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3 / 3)

論。如是二世至說名業盡。舉法釋也。由過去.現在生煩惱熏成種子。由道力故彼種子斷。此過.現所薰種子斷時。名過.現生煩惱斷也。此即果斷說因斷也。如異熟盡時說名業盡

論。未來眾苦至說名為斷。此釋未來斷也

論。若異此者至為令其滅。經部更難有部。過去已滅。現在正滅。何用修道令其滅也 論。若無為法至立為第一。有部難也。凡稱第一皆說有法。法既非有。如何得說為第一耶。如石女之兒。豈得說為此兒第一

論。我亦不說至此為第一。經部釋也。如說此聲有先非有等。即此非有不是有。故有義得成。非是有體。一切有.非有中此最可稱歎。故經歎說此為第一

論。若無為法至名滅聖諦。有部轉難。凡言稱諦是其實義。既稱滅諦如何非有

論。且言聖諦至義有何違。經部釋也 言聖諦實者。見無顛倒名之為實。謂有見其有。無見其無。聖見有.無不顛倒故名為聖諦。非是有別體性名為實也

論。如何非有至第三聖諦。有部轉難。凡論數物須有體性。滅既非有何成第三

論。第二無間至故成第三。經部答也。聖人見第二諦後見此滅故。說第二諦後說此滅故名為第三。非要有體方名第三

論。若無為法至應緣無境。有部轉難。若無為法唯是無者。如緣虛空.及涅槃識應緣無境。境既是無如何生識。無所扶故

論。此緣無境至當廣思擇。指後述也

論。若許無為至當有何失。有部問也

論。複有何德。經部師反問也

論。許便擁護至是名為德。有部答也

論。若有可護至是名為失。經部彈有部德。及出有部失也

論。所以者何。有部征也。所以實有朋虛妄計

論。此非有體至如眼.耳等。經部出無現.比二量過也。一無二量失。二違彼事滅失 違二量者。謂無如色.受等現量可知。如眼.耳等以有用故比量可知

論。又若別有至名為滅故。經部更以違第六轉聲彼事滅破 如說色滅唯遮色有非別有物 言煩惱滅。故知唯煩惱滅無別實物。如立擇滅無為與其煩惱。非是因果不定相屬。如何得稱煩惱之滅。故知言煩惱滅。但遮煩惱有名言為滅

論。滅雖別有至屬於彼事。有部釋也。由煩惱係縛不證擇滅。煩惱斷時方得此滅。由此可言此滅屬於此事

論。雲何因此滅定屬此得。經部問也 何因此煩惱滅屬於得也

論。如契經言至可言獲得。有部答也。既經言獲得。故知屬得體非無也。若體是無如何非有可名獲得

論。由得對治至名得涅槃。經部通也。即得所依永違煩惱身故。名為獲得涅槃

論。複有聖教至名為涅槃。經部引經證也 所有眾苦至極美妙。是本經文 謂舍已下經部釋也 謂舍諸依。即上所有眾苦皆無餘斷 及一切愛盡離染滅。釋上各別舍棄.離染滅.靜息.永沒.餘苦不續.不取.不生。此總釋上苦.集永斷更不生義 此極寂靜此極美妙。是總歎上滅功德也。即是釋經中涅槃之義。此之不生即是苦.集不生無別實物

論。雲何不許至故言不生。有部釋經。經說不生。雲何得不知是即同別有實體擇滅名為不生

論。我等見此至依此無生。經部破也。經言眾苦不生。此之不生屬於眾苦。即是苦之不生。屬主之聲有其功力。經言眾苦不生。汝言不是眾苦不生。是別實體擇滅不生。此經證汝擇滅不生第七轉聲都無功力。經說不生何意。知是說滅不生非苦不生

論若依此言至涅槃常故。經部征也。若已有擇滅故名為不生。即應一切眾生苦本不生。以擇滅涅槃是常法故

論。若依此言至依道之得。若己得故名為不生。即應依道之得。名為不生。非擇滅也

論。故唯依道至汝應信受。經部結歸二義。令有部師信受此義。由此彼苦之滅名眾苦滅

論。由此善釋至更無所有。引經證也 故經說喻言如燈焰涅槃心解脫亦爾。此經意說。如燈涅槃。唯燈焰謝無別有物。如經說佛此夜滅度

論。阿毗達磨至謂無體性。更引對法釋也

論。毗婆沙師不許此釋。敘婆沙釋事與經部不同

論。若爾彼釋事義雲何。征也

論。彼言事者至無因無果。此述婆沙屬當無為。名無事者以無因故 若欲成立有部之宗。前經部難中。一一應撿正理對經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