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傳遞渠道的覆蓋範圍無疑會影響到跨國公司本地網絡關係的建立和成員構成。以東莞的電子信息產業為例。該產業的主體主要是來自於台灣和香港的外資企業。在正式渠道方麵,當地台商協會盡管很早就成立,但是其所起作用主要是代表台商與當地政府進行談判。而當地行業協會成立相對較晚,並且日常主要工作大多停留在組織企業員工培訓等事情上,並沒有很好起到溝通外資企業與本地企業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台灣企業與本地企業的接觸與來往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社會人際關係等非正式渠道。但是,行業內的非正式渠道所形成的關係網絡也是封閉的,主要局限在台灣人的圈子裏。本來,關係網絡可以通過員工流動所形成的同事關係網絡得以拓展,但是當地外資企業許多員工並非當地人,而且流動到外地的比例很高,外資企業與本地企業之間難以形成穩定的社會關係網絡。有些本地企業隻有通過招聘台籍經理,才能有機會進入東莞台商的社交圈,並進而獲知台商企業的需求,然後主動推銷自己的產品,從而與台商建立合作關係①。中介機構建設落後和社會關係非本地化是造成當前東莞外資企業本地嵌入程度低的一個重要原因,尤其是成為導致外資企業本地不結網以及網絡封閉的重要因素。
由此也可看出,中介機構具有多方麵的作用:第一,促進跨國公司的本地結網。對於跨國公司,開始投資時,通常缺乏本地的社會人際網絡,在這樣的情況下,更需要建設中介機構,來溝通產業信息,促成本地產業同行、上下遊和相關產業廠商間的潛在合作。這有助於消除第一階段結網的信息障礙。第二,健全行業的規範,加強行業內交流,從而可以增強區域社會資本和信息共享機製的形成。社會資本的形成對於第三階段網絡學習效應有促進作用。
(二)全球價值鏈的不平衡治理關係
全球價值鏈逐漸形成一種“旗艦廠商(flagship company)-第一層供應商-第二(三、四)層供應商”的價值鏈治理關係結構。旗艦廠商對於整個價值鏈的控製力最大,常常不隻影響到第一層供應商,還可能影響至第二層供應商。
以全球筆記本電腦行業為例,目前已形成了美國-台灣-大陸的區域分工關係。美國廠商往往處於旗艦廠商的位置,掌握著核心技術和品牌;台灣企業則主要占據了OEM 或ODM 的位置,為旗艦廠商從事代工,處於第一層供應商的位置;而大陸企業則大多處於第二甚至第三、四層供應商的位置。當前,筆記本電腦行業的全球價值鏈的治理關係呈現出三大特征,這三大特征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外資企業的本地嵌入程度。
第一個特征,為了保證產品質量,以及掌握供應商的成本結構以增加自身的談判實力,旗艦廠商會對第一層供應商進行限製和認證。另外,旗艦廠商可能也會限製第一層供應商向其他廠商提供產品。上述做法,第一層供應商也同樣會應用到對第二層供應商的管理上。這無疑大大限製了跨國公司開發當地企業的範圍和獨立自主權。這對於試圖嵌入全球價值鏈的本地供應商的現成技術能力要求將更高。
第二個特征,在質量保證體係下,如果產品發生質量問題,旗艦廠商通常對客戶有相關賠償條款。旗艦廠商同樣會針對供應商的質量問題製定相關懲罰機製。相應第一層供應商也會將部分風險轉嫁給第二層、第三層的供應商,由此形成財務風險共擔機製。這樣導致的結果就是,財務能力成為跨國公司挑選供應商的一個重要考察條件。
第三個特征,“買方零庫存”製度的實施。對於旗艦廠商與代工企業來說,從原來BTS(building to stock)轉變為BTO(building to order)模式。這意味著代工企業根據客戶的市場預測來供貨,按時按量生產出來,並運送到指定的地方。
在市場需求不確定性很高的行業,往往代工企業需要自行吸收庫存的壓力。代工企業則通過實施供應鏈管理係統進一步把庫存壓力轉嫁給下一層的供應商。
在這樣的庫存管理係統下,甚至出現供應商根據客戶的要求把零部件運到指定的倉庫,但是在客戶使用前,這些零部件仍然屬於供應商的存貨。每隔一段時間,客戶會根據已經使用的數量進行付款。供應商則要支付未使用部分的庫存費用。為了提升競爭力,許多供應商與客戶之間建立起ERP 等資源管理係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