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 3)

清晨,有薄霧。

卓爾背著小背袋從大門裏閃出來,她看見畢群已經倚在對麵的石牆上。

“六點半正,我沒遲到。”她舉起手表。

“是我的錯,我來早了!”他眼中隱含笑意。

“沒有誠意的認錯!”她白他一眼,相偕上路。

“其實,你可以不帶背袋,我帶齊了所有要用、要吃的東西。”他招來計程車,兩人一起上去。

“不行,絕對不行,”她雙手亂搖。“我是水果大王,每天要吃很多水果,否則會不舒服,我帶的主是水果。”

畢群輕輕笑起來。

“你知道嗎?七星山半腰果園無數,桔子、楊桃滿山遍野,不帶也有得吃?”他說。

“啊——真的?真的?”她開心得手舞足蹈。“我最喜歡草山桔子和楊帆,我把帶來的扔了,好不好?”

他像個溫和的大哥哥般望住她。

“扔了可惜,等會兒你背不動時,我替你背!”他說。

“那太好了,其實我最討厭帶這麼多東西旅行,媽媽硬要我帶,”她出個鬼臉。“畢群,你能背得動嗎?我看你瘦瘦的,怕你沒有那麼大的力氣。”

“你可以試試看。”他淡淡地笑。“我是排球好手,更是青年棒球的代表隊,看起來瘦,是表示我肌肉結實。”

“自吹自擂!”她不信。

他沉默一陣,慢慢從襯衫口袋裏拿出個皮夾,又翻出裏麵的幾張照片。

“你自己看。”他遞給她。

果然是青棒代表隊,那張照片他們正在領獎,很神氣的樣子。另一張是他在打排球,站在頭排中間的位置,正跳得好高準備殺球。

“你以前的樣子比較正常,”她再看一下,還給他,“比較像年輕人,比較有陽光。”

“現在呢?”他也望一下自己的照片。

“現在比較古怪、比較偏激、比較陰沉,仿佛對世界上所有的事都不信任。”她說。

“說得很對啊!我是這樣子的!”他說。

“別以為我隻是高中生,其實我很會看人,而且還蠻準的;同學都很服我!”她笑。

“我相信你的話。”他,凝望她一陣。“至少你說對了我。”

“你真如我說的那樣?”她卻又懷疑了。

“你說是就是咯!”他不置可否。“我並沒有那麼深刻的了解自己,我很懶!”

“不信,怎麼會不了解自己?”她稚氣的。

“那麼,你告訴我,你了解自己嗎。”他笑著問。

“我!?我當然——”她大聲的講,然後又壓低了聲音。“我當然不了解自己,我還小嘛!不必緊張的!”

“但是你講的話很成熟,很有道理1”他說:“連我這比你大六歲的人,也很服你!”

“你是逗我開心的,”她嬌憨的笑。“我才不信你很服我,不可能的!”

“要怎樣你才信?”他反問。

“總之不信,你鬼扯。”她把臉轉向一邊。“如果我的話都算成熟、有道理,那麼劉芸呢?”

“劉芸!?誰?”他被弄糊塗了,怎麼莫名其妙的就又鑽出一個人來了呢?

“啊!你不認得,劉芸是我好朋友,我同班同學,她是不跳舞,不玩的。她隻愛念書,功課好棒,講話又有深度,你若看見她,一定會服她的!”

“我不怎麼服女孩子,除了一兩個以外。”他說。

“先別下定論,下次我讓你見見她再說,”她直搖手。”我都服她,你怎能不服?”

畢群隻是笑而不語。小卓爾以為他真的服了她,所以她服的人,他一定也應該服氣。

“你笑什麼?你以為我說謊?”她有點生氣了。

“不,不,我認為你講得對,”他立刻說:“不必去見劉芸,我一定會服她1”

“不許口是心非,劉芸是我好朋友!”她說。

“我發誓。”他舉起右手。

她笑了,覺得自己贏了,她實在稚氣。

“我告訴你,你若見到劉芸一定會喜歡她,她像你一樣的喜歡運動,但較安靜、沉默、對交朋友也很挑剔,要不要下星期我介紹你們認識?”她天真地說。

“喜歡是一種感覺,一種緣分,不能說個性相同就會合得來,”他說:“而且我不喜歡經介紹而認識朋友,那很不自然,我喜歡有緣分的相遇。”

“有緣分的相遇?”她問。

“就像我們倆!”他說:“我們一起到達舞會地點,一起按門鈴,然後跳舞,我又送你回家!”

“先是巧遇,後來就是有人故意的了!”她指著他笑。”你來清我跳舞,怎能說是巧遇?”

“我——不想失去機會!”他說。

“什麼機會?!”她追問。

計程車停在汽車站門外,他們下車,剛才的話題也被打斷了。在長途汽車站買好票,乘了去陽明山的車,在最後一排找到位子坐下。

“為什麼中學生都喜歡坐最後一排?”他好奇地問。

“可以作怪啊!”她皺著鼻子,好像個可愛的小哈巴狗。“最後一排,誰來理你又吵又鬧呢?”

