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家逢巨變(2 / 2)

麵對一個不再哭也不再笑,不再開口說話、沒有語言交流能力,也沒有危險意識和自控能力,千百次教一句“我叫橙橙”都學不會,對親人不親、對熟人不熟,連媽媽都不再依戀,對陌生人不感到陌生,可以隨時被人領走的孩子,作為母親,紫月覺得自己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找不到活著的意義。

趙斯文在這種時候再度提出離婚。他先是責備紫月一手製造了女兒的災難,導致他一輩子走不出痛苦的陰影,繼而請紫月放他一馬。他曾懇求過黃婉萍,“紫月現在已經很慘了,離婚的事可不可以暫時緩緩?”黃婉萍流著淚說:“她慘?我不慘嗎?沒問題,你可以不離開你的家。可是我夜夜做噩夢,我不知道自己還能撐到什麼時候!”趙斯文回過頭來,流著淚,發短信懇求紫月,請她一定原諒他。他無法接受眼前這些殘酷的現實,不敢麵對未來的日子……

這一回,紫月不再做任何掙紮,二話沒說,簽了離婚協議。

簽字的時候,她沒流一滴淚。她發誓,不會再為這個男人流半滴淚。他冷靜而義無反顧,態度堅決得沒有商量的餘地。紫月知道,吵著鬧著要離婚的夫妻一般是離不了的,冷靜地提出這個問題的,通常就難以挽回了。也根本不必挽回,失去愛的婚姻,就好像沒了地基的房子,一隻碗碎掉了,用多麼高質量的膠重新黏合它,它都恢複不了原狀。尤其是這種時候都能開口提離婚,在孩子病得連父母都不再喊一聲的時候,仍能狠得下心拋棄母女的男人,留在身邊能有什麼用?就算他後悔了,收回離婚的說法,她也不能要他了,得一腳把他踹出去。對一個連親生骨肉都可以放手的男人,你還能把幸福的希望寄托在他身上?若是這樣,那就不是他的問題,隻能說明這個女人是笨蛋中的極品,愚到極致!這樣的男人不如讓他趁早滾!滾得越遠越好!越快越好!

張巧燕反複詛咒豬狗不如的趙斯文頭頂長瘡、腳底流膿,咒他今生再也不會有孩子,孤獨到死。咒完之後,又流著淚提出一個殘酷的建議:把孩子的撫養權讓給這個垃圾。這樣即使離婚,他也沒法逃避這個本屬於他的責任!孩子是兩個人的,孩子出事,憑什麼男人逍遙,女人苦一輩子?紫月一口回絕了母親的提議。既然這個男人已經豬狗不如了,怎麼可能把骨肉交到豬狗不如的人手裏?

張巧燕勸女兒,“紫月啊,你想想,人生之事十有八九不如意,很多事不能兩全啊。你還年輕,不能不為今後的路想想。現在的狠心換來以後的安穩,該撒手時就得撒手。離婚這事,不能他說怎麼樣就怎麼樣,你得有自己的主見。你以後還得過日子,得有自己的新生活。要生活就首先得有經濟能力,有經濟能力才會有解決其他問題的能力,才能有說話權。孩子這麼小,不能放棄治療。可你現在就憑雜誌社那仨瓜倆棗,吃飯都成問題。孩子跟著你,也是死路一條,不如先把孩子交給他,等你將來有能力了、生活安穩了,可以再把孩子接回來……”

紫月堅決否定了母親的建議。這個男人沒有資格做爸爸,怎麼可以把孩子交給他。孩子管他叫爸爸是投錯了胎,可孩子管她叫媽媽卻不能讓她繼續投錯胎。簽下協議的那一刻,紫月身體內所有對這個男人關於愛的一切,統統隨著沒有流出的眼淚化作憎惡與仇恨。她恨不得他立即從地球上消失,讓她永遠不再見到。

兒子要離婚,趙洪波和張巧燕老兩口打也打了、罵也罵了,隻差雙雙給兒子下跪了,“紫月是個好媳婦啊,你幹嗎迷了心竅要離婚啊?再說孩子這個樣子,你這時候提離婚那是禽獸才幹得出的事啊!”無論怎麼勸、怎麼罵,趙斯文都不為所動。趙洪波扇兒子耳光,又扇自己耳光,鄭緒芳還發動親朋好友,輪番作戰,企圖說服趙斯文回心轉意。可趙斯文始終堅持一句話,“放過我吧,放我走吧。”老兩口見他九頭牛也拉不回,隻好放棄,順從“天意”。趙斯文淨身出戶,孩子和房子留給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