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讓我們一起謙卑服善(1 / 3)

——致郜元寶先生

元寶,你寫的那篇文章,我看到了。此前就聽朋友說你要寫個東西,看了之後才知道你寫的是個什麼東西。不管寫的怎麼樣,我都要說,你肯批評我,是看得起我。你念舊,我也念舊,在這樣的文章裏,你都不忘說當年我到上海,咱哥倆怎樣在一起喝酒吃飯,我怎樣的“灑脫達觀”。看到這些地方,我心裏熱乎乎的,覺得元寶畢竟是元寶,人善良,心腸好。我還要補充一句,在上海,跟你和複旦的其他朋友們交往,我心裏對你們是很敬重的。不管你們說什麼,我都恭恭敬敬地聽,不懂的地方還要問一問,單怕漏下了什麼。我這人,沒什麼學問,但有一樣可貴的地方,就是我敬重有學問的人。這,我沒說錯吧?

你的文章叫《又一種破壞文化的邏輯》,還有個副題叫《評〈少不讀魯迅 老不讀胡適〉並論近年“崇胡貶魯”之風》(見《南方文壇》2006年第4期)。你批評的不是我一個,而是當今的一種風氣,隻是我和我的書,撞在了你的刀刃上,你才砍下來祭你們的旗:你們的“文化的邏輯”,你們的“現代中國少數值得珍惜的傳統資源”。你是為公,不是為私,僅僅為了批評我和我的書,不值得你,或你不值得勞這個神兒。

看的時候,我一邊看一邊不由得感歎,元寶不愧是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不愧是文藝理論家,不愧是魯迅研究的專家,就是有學問,就是懂邏輯,是理不是理都能說成理且頭頭是道。就是你嘲諷我的那些話,比如說我“將魯迅逐出中小學課本,確可使他升為古往今來神界凡間第一等不忍者,或許申報諾貝爾和平獎都委屈了他”。我看了隻有覺得好笑而沒有一絲的反感,覺得元寶真是可愛,即便生了氣,也還要送我個諾貝爾獎;不像我平日寫文章,怎麼刻薄怎麼來,就是生了氣,連這種虛擬的聲譽也不給對手。真的,我一點都不反感。我隻是想著,看元寶能教我點什麼,讓我在觀點上有所修正,在資料上有所補充,至不濟,在寫文章的方法上能學上兩手。

可是元寶,我失望了,我什麼也沒有得到,得到的隻有一個感覺——你這麼年輕,這麼好學,怎麼思想就這麼僵化,見識就這麼陳腐,說理就這麼專橫,連文章也越寫越差了呢。當然,你是好人,這我一輩子都不會忘的。

你看你都說了些什麼。

我一本書,二十六萬字,你一上來就說,“翻開《少不讀魯迅 老不讀胡適》,一種古怪的三段論推理赫然在目”,大前提是什麼,小前提是什麼,結論是什麼。然後說,“稍具中國現代學術史和學術常識的人”都會知道,這個三段論是怎樣的蹩腳,怎樣的不可信,“從純邏輯立場看,他的結論預先就不能成立”。

接下來的論述中,隻要我說到一個大的概念,你必用一個人或一件事,將它擊破,說絕非如此;我若說到一個人或一件事呢,你必用一番大道理將他或它碾碎,說不足采信。

茲舉兩例。書中用了“留學英美的知識分子群體”這麼個概念,在我看來,這個概念就和一個人名兒一樣不過是個稱呼,我隻是說他們大致的群體特征,從沒有說過凡屬這個群體的人都怎樣,可你看你是怎樣批駁的:

什麼叫留學英美的知識分子群體?留學英美都一樣嗎?不也有克萊頓大學或類似克萊頓大學畢業的方鴻漸甚至比“小方”更不如的角色嗎?

我明明說的是一個群體有怎樣的特征,你卻說一個人怎樣;說就說吧,第一個證據卻是錢書小說《圍城》中的克萊頓大學和方鴻漸先生。照你這麼說,這世上是沒有共性這回事的。如果我說一句中國共產黨是英明偉大的,你會舉一個貪汙外逃的高官來否定嗎?

再舉個事例。在本書的最後一節,我用統計數字說明,中學語文課本上選的魯迅的文章太多了,這個多不是相對意義上的多,而是絕對意義上的多。除過毛澤東,一般作家不過一兩篇,魯迅是十七篇。你既然說“現代中國……罕有可與魯迅、胡適比肩的”,說到這兒就該想到,在相當長的一個曆史時期,中學課本上一篇胡適的文章也不選,現在選了一首詩,從數量上說也絕對不相稱,可你不這樣想也不這樣說,隻是一味地斥責韓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