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成功創業(4)(2 / 3)

3.依托一些公司,憑借其龐大的客戶關係網進行創業這種模式主要是把一些公司的客源當做自己創業企業的客戶,從而擴大自身業務量,建立協作關係,拓展自身市場。在社會上可以看到一些成功的民營企業將自己的創業經驗、管理方法等傳授給大學生創業者,幫扶其創業,這就屬於這種創業模式的範疇。這種創業模式是合作競爭、適者生存的新經濟時代的必然產物。隨著經濟發展,這一模式已經成為一種最具潛力的創業模式,也是新經濟時代主流的創業模式。例如華拓網絡是一家以係統集成、軟件開發等業務為核心的高新技術公司,為企業提供全麵的信息係統解決方案。公司在技術方麵依托網絡與信息係統研究所,原始資金來自一家民營企業,其運營模式與那家民營企業類似,但客戶對象不同。憑借技術、銷售網絡等優勢,華拓網絡這家新型的高科技公司正在蓬勃發展,收益也十分可觀。相比較而言,這種創業模式具有以下特點:創業效率以及創業成功率高;企業成長周期短;創業者需要具有良好的知識、技術和素質;創業者個人風險小;銷售網絡通暢,資金回籠快。

4.高新技術專業的大學生或者創業團隊進駐創業園,以技術創業這是一種利用國家的優惠政策,憑借自身專業技術或完善的創業計劃在國家興建的創業園區進行創業的方式。自1998年清華大學的首屆大學生創業大賽成功舉辦以來,我國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逐年湧現,國家關於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不斷出台,各地的創業園區相繼興建,大學生創業得到了政府和社會各界前所未有的關注、認可和支持。這就有利於大學生創業者發揮自己的專業特長,憑借自己的興趣和技術創業,通過詳細的商業計劃書,吸引風險投資商。目前不少大學生創業者利用這一創業模式已經邁出了成功的第一步,例如溫州大學生創業園(浙工貿)、溫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創業服務中心、鹿城創業服務中心等創業園中都不乏大學生創業的成功案例。這一創業模式通常呈現出以下特點:得到政府政策的支持和創業園區的各項幫助;風險小,但各個細節要考慮周密;憑借專業創業,使理論聯係實際,加速知識向生產力轉換;受地方政府保護;信息來源好,流通快。

(二)幾種可行的大學生創業模式美國戴爾電腦公司總裁麥克·戴爾曾說:“創業沒有準則。”那麼就創業而言,也沒有哪一種固定的模式可以保證我們一勞永逸地接近成功。生活有多種可能,成功也並非隻有一種途徑,邯鄲學步、東施效顰從來都隻能為笑柄。創業者隻有避免盲從,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適當的創業模式,才有可能取得成功。下麵列出幾種可行的創業模式,供創業者參考利用:

1.互聯網創業——網中自有黃金屋沒有人會否認,互聯網的出現開啟了一個嶄新的信息時代,它深深地改變了我們的生活與行為方式,同時也提供了一種全新的創業方式。當陳天橋、張朝陽等人在互聯網世界裏快意恩仇時,當李想、戴誌康等人在“後互聯網時代”鋒芒初露時,我們發現,原來我們可以如此便捷地接近成功。畢竟,互聯網創業不同於傳統創業模式,它不需要雄厚的資金支持,也未必需要豐富的創業經驗,而是憑借一種對互聯網的由衷熱愛,憑借一套紮實的專業技術,就可利用現成的網絡資源創造一個神奇的創業神話。雖然20世紀90年代末的互聯網泡沫破滅,曾讓整個互聯網界一片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但對於擁有專業知識而缺乏足夠資金與創業經驗的大學生而言,互聯網創業仍然具有難以抵擋的吸引力。目前的互聯網創業,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網上開店,即在網上注冊成立網絡商店;二是網上加盟,即以某個電子商務網站門店的形式經營,利用母體網站的貨源和銷售渠道。這種創業模式主要有以下優點:門檻低,成本少,風險小,方式靈活,特別適合初涉商海的創業者。像易趣、淘寶、阿裏巴巴等知名商務網站,擁有較為完善的交易係統、交易規則、支付方式和成熟穩定的客戶群,加盟這些網站,可謂近水樓台。此外,網絡創業還得到了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在政策和服務上給予諸多的優惠和幫助。例如,上海已經在普陀、靜安兩區建立了電子商務創業園,為創業者提供優質的創業環境和服務。對初次嚐試網絡創業的大學生而言,互聯網創業事先要進行多方調研,最好選擇既適合自己產品特點又具較高訪問量的電子商務平台。相比較來說,網上加盟的方式可能更為適合,這樣能在較少的投入下啟動創業,邊熟悉遊戲規則,邊依托成熟的電子商務平台發展壯大。

