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1 / 3)

周來祥在論述中國古典美學屬性時認為,中國古典美學“基本上屬於古典主義”,因為古典主義“以素樸的唯物主義和辯證法為思想基礎,強調差異、雜多的統一,以和諧為美,以人與自然、物與我、再現與表現、感性與理性的和諧結合,作為藝術的理想。。以“和諧”為核心的古典審美意識,追求理想與現實、感性與理性、現象與本質、再現與表現、內容與形式的單一,樸素、諧和的統一,並在審美感知和審美想象上,注重審美直觀性和經驗性的把握和傳達。

“兩浙”作家對古典審美意識進行了揚棄性的批判,如魯迅就對古典的“和諧”審美意識進行了全麵的梳理和批判。在他看來,古典“和諧”之美的具體功能特征,就是使人消除缺陷和不平,保持“超穩定”的社會結構狀態和心理平庸的平衡狀態。對由古典“和諧”之美“四平八穩”式的審美規範,魯迅表示了強烈的不滿,譬如,對由追求“和諧”而提出的“大團圓”、“十景病”、“類型化”等,他就提出了強烈的批評,認為其直接的結果就是為國民製造出了一條“瞞”和“騙”的“奇妙逃路”,並且日益的墮落,缺乏“直麵人生”的勇氣。周作人在論述“人”的文學時,也明確指出:“全是妨礙人性的生長,破壞人類的平和的東西,統應該排斥。”周作人:《人的文學》,《新青年》1918年12月15日第5卷第6號。顯然,在中國新文學的視域中,古典的“和諧”審美意識,作為一種曆史形態,如果不對此進行創造性的價值轉換,它也就難以再適應新時代審美發展的需要。

如何打破古典的“和諧”,邁向現代的“對立”、“崇高”,為中國新文學選擇、建構與之相適應的審美意識,就成為中國新文學建構新的美學標準的關鍵。中國新文學大多直接以近代西方文化、文學和美學的價值尺度為參照係,選擇以近代浪漫主義、現實主義審美意識(其中也包括後來的現代主義審美意識)為主導的現代審美標準。這種審美意識的核心是強調人與對象之間(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人與自我)的“對立”與“崇高”,追求的是以“對立”、“崇高”為代表的審美理想。反映在文學領域,就是要求文學能夠正視現實人生,表現以“對立”、“衝突”為主導線索和特征的人生內容,注重反映人生的缺陷和內在矛盾,真實地暴露和批判現實人生和社會的黑暗與醜惡,表現人生不可調和的悲劇,引起人們對自身生存境況和前途命運的高度關注,強調個性化的人物典型塑造。故“十九世紀以後的文藝,和十八世紀以前的文藝大不相同。十八世紀的英國小說,它的目的就在供給太太小姐們的消遣,所講的都是愉快風趣的話。十九世紀的後半世紀,完全變成和人生問題發生密切關係。。在魯迅看來,近代西方文學前半部,還顯得安寧、平和、消閑,而隨著文明進程的發展,後半部的對立、衝突、動蕩,則是顯而易見的。這說明從古典的“和諧”到近現代對立性質的“崇高”,審美意識的轉變是一種曆史發展的趨向。魯迅的意圖很明確,就是要選擇這種“對立”、“崇高”型的審美意識來打破古典的“和諧”。。。在向國內介紹近代西方文學時,魯迅選擇的大都是近代西方文學中那種偏重於“對立”、“崇高”性質的“力之美”的作家作品。從介紹“立意在反抗,指歸在動作”的摩羅詩人,翻譯域外小說,到棄醫從文後,係統翻譯、引進近代西方文化、文學,魯迅都堅持了“崇高”型審美標準,其目的是要在五四文化轉型時期,用這種“崇高”型審美意識--“天馬行空似的大精神”,衝決傳統的、古典的“和諧”之美的囚籠,在“立人”的思想層麵上,創立新的文化和新的文學。在創作實踐上,魯迅也是著重突出那種帶悲劇性的,揭示現實人生缺陷、陰暗麵的內容,參見魯迅:《南腔北調集·我怎麼做起小說來》。主張寫出人生的“血”和“肉”來。在《摩羅詩力說》裏,魯迅大力倡導“惡魔派文學”,以為“惡魔者,說真理也”。由此,魯迅向古典“和諧”審美意識進行發難:“中國之詩,舜雲言誌;而後賢立說,乃雲持人性情,三百之旨,無邪所蔽。夫既言誌矣,何持之雲?強以無邪,即非人誌,許自繇於鞭策羈縻之下,殆此事矣?然厥後文章,乃果輾轉不逾此界。在中國文學史上,《摩羅詩力說》可以算得上是第一篇公開提倡“惡”(亦是“崇高”型審美形態)的文章。魯迅推崇上抗天帝、下製民眾的惡魔,就是要求新文學能夠具有“惡”(“崇高”)的審美性質,掃除古典的文雅、中道、陰柔、偽善,倡導“力”(“對立”、“崇高”)的文學。

魯迅確立的審美意識,乃是一種“對立”、“崇高”型的審美意識。在美學形態上,“崇高”型審美意識打破了古典“和諧”美所強調的均勻、穩定、平和、有序的美學原則,提出運用對立、衝突、動蕩、無序的美學原則,處理美與藝術各元素之間的審美關係。在審美感受上,強調了現代人在紛繁、激烈的社會和人生動蕩中,那種痛苦與愉悅、自由與焦灼、束縛與解放等對立的、複雜的情感混合之感受與生命之體驗。在審美本質內涵上,突出“對立”、“崇高”所反映的近現代社會人與對象之間的矛盾,呈現出近現代社會以“力”、“悲壯”、“悲涼”和“孤獨”為特征的審美走向。周來祥在論述近代“崇高”型美學屬性時指出,近現代“崇高”型美學意識“是偏重於矛盾的對立。它的美學理想不是和諧的美,而是對立的崇高。崇高是它們的美學理想,對立是它們美學和藝術的哲學根源。。在現代社會充滿著矛盾衝突的生存境況中,“兩浙”作家對新文學的美學建構,當然離不開對現代社會和人生規律的掌握。周作人在提倡“平民文學”時就特別強調,“平民文學應以普通的文體,寫普遍的思想與事實”,“平民文學應以真摯的文體,記真摯的思想與事實”。平民文學“乃是研究平民生活--人的生活--的文學”,“乃是對於他自己的與共同的人類的運命”。仲密(周作人):《平民文學》,《每周評論》1919年1月19日第5號。在“兩浙”作家看來,新文學的美學建構指向“對立”和“崇高”,就不再是表現古典文學所要致力表現的帝王將相、才子佳人或英雄美女,而是要反映包括普通平民在內的所有人的性格特征、心理狀態和曆史命運,展現現代社會真實的生存境況。因為這既是對現實人生的真實反映,又是對現實人生規律的認識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