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辦運輸,辦教育(1 / 1)

100多年前,浪濤滾滾的萬裏長江上,一艘艘巨輪快如奔馬,往來如梭;浩瀚無際的東海、黃海海麵,輪船的馬達聲此起彼落,這巨大的怪物噴出一股股濃煙,籠罩著大海,船過處,在海麵劃出一道道痕跡。它們或南或北,往來不絕。

與這幅畫麵很不協調的是:江邊上,海灘上,一隻隻帆破底漏的小船靜靜地躺著,桅杆傾倒,任風雨剝蝕,這些小船的主人早已不知去向。

這對中國人是莫大的刺激。因為奔馳在我國萬裏水域的巨輪並不是中國的,而屬於美國旗昌輪船公司和英國太古、怡和輪船公司。

洋務派被召喚出來了。李鴻章首先提倡舉辦輪船公司。他上疏清廷,指出:“中國要自強,必須先使餉銀充足;要開發餉源,不如振興商務。我國的輪船能上外洋,就能使洋人少得一份利益。我設立招商局的本意就在這裏。”他還說:“各國通商以來,我國沿海、沿江的利益,全為外國商輪所侵占。”創設輪船招商局,“可以使我國內江外海的權益,不致被洋人所霸占”。

但在當時的封建官僚中,像李鴻章這樣的人也不多見。一些昏聵官僚對李鴻章辦輪船招商局大唱反調。內閣學士宋晉上疏,不但反對設輪船招商局,而且主張李鴻章、左宗棠等在上海、福建停止造輪船。清廷竟要李、左、沈寶楨等拿出意見。左宗棠、沈寶楨竭力反對宋晉的主張。李鴻章則說得更加明確:

“中國士大夫拘泥於章句小楷之學,而對幾千年來的這一大變局茫然無知;安於目前的苟且偷安而忘了二三十年來的奇恥大辱,忘了再過千百年如何安定國內而製伏外人的大事,這就是要求停止造船的議論大噪的原因所在……各通商口岸的輪船生意都被洋人占盡。一般的商人利用官船運輸,必然要被洋人擠垮……中國商人應當自立一個運輸公司,自己建造貨棧,自己籌辦保險……”

李鴻章的話比較明確,駁斥了頑固派的謬論,進一步提出了開辦輪船運輸公司的主張。

同治十一年七月(1872年8月),李鴻章令浙江海運委員、候補知府朱其昂負責籌辦招商局。他擬定了輪船招商局的章程20條,主張官商合辦,呈給了李鴻章。但李鴻章批複道:“現在沒有官府的輪船在內,不必官商合辦,應當實行官督商辦。由‘官’統管大局,考察利弊。其他一切由商人自立條例,這樣,商人會很高興,也會響應,借此在中國開一個好風氣,以希望逐漸收回權益。”

李鴻章督辦創立了“招商局輪船公司”。這可以說是中國第一家民營輪船公司,它承攬了朝廷南北貨物的調運運輸約一半的運量。輪船運輸公司成立後,果然是“逐漸收回權益”,效益良好,其隨後展開的客運業甚至擠垮了英美合辦的旗昌公司。

然而,同樣是近代化的進程,李鴻章雖然是認識到了以商業“富國”的重要性,但卻並沒有做得像日本那樣徹底的改革,沒有一開始就將這場改革提高到係統性的高度,沒有像日本那樣自覺性地進入全麵的資本主義的經濟運行體製。

同治十一年(1872)正月,曾國藩、李鴻章第三次上疏,詳細擬定了選派留學生的章程、年齡、經費、管理留學生事務的官員人選等。

清政府終於同意了他們的請求,決定在上海成立一個專門機構,幫助學生補習外語,同時,在美國成立了一個留學生事務所,任命了翰林出身的刑部主事陳蘭彬和容閎為留學生正、副監督。規定選拔十五六歲的青少年120名,分4年派遣,學習期限為15年,學成回國後,根據才幹委任官職,所需經費由海關經費中支付。完全接受了李鴻章等人的意見。

但是,不管李鴻章的道理講得多麼充分,頑固諸老聽不進,也不想聽。

何獨朝中如此!舉國士大夫又何嚐不是視外洋為龍潭虎穴,視外人為魑魅魍魎?

清政府決定派留學生後,李鴻章讓容閎等人去各地挑選幼童,第一批30人之數就無法足額。士大夫不讓子弟報名。容閎在上海隻招了幾個學生,不得已到香港招生。他找了一些熟人,反複開導勸說,才湊足了30人。這些幼童全部出身於貧寒家庭,沒有一個官宦子弟,這就反映出當時士大夫的守舊心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