2.加盟創業——站在巨人的肩上加盟創業以其分享品牌、分享經營、分享資源等諸多優勢,而逐漸成為備受青睞的創業新方式。目前,連鎖加盟有直營、委托加盟、特許加盟等形式,根據商品種類、店鋪要求、技術設備的不同,投資金額從6000元至250萬元不等,可滿足不同需求的創業者。加盟創業的最大特點是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創業者隻需支付一定的加盟費,就能借用加盟商的品牌優勢,利用現成的商品和市場資源,並能長期得到專業指導和配套服務,分享總部提供的支持、培訓、管理、廣告、促銷等,而不必摸著石頭過河,從而大大降低了創業風險。但是,初次創業的大學生選擇加盟創業務必慎重,要特別提防以下加盟陷阱:

(1)投身的行業“錢景”不佳。如果這個“行業”或這種“店”的產品,是民生必需而非一時流行,並且處在成長階段,意味著目前的競爭尚不激烈,未來整個市場的成長空間很大。越早投入,獲利的空間就越大,賺錢的幾率也就越高。舉例來說,土家燒餅曾經在全國不少地方風靡一時,在其剛開始發燒的時候,看準時機第一個月開業的燒餅店,一到兩個月之內就可以回收成本;但土家燒餅熱潮隻持續了不到半年,加上各地一窩蜂地開連鎖店,其利潤已經微乎其微,如果說在第三、第四個月開店的創業者還能夠勉強收回成本的話,那麼後期開店的人很多則是血本無歸。

(2)加盟總部的經營管理經驗和知識不足。管理經驗是創業者從加盟總部獲得的重要資源之一,而許多連鎖加盟總部的管理者並不具備經營管理的經驗和知識,隻是因為開了幾家生意很好的店,遇到別人加盟開分店的要求,便草率地成立一個加盟總部,這種類型的總部以餐飲業最多。連鎖加盟總部需要具備的管理知識很多,包括商品的開發與管理,商圈的經營、行銷與廣告宣傳活動、人員的招募與管理、財務的規劃與運作。而有些總部甚至沒有開設直營店,不具備店務的經營管理知識,也就不能協助加盟創業者很好地長期經營店務。如果加盟店選址較好,依靠大量的客流也可以維持較好的生意;但如果開店的地點比較普通,銷售的商品過氣而導致生意下滑,那麼店務的經營管理馬上就會出現問題。

(3)加盟總部過於強勢,合約對加盟者限製較多。一般而言,比較強勢的加盟總部,能在管理模式、財務結構、行銷活動等方麵給予加盟者實質的幫助,但俗話說“店大欺客”,其實不止“欺客”,有時實力強大的加盟總部還會以一種強勢的姿態,淩駕在加盟店主之上,對後者動輒刁難,罰款,甚至以解約相威脅。此外,許多強勢的總部在加盟合約上的限製條款很多,而且單方麵突出對總部有利的內容,淡化加盟店主的權益,甚至在合約上會出現一些違法條文。大多數的創業者尤其是大學生,由於經驗與時間不足,無法深入了解合約上的陷阱與不公平,再加上心中急於想要創業,往往匆匆簽約而著了對方的“道兒”。所以,大學生創業者需要在簽約前多走訪幾家加盟店,了解總部在簽約之後的服務和總部人員的心態,存不存在刁難或欺詐加盟店主的情況。例如國內有些規模較大的便利商店係統,總部人員非常強勢,刁難加盟店並威脅解約的事情時有發生,法院經常接到加盟店主的控告申訴。

(4)加盟總部的財務結構不健全。從某種程度上說,財務結構是一家企業的生命線,直接決定了企業的生死存亡,大學生創業者選擇加盟總部時,要盡可能了解其財務狀況。總部的財務結構是否健全,很難在外表上一覽無餘。一種最簡單的測試方式就是:看加盟簽約時要支付給總部的履約保證金是要求用現金,還是用商業本票或者不動產抵押。一般來說,剛成立不久的加盟總部由於財力單薄,資金的壓力大,所以往往要求加盟店以現金的方式提供履約保證金。在這種情況下,若總部由於財務結構不健全,導致公司資金周轉困難而倒閉,總部該提供的後勤支持責任無法繼續完成,而加盟店主的保證金也將拿不回來。所以,除了在同行業間調查了解之外,加盟創業者最好選擇以不動產抵押方式提供履約保證的加盟企業,盡量避免現金流失。此外,加盟者還應注意加盟總部是不是有對加盟店的收款期限縮短、對供貨廠商的付款期限延長、積欠或者已經開票支付的貨款要求換票的情形發生。如果出現以上情況,除了說明總部的商品采購管理機製存在問題外,更大的可能也許就是總部無法正常支付貨款而使得廠商停止供貨,這時加盟者務必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