得不錯的話,寫是一九八二年冬天的事,發是一九八三年春天的事。什麼都不能開了頭,開了頭就刹不住了。此後有朋友叫寫個什麼就寫了,寫得多了,自己想寫個什麼更要寫了。

批評從來不是我的主業,可說是捎帶著做的事兒。先前我是寫小說的,後來寫散文、隨筆較多,進入上世紀九十年代後,就開始研究現代文學,寫人物傳記了。十幾年間,寫了《李健吾傳》、《徐誌摩傳》、《尋訪林徽因》等書。像《少不讀魯迅 老不讀胡適》這樣的書,仍可說是我主業之內的事。要說我的成績,該說這些。現在一說就說我是個批評家,實在讓人喪氣。就像一個農民,滿地綠油油的莊稼人家看不見,隻說地畔上長的幾棵狗尾巴草還清秀可愛,他怎麼能高興得了呢。

寫批評文章,我很少著意挑選批評對象。常是遇上了就寫一篇,或是哪兒要的急了,就寫上一篇。這類文章,思考也許要好些天,寫起來再長也是三兩天的事,完了就丟開不再去想。好在現在的中國文化界,要找個寫批評文章的對象,簡直太容易了,仿照歐陽修的《醉翁亭記》說句大話吧,可謂“環滁皆山也”。至於哪兒“林壑尤美”,那就看我這會兒是醒著還是醉著;就是醒著,還要看是不是有寫批評文章的興致。要是手頭正在寫《少不讀魯迅 老不讀胡適》這樣正經的書,就是再可惡的人與事,再有意思的文章,也不會去寫了。因此,可說那些讓我寫了的人,實在也是他們的造化。至少他們中有相當一部分人的人品與文品,都當不起我的清妙的文筆。

李:您“急”的一些對象說,您沒有確定的文學觀,您搞的那些顯然不是文學批評,您怎麼看這個問題?怎麼評價當下的文學評論或文學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