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節(3 / 3)

像無數狗血劇情一樣,小說臨近結尾總是有個絕症。隻不過這裏絕症的不是男主不是女主,是他爹他娘。

她想過去抱住他,親吻他,安慰他,說:“木頭木頭沒關係。有石頭在哪!”她想說:“會好起來的!沒問題的!明天就都好了。”她幾乎開口都要說這幾句話了,屁股已經從椅麵上微微抬起,要站起來過去抱他了。可是他的手機響了。

那手機放在桌麵上。很清楚地顯示來電姓名。

“華華”。

她的嘴唇隻是微微動了動,什麼都沒說。她的屁股又落回椅麵,坐了回去。

大梁平靜了一下。拿了手機,出去接電話。她想起在小屋裏,她跟他在一起時,林典武來電話,她也要出去接。一報還一報,就是這樣了。

她沒有等他回來。悄悄拿了包,悄悄地離開。結局,就是這樣了。既然不明白為什麼來——其實若明白就不應該來——那麼,還是回去好了。∮思∮兔∮在∮線∮閱∮讀∮

她到底是愛他的。卻還不甘心這樣。所以才會這樣一次次負氣跑開。現在,她連這個也不願承認了。像來時一樣,她安靜地回去了。天已然全黑了。好在還買到回去的票。好在她已習慣天黑。

次日她去銀行,將林典武給她的那二十萬,打進了大梁的工資帳戶。附言裏說:“這是分手費。不用還。”

也算是紅包了。她這樣想。

我能想到的最好結局,就是你們的終成正果。

作者有話要說:

☆、第廿二回(三)

(三)

回京城,上班照常。

或者也還是件好事。在人心情失常,心智失常,隻跟行屍走肉一般活著的時候,還有上班這件事,可以強迫一個失常的人照著正常的路徑前走。

席豐旺的臉色越來越不好看了。當然這也無關緊要,因為可期壓根就不看她。及出了錯時,席豐旺也不來疾言厲色地罵,隻冷冷說一句:“你是不是不想做了?”可期道:“你什麼眼神,連這還看不出來?”席豐旺道:“你不想做,那就走唄。”可期道:“你別忙,早晚要走的。誰最後不走呢?你等我再消遣你兩回。時日到了,我自然走了。”

可期也還惦念著苑春家前日裏曾說要替調崗的事。誰知未及張羅,她自己倒先病倒了,送了醫院去。又還逢他兒子高考,據說上一本懸,因他成績不好。就是在醫院,也牽腸掛肚,不得安生。自己身子不行,還一天到晚打電話,求爺爺告奶奶,隻願將兒子送進個好學校去。

可期路過苑總辦公室那緊閉的紅門,忽然生出與年齡不相襯的感慨。以往過苑總的門,從不曾關,總是半開著。裏麵若不是與人力在敘談,便是跟領導在彙報。偶爾又能聽見她操著姑娘似嗲嗲的聲音跟她兒子通電話。然而現在大門緊閉,悄無聲息。

可期忽然同情她起來。她是領導,能幹,勤奮,於下屬親和,於上司得好評。但她到底不過是太見一名員工。她是母親。人到中年,往回看,年輕時的激情與氣力已燃燒得盡了;往前看,又被日夜生長的白發與皺紋驚擾;往上看,父母年華遲暮,纏綿病榻;往下看,子女漸長,求學成家,亟須用錢;往左往右,身周儕輩緊緊盯著你的位置,隻等你出一點錯,他們好揪著你的小辮子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