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開元中興(2 / 2)

劉威不用問就知道這老東家定然是全成都唯一一家獨門獨戶做“石燭”買賣的,但他卻不準備把這筆買賣直接成全了他,而是和廣大群眾一起研究為什麼“石燭”燒起來耐久難聞,如何使得它不難聞的話題。開完這個會後,劉威卻是大大放下心了,看來以後不必為自己的發電機沒油擔心了。

話說回來,還是說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的建設劉威采用的自然是後世那些無良房地產商人的做法,簡單點說就是將就人家的骨頭榨人家的油。造價低廉的長亭自不必說,這些竹木結構的亭子用稅款就能全搞定了,在這上麵是玩不出什麼花樣的。

劉威的計劃就是出讓四條步行街上的地皮建築權,告訴那些客商地皮是國家以租賃的方式出讓,等於白送似的隻收一點象征性的手續費,而地皮上的建築建好之後客商可以使用六十年,並且不限製任何不包括地皮的交易。一開始客商們對這個說法還有些迷糊,當時民間的地產交易都是買斷契約,也就是買一塊地那就是完全的買斷了,隻要不改朝換代,作為土地的所有者將世代擁有土地的產權。對於這種租賃的方式,而且還是一租就租六十年的說法還是第一次聽說。原本一下成都本地的商人還計劃著拿一下翹,再考慮考慮再思量思量,但很多外地客商卻是看出了好處,急急忙就簽下了好幾塊地皮,這一下成都的本地商戶們可就坐不住了,隻得聯手出擊掃蕩地皮。

其實外地客商的想法並不複雜,他們根本就沒考慮這六十年產權的問題,他們隻想著拿下土地蓋好房屋再倒手出去賺上一筆。

因此,劉威隻是做了個規劃,不但一分錢沒花反到賺來了手續費和商業街。

至於倉庫和官營性客棧,也是按照同理來辦。

另一方麵,計劃了良久的稅率改革也施行了起來。

由於南宋的稅種主要分農稅和商稅,並且商稅極低,隻有三十稅一,而前不久蒙古也學著南宋把商稅的稅率定為三十稅一,因此讓劉威很被動。但作為一個後世人,自然是明白農稅和商稅孰輕孰重,因此劉威頂著滿朝大臣們的壓力,製定了針對商業的兩個新稅種。

首先,劉威強製將原本的商稅從三十稅一提高到了十五稅一,不過所有經過市舶司厘定過稅款的貨物在漢國全境隻征一稅,此稅種專門針對各種行商。也就是說,貨物隻要經過市舶司厘定簽押開單繳稅後,就可以憑著稅單在漢國全境內交易買賣,不論是買方還是賣方都不必二次征稅。

其次是新稅種工商稅,此稅種則是針對坐商,也就是開店貿易的店家,稅率為二十稅一。工商稅的收取方式是由市舶司通過店家的進出貨物清單帳目來厘定上家的交易額度,然後收取相應的商業交易稅。

當然,兩稅征收的監督任務自然是有監察部負責,並且製定了非常嚴厲的懲罰措施。

劉威采用的手段在眾臣眼中可謂是標新立異,也有些驚世駭俗。

劉威規定,凡貪汙、受賄、勒索、以不正當方式獲得大量財務的,財產來源不明的官員,金額在一定範圍內隻杖責其家屬,不責其人。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的除了抄家滅族之外,還將在監察部設立於城市中心的碩鼠牆上為其立像、立傳,並且開放為公眾瞻仰,讓其遺臭萬年。

在古代,貪官出得多也殺得多,雖然一些正史和野史多有提及,但還真沒有那個朝代將對貪官的懲罰提高到為其立像、立傳的高度,雖然劉威的做法看起來要比起朱元璋貪汙六十兩就剝皮實草的酷刑來,要人性化許多,但威懾力在宋代還是非常巨大的。縱然貪官們貪汙成性,卻也是有人害怕遺臭萬年的,要知道“貪官不怕死,怕死不貪官”,可這些貪官們唯一怕的就是被自己的家族或者親屬、甚至不相幹的後人戳脊梁骨。

隻是被人寫個名字在史書上就已經遺臭萬年了,要是真的在碩鼠牆上立像、立傳,那怕不是要遺臭萬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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