“你也喜歡又吵又鬧?”他盯著她望。

“有時候啦!”她笑。“大多數的的候,我喜歡看別人笑鬧,那很有趣的。”

“很聰明,有人來幹涉的與你無關。”他打趣。

“那倒不會!我最喜歡代人出頭,有時候啊,黃狗偷吃,黑狗當災!”她說。

“你承認自己是黑狗了?”他笑。

“你這家夥,專喜歡抓人小語病,”她一本正經地搖頭。“你這人不正派,有點邪。”

他明顯的呆愣一下,好一陣子才笑。

“我大概是有點邪,我自己也覺得。”他淡淡地說。

“真了?怎麼邪法?什麼地方邪?”她稚氣地問。

“很難講,”他聳聳肩。“其實——我很講江湖道義的,不信可以問我的朋友。””江湖道義?!”她很驚訝的。“那是什麼?而且——現在還有‘江湖’這一道嗎!”

他微微皺眉,好半天才說。

“我是指——朋友之間的一點義氣,”他停一停,“又不是武俠小說,哪有‘江湖’呢?”

“不,不,我聽人說現在的江湖就是黑道,就是不良少年,就是黑社會;”她睜大了眼睛。“可是我沒有見過,大家都是人,又沒在額頭上寫字。”

“你認為黑社會很可怕?”他問。

“他們是不良少年、甲級流氓,為害社會、無惡不作的,”她稚氣的。“我遇到他們也不會怕,最多大家同歸於盡,是不是?”

他又笑了。

“同歸於盡?你怎麼想到這四個字?”

“是真的嘛?我這人很剛烈的,寧死不屈,”她說。突然又壓低了聲音,“不過——你知不知道?聽說黑社會的人也很講江湖義氣的!”

此話一出,兩個人都呆了。剛才畢群還在說他很講江湖道義,現在——卓爾說黑社會的人講江湖義氣,這兩種義氣——可有關係?

“啊——對不起,我不是指你是黑社會!”她歉然地笑。“我是聽人這麼說的。”

“如果我真是黑社會的人,你會怎樣?”他問。很輕鬆,但眼神是專注的。

“不知道,真的,我不知道。”她搖頭。”我覺得你不像黑社會的人,就算是——你並不是壞人啊!”

“謝謝你這麼講。”他笑。

“什麼意思?你真是黑社會的人?”她吃了一驚。

“不,我當然不是,我隻是一個最普通、最平凡的學生,”他淡淡地笑。“我這種人,大概黑社會也不會收我!”

“當然啦!黑社會的人都是窮凶極惡的。”她說:“我們還是不要講這些,怪可怕的!”

“怕什麼?”他望著她。

“萬一旁邊有他們的人,我們就吃不完兜著走了。”她把聲音壓得好低。

“沒那麼嚇人,黑社會的人也分青紅皂白,”他搖頭。“沒惹他們,他們決不會來犯我們。”

“但是我們分明在講他們的壞話。”她說。

“算了,這算什麼壞話?小兒科。”他搖頭。

“你好像很了解黑社會似的。”她反問。

“是。”他承認。“我服役的時候,下麵有兩個兵是黑社會的,他們的處世、待人都不同於一般人,他們自有他們的一套,而且——我發覺還很不錯。”他說。

“好!我告你同情黑社會。”她指著他。

“不,黑社會中當然有令人發指的事,但也有一些頗有意氣的兒女,”他慢慢說:“我比較欣賞有豪氣、講義氣的人!”

“物以類聚,你本身大概是這種人。”她笑。

“是!”他垂下眼簾。“我對他們沒有排斥感。”

她望著他半晌,終於搖頭。

“畢群,你是很難了解的,”她說:“你似乎有好多不同的麵,每一麵都有一個不同的你!”

“是吧!我有多重性格,我承認。”他點頭。

“那——你這人豈不是很可怕?”她叫。

“不會,麵對你的,我永遠隻有一個麵,我保證。”他說。

七星山在關渡附近,麵對淡水河進入太平洋的入口,除了一麵有駐紮的軍營外,山腰其他地方大多數是果園。更高一點的就是樹林了,連人走的小路都看不見。

卓爾和畢群爬了將近四小時,在中午一點多鍾的時候終於到達山頂。

其中的路途是艱辛的,有時被小樹枝鉤住了衣服,有時又順著鬆散的山泥滑倒,不知道摔了多少交,衣服也都鉤破了,他們終於到達了目的地。

平日並不慣於爬山的卓爾辛苦得連氣都喘不過來,畢群一直在幫她,先是拖著她的手,後來她幾乎半個身子都掛在他手臂上,拖拖扯扯的,也不知是怎麼到達的。

卓爾事後也不怎麼記得清楚,反正累得隻想倒下地,就此不動。但路途中畢群的幫助和扶持,卻已深留在她心底。

在山頂她堅持要在樹上刻字留念,畢群說什麼也不肯,他說,他最主要的是真正上來過了,何必留下痕跡?他要讓自己在世界走一遭,卻不留下一絲痕跡。

卓爾不懂他在說什麼,自顧自的刻著“X年X月X日,卓爾到此一遊。”樹幹很堅硬,刻起來很困難,她全身都在冒汗,他卻不肯過來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