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強烈抗議不公正的聯大181號決議,拒絕按照該決議案在巴勒斯坦成立政府。聯大181號決議,不僅沒有給巴勒斯坦帶來和平,反而給巴勒斯坦帶來了暴力和戰爭。聯大181號決議公布後,巴勒斯坦全土沸騰了,到處可見阿拉伯人和猶太人之間展開群毆,殺人放火也變得司空見慣。僅在聯大181號決議案公布後一周內,就有62名猶太人和32名阿拉伯人死亡,傷者更是不計其數。此後,猶太人的恐怖主義團體開始了有組織的報複。當時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還沒有形成強有力的恐怖主義組織,而在抗英運動中形成的猶太人的恐怖主義團體,則到耶路撒冷郊外對阿拉伯村民進行無差別屠殺。猶太人的恐怖主義行動一時使阿拉伯人陷於恐慌之中,許多人逃亡國外,這是第一批巴勒斯坦難民。
1948年5月14日,英國統治當局正式退出巴勒斯坦。與此同時,巴勒斯坦的猶太人宣布成立“以色列國”。美國政府在以色列國成立的當天就宣布承認以色列國。猶太人以為建立以色列國後,他們的苦難就過去了,太平幸福的日子正在等著他們。可是現實卻與猶太人們的夢想背道而馳,就在他們成立以色列國的第二天,阿拉伯聯盟的埃及、約旦、伊拉克、敘利亞和黎巴嫩的軍隊,一齊向以色列發起進攻,第一次中東戰爭爆發。
有一種觀點,認為中東戰爭是阿拉伯國家首先發起的,所以戰爭的責任主要在阿方。我們不應該忘記,阿拉伯國家出兵的原因,是聯合國做出了不公正的裁決。聯合國尚不替他們說話,阿拉伯人還能到哪裏去講理?既然已經無處可以伸冤講理,剩下的隻有兩條路:一條是屈辱地忍受,另一條是站起來反抗。阿拉伯人選擇了後者,這就是中東戰爭爆發的原因所在。
另有一種觀點,認為聯大181號決議是聯合國大會投票表決的決定,不管怎麼樣,阿拉伯國家不遵守聯合國的決議,阿拉伯國家也有錯。凡是在中國受教育長大的中國人都一定會知道“五四運動”。為什麼會發生“五四運動”?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1919年1月至6月,英、法、美、日、意等二十七國,在巴黎舉行的處理戰後問題的國際會議,中國也作為戰勝國參加會議。最後大會經過表決,通過了處理戰後問題的《凡爾賽和約》,該約的第156、157、158條中規定,把德國在山東的全部權益轉讓日本。這樣不公正的裁決把中國人激怒了,引發了全國性的抗議運動,可以說“五四運動”是讓這些國家給逼出來的。
《凡爾賽和約》是得到英法美日意等大多數國家認可的國際性條約,可是中國代表卻拒絕在條約上簽字,不承認《凡爾賽和約》的有效性。這並不是中國有意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作對,而是《凡爾賽和約》不能公正地對待中國的利益和尊嚴。
同樣聯大181號決議對於阿拉伯人來說也是不公正的,阿拉伯人拒絕聯大181號決議,和中國當年拒絕《凡爾賽和約》時的心情並沒有多大區別。不要以為凡是經過投票表決作出的決議,代表大多數國家的意見,就是公平正確的。當年《凡爾賽和約》也是經過投票表決作出的決議,也代表大多數國家的意見,中國人能夠承認《凡爾賽和約》嗎?當時也有一些國家同情和理解阿拉伯人的立場態度,他們對決議投了反對票和棄權票,所以才有33票讚成,13票反對,10票棄權的結果。但那時聯合國基本被美蘇控製,所以一旦美蘇讚成,反對的意見就很難占上風。
中東問題是現在世界上最棘手的國際糾紛。到底誰是造成中東問題的主要責任者,到底是誰之過,這些都不是容易解釋清楚的,不同立場觀點的人也有不同的看法。
中東問題的第一原因:歐洲基督徒對猶太人的迫害。歐洲人對猶太人的迫害,迫使猶太人痛感需要建立一個自己的國家,這就導致了猶太複國運動。如果歐洲人對猶太人再寬容一些,也就不會有猶太人複國,當然也不會有阿以衝突了。
中東問題的第二原因:猶太人對在巴勒斯坦複國的執著。猶太人應該明白,不管到哪裏建國,都難免與當地居民發生民族衝突。如果猶太人到人煙稀少的非洲或南美去建國,遇到的民族衝突可能會小得多。可是猶太人偏要執著地到人口稠密的巴勒斯坦去“複國”,這就難免與阿拉伯人發生激烈的民族衝突。
中東問題的第三原因:美國主導的聯大181號決議。美國過分偏袒以色列,美國主導的聯大181號決議太不公平。如果美國在中東問題上能公正一些,采取按照人口比例劃分領土等較公平的做法,阿拉伯人也許還能接受。聯大181號決議這樣赤裸裸的不公平條約,又讓阿拉伯人如何接受?讓他們的自尊心往哪裏放?在聯大181號決議公布以前,阿以雙方雖然已經激烈對立,但還不至於到相互殘殺的地步。聯大181號決議公布後,阿以雙方才大開殺戒,兵戎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