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郜元寶:一個可怕的文化坐標(1)(2 / 2)

《猶在“二周”之間》文中,郜先生說:“我批評他非要在胡、魯之間妄分軒輊是無謂的,他卻把我的意思歪曲為全盤否定胡適。”韓石山這一套,是在胡、魯之間搞“文人比較學”。

這真是奇哉怪矣!我分了“軒輊”,就是“妄”;你分了軒輊,就是不刊之論。在那篇長文中,你說:“從一九一八年參加新文化運動到一九二六年離開北京,魯迅的成績誰人能比?”比,跟誰比,你可以說是跟許多人比,敢再問一句,你的許多人中,不包括胡適嗎?

非獨此也。郜甚至說,雖然胡適在留美期間,認真研究過美國的民主政體,但他對西方民主的文化淵源及其現實處境並無係統深入的研究;而魯迅呢,其思想行為中並非沒有可以與自由主義相通之處,早期甚至對西方議會民主有過相當深入的了解。還說這種看法是“學術界的共識”。這不是在比,且比出了魯高於胡嗎?

當然,根子不在郜元寶這兒。幾十年來的魯迅研究,說白了就是一個比。毛澤東說,魯迅是“最正確、最勇敢、最堅決、最忠誠、最熱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有了“最”,當然就有“次”;沒有“次”,哪兒來的“最”?有民族英雄,當然也就有民族敗類;沒有民族敗類,哪能顯出民族英雄?“魯研界”的專家學者們,自受命以來所做的,就是“南書房行走”的工作,代聖上草詔,代聖上立言。“立”不了就“圓”——圓聖上之說。聖上說了“最”,他們就引經據典,說確實是“最”。為了證實這個“最”,隻能是把進步營壘裏的其他作家降為“次”;為了證實這個民族英雄,隻能是把非進步營壘裏的作家貶為民族敗類。沒有郭沫若、茅盾這樣的“次”,哪來魯迅的“最”?沒有胡適、梁實秋這樣的“民族敗類”,哪來魯迅的“民族英雄”?

此中,郜元寶的建樹也絕不可小覷。魯迅早年在日本,用文言文寫的那幾篇文章,連魯迅本人都說,為了多得稿費,“簡直是生湊”(《墳·題記》)。郜卻寫了長長的文章,說這幾篇“生湊”中,學問是多麼的博,見解是多麼的高,還有什麼“立人”的思想在金子般的閃閃發光。

郜先生的《又一種破壞文化的邏輯》一文,通篇也都是在比,跟中國比了還不夠,還要跟外國比。先判我個“文人比較學”,為了證明這個“文人比較學”多麼荒謬,郜先生氣勢十足地“比”道:

在英國,至今還沒有聰明人站出來戟指向天,逼問國人“要喬叟還是要莎士比亞?”在法國,至今還沒有聰明人戟指向天,逼問國人“要左拉還是要福樓拜?”在德國,至今還沒有聰明人站出來戟指向天,逼問國人“要康德還是要黑格爾?”在俄國,至今也還沒有聰明人站出來戟指向天,逼問國人“要托爾斯泰還是要陀思妥耶夫”?

多麼有道理!

我來回答:他們沒有把一個定為戰犯且明令通緝,把另一個定為三個“最”且不容置疑;他們沒有把一個壓在十八層地獄,幾十年不出一本書,而把另一個捧上九重天,光注釋本的《全集》就出了一次又一次,時局一有變,馬上就另作注釋;他們沒有把一個醜化為資產階級唯心主義的妖魔,不讓中學生接觸他的著作,而把另一個尊為共產主義的經師,光中學課本上就選文達十七篇之多。改革開放這麼多年了,部頒的中學教材上才羞答答地選了胡適的一首小詩,而魯迅的作品仍觸目皆是。如果這些國家也這樣做,你還怕沒有“戟指向天逼問”的嗎?隻怕比這要嚴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