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審美意識是具有代表性的,它不僅是“兩浙”作家新的審美意識確立的標誌,同時也反映了中國新文學的主流審美意識。正如周作人所指出的那樣:“中國文學中,人的文學,本來極少。從儒教道教出來的文章,幾乎都不合格。”周作人:《人的文學》,《新青年》1918年12月15日第5卷第6號。無論是魯迅的“爭天抗俗”的審美理念,還是周作人“人的文學”、“平民文學”的審美主張,在審美意識上都鮮明地表現出了對古典“和諧”審美意識的批判精神,一種對新文學新型審美意識的建構精神。。“兩浙”作家為新文學選擇“崇高”型審美意識,與近代以來那種被新思想、新文化喚醒的中國人民的審美理想是趨於一致的,與整個中國新文化的發展方向也是趨於一致的。
當然,從審美意識發展過程上看,“對立”、“崇高”型審美意識並不意味著終極。曆史是螺旋式上升與發展的,向更高層次的“和諧”回歸,應是這一個螺旋式發展的終極。從這個角度來說,“對立”、“崇高”型審美意識是在“偏至”中發展過來的,本身就充滿著矛盾、充滿著悖論。打破和諧、崇尚對立、追求崇高,表明其自身不可能是完整的、定型的。這種狀況反映在中國新文學的美學建構上,人們從中可以看出中國新文學美學建構的動態性、發展性和矛盾性特征。
審美意識的確立,往往是在人的廣袤的精神世界中完成的。既然人有一個與宇宙相仿的精神世界,那麼,人就得不斷地給它構築一個相對應的模式,確立相適應的意識原則,想象出種種神話,演繹人生,透視心靈,從中觀照人的生存、生命、精神和命運。隨著古典“和諧”審美理想的分崩離析,一個完整、完滿和充滿樂感的精神世界消逝了,取而代之的將是一種多元的、離散的和孤獨、憂患的心靈世界。如果說受古典“和諧”審美意識的製約,古典文學的想象往往是偏重於追求靜態的物像與寧靜、淡泊之心靈鏡像的糅合,呈現出一種靜謐之美,那麼,受現代“對立”、“崇高”審美意識的製約,新文學的想象則往往是偏重於追求動態的物像與騷動不安、充滿憂慮、矛盾和苦痛之心靈鏡像的糅合,呈現出一種動感之美。中國新文學就是生成在這種特定的審美語境之中。“兩浙”作家對此所作的審美選擇,其意義在於:在破除古典“和諧”審美意識的同時,也力圖用新的審美理念來對傳統進行創造性的轉化,進而在曆史與現代的交彙點上,構築一種新的審美意識、新的審美範式,並以此深刻地展現處在轉型之中的現代中國人的心靈意識和精神世界,表現現代中國人全部的苦痛和全部的希冀,傳達現代中國人那發自內心的渴望富強、邁向自由的心聲。
文學想象(Literatureimagination)的能指對象和書寫譜係的勾畫,無疑是受不同的審美意識所指引的。同時,使文學想象具有意義並發揮特定的審美功能,並不隻是單純的心理意識的直觀作用,也不隻是心靈鏡像的簡單顯現,而是一個個心理事件和特定的文化要素及審美感知,以及相對應的審美意識、審美觀念的奇特糅合。實際上,任何一種形式的文學想象,其背後都隱含著一種深邃的文化意義和審美意義。這當中也包含了相對應的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的因素,以及相對應的時代演變因素和人文精神元素,如宗教、道德、民俗、神話、傳說,等等。相比較而言,受古典“和諧”審美意識的製約,中國古典文學的想象和書寫,往往呈現出兩種走向:一是圍繞著自然靜物中心而展開,偏重於對精致、小巧、優雅的自然靜物的審美選擇與詮釋,如自然季節周而複始的交替,自然靜物如植物中的梅、竹、花草,動物中的雁、鶴、蟬,景觀中的雨、霧、明月等;二是圍繞君、父、家、國中心而展開,偏重於對以君王為代表的國家形象(在家以父王為代表)的審美選擇與詮釋,如人物形象譜係中的帝王將相等,使之與特定的文化心境相對應,並賦予特定的審美意義,生成特定的意象和形象(如特定的人物形象),從中傳達出與之相對應的審美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