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70年代以後,日本加緊了所謂“富國強兵”的步伐,積極著手擴充軍事實力。特別是1874年(同治十三年、明治七年),日本侵略台灣的失敗,使明治政府“痛感艦船之不足,向英國定購了扶桑、金剛、比睿三艦”。這是日本海軍部省設立後向外國購置新艦的開始。
與此同時,在海軍發展方麵,日本政府製定了從1883年(光緒九年、明治十六年)開始的8年造艦計劃。決定每年投資330萬日元,計劃建造大艦5艘、中艦8艘、小艦7艘及魚雷炮艦共32艘。8年間,共投資2600萬日元。
為擴大海軍經費來源,明治政府決定從1886年(光緒十二年、明治十九年)發行海軍公債。共籌集資金1700萬元,作為第一期造艦擴張費。到1887年(光緒十三年、明治二十二年),補充完成了二等海防艦3艘。這時,日本海軍已擁有各種艦船22艘。
1888年(光緒十四年、明治二十一年),西鄉從道又提出《第二期軍備擴張案》,這是一個龐大的造船計劃。其中包括建造海防艦以下46艘的五年計劃。至1890年(光緒十六年、明治二十三年),日本海軍擁有完成和正在建造的艦隻計25艘。合計50萬餘噸。
1889年(光緒十五年、明治二十二年),山縣有朋組閣執政。規定海、陸軍大臣隻能從現役軍人中選擇擔任。並將海軍經費又增加100餘萬元,準備建造巡洋艦1艘、炮艦1艘。1892年(光緒十八年、明治二十五年)又計劃建造鐵甲艦2艘、巡洋艦1艘、通報艦1艘。
日本政府在製造艦船、擴張海軍的活動中,始終以中國海軍作為對手和假想敵。
特別對中國北洋艦隊的定遠、鎮遠二鐵甲艦,感到莫大威脅,耿耿於懷,必欲除之而後快。以致那時不僅在日本海軍軍人中盛傳著“一定要打勝定遠”這樣一句流行的話。
甚至在小學校兒童做遊戲時,也把兒童們分成甲乙兩組:一組裝做中國艦隊,另一組扮成日本艦隊,進行以捕捉“定遠”“鎮遠”而決定勝負的戰鬥遊戲。目的是對兒童進行以戰勝定遠、鎮遠“二巨艦作為日本的戰略目標的教育”。
不僅如此,日本為了對付中國定遠、鎮遠兩隻巨艦,也極力製造大船強艦。先後建造了鬆島、岩島、橋立3艘大艦,即所謂“三景艦”。“三景艦”完全是為對付定遠、鎮遠而設計建造的。
其設計規定:三艦排水量均為4000噸,各配備1門32.5厘米口徑的巨炮,以對抗定遠、鎮遠的30.5厘米口徑的大炮。時速比定遠、鎮遠快兩節。鬆島、岩島為法國製造,橋立為日本橫須駕造船廠製造。由於設計要求特殊,工程難度很大,費時6年,到1891年(光緒十七年、明治二十四年)才建成。鬆島、岩島到1892年(光緒十八年、明治二十五年)才由法國開回日本。
由於這3艘巨艦是為了對抗定遠、鎮遠而設計的,片麵追求攻擊能力而忽視了防禦能力。所以日本海軍頭目山本權兵衛曾把這3艘軍艦比喻為“手持利刃赤身裸體作戰的士兵”。由於設計的不合理,這3艘軍艦都存在著艦小炮大、頭重腳輕、防禦能力差的弱點。每發一炮則艦身顛簸傾斜。炮身巨大,左右旋轉困難,發射速度遲緩。
但是,由於“三景艦”的建成,加上原有之浪速、高千穗、千代田等巡洋艦,使日本海軍勢力得到進一步充實。
為了從炮火和速度上壓倒中國海軍,日本從19世紀90年代以後,把建設和擴充海軍力量的著眼點,放在添購速射炮和購置快速巡洋艦上。這時,建艦費用已經空虛。為籌集新的資金,1890年(光緒十六年、明治二十三年),天皇睦仁下諭撥出皇室經費30萬元作為造船費。同時,再向民間征集200餘萬元的建艦經費。同年11月,國會通過了521萬餘元的四年追加建造案。1891年(光緒十七年、明治二十四年),又提出5855萬餘元五年造船計劃。1892年(光緒十九年、明治二十五年)。向英國購買了當時世界上最快的巡洋艦“吉野”。1893年(光緒二十年、明治二十六年)2月,天皇睦仁再次下諭節省內廷經費。6年間,每年撥經造艦經費30萬元。又命令全體文武官員,除特殊情況外,在此期間,一律繳納1/10的薪俸作為造艦費。並決定擴大原計劃之軍艦製造費。計劃在7年中,以1800萬元的巨款,建造鐵甲戰鬥艦2艘、巡洋艦1艘、通報艦1艘。
由於日本明治政府多年來苦心經營,不遺餘力的擴大海軍力量,到1894年(光緒二十年、明治二十七年)甲午中日戰爭前,終於建成了擁有大小軍艦31艘、魚雷艇37艘,排水量達59898噸的1支具有相當規模的近代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