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敗的原因從哪尋找,這對自己心中的辦事方法和接下來的行動會產生巨大影響。
是當事人本人的原因還是環境的原因
學生成績差,未取得學分時,會說“被那個老師刷下來了!”。在這種情況下,未取得學分的原因就是那個老師,也就是自己以外的外部原因歸屬。於是,那個老師成了難應付、惡毒的老師。但認為失敗是因為自己沒好好學習的學生,將原因歸罪於自己,也就是內部原因歸屬,於是接下來會更加努力地學習。
同樣未取得學分,但學生的歸因卻不同。此外,心理和行動因當事人做出的歸因而異。比如,如將落後的原因歸於老師身上,情感上就會產生憤怒,行為上講老師的壞話。但若將原因歸為自己沒好好學習,進行反省,就會心生自責,從此奮發學習。這種將出事的原因歸屬於某事或某人之上的歸因過程,是個人心理問題,對一個人以後的行動產生巨大影響。
最初提出這種歸因理論的心理學家Heider,由“Na ve(樸素)心理學”的個人思考方式出發,認為心理學是由處於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的普通思考方式,如隱藏的寶藏般積累而成。心理學將這些進行學識性整理,是一種更為適當的研究方法。這種歸因的思考方式是普通人的思考方式之一。
Heider的歸因理論認為,“人看到人的行動,產生原因就在於此的知覺,在行為人本人或環境中的一方中尋找原因。”此外,行為人本人有能力原因和動機原因;環境有問題的困難性和運氣的原因。一個人的成功或失敗的原因,請通過下頁的圖進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