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會死08(1 / 3)

第四章

我愛「我愛你”

我用小貓咪的撒嬌,啃噬你的縱容

嘴唇的柔暖,像極了你手心的溫度

愛裏的傻瓜,終於發現自己不寂寞啊!

分手後的一輩子

我有一大群好朋友,從不到十個人的小團體,相交超過十多年的光景,到現在應該有快超過二十個人的組合了。別人每次看到我們浩浩蕩蕩、全員出動,就會稱我們為“操場幫”,其實用“幫”這個字有點名過其實了,我們不團結也不逞凶鬥狠,總笑說自己是一盤散沙,隻不過我們很念舊,這些年來,就待在一個不起眼的、叫作操場的小酒館裏,經曆陪伴彼此人生中的悲歡離合。

當然有些人看我們的眼光會有點奇怪,因為我們的組成分子關係看似很複雜,但是對我們而言,卻是再簡單也不過的一個道理了。

對,我們裏頭充滿了許多許多前男友和前女友,有的可能還不止一任,再加上各自現任男友或女友,融合成了一個互相可以真正交心、像家一樣的堡壘。

“你們怎麼辦到的?”老是有人提出這樣的疑問。

相戀的時候,我們總是會跟這群朋友廝混在一起,每一個人都並非以誰誰誰的男友或女友的身份被看待,而是以一個獨立也同時獨特的個體存在於這個小團體中。也許三五年或是更久,也許是短短幾個月。那些相處的快樂時光都是真切的,那些互相安慰取暖的感情都是濃厚的,更不會隨著戀人的分離而憑空消失。當然,要維持這樣的平衡最重要的關鍵點,也許是我們都很有默契地在情侶吵架的時候,選擇置身事外,要關心陪伴、要有人聽你說話我們會給予,但選邊站這件事可就極少發生了。

是呀,家家總是有本難念的經,每一段感情一定都有隻屬於兩個人的酸甜苦辣,很幸運的是,大部分時間很幼稚的我們,在這方麵卻已經成熟到看透了這個道理,可以不帶任何情緒、客觀地麵對這感情當中,那不論是看似誰負了誰的誰是誰非。

所以,麵對就算已經分離的情侶,我們還是依舊會張開雙臂熱情歡迎每一個我們曾經付出真心的前男友或前女友。這群朋友或是說這個小酒館,就像是一塊強力而巨大的磁鐵,把每個曾經參與過的人的心,都牢牢吸在一塊。

除了巨大磁鐵的磁力之外,我們也擁有相同的信念,邏輯其實很簡單──既然曾經那麼愛過,分開了之後彼此關心支持也是理所當然的,不是嗎?

每一段感情,不論隻是風花雪月,或是刻骨銘心,都花上我們好多的心力精神。我刻意不想用“賠上”這樣的字眼,因為如果終究是心甘情願,也就沒什麼好埋怨好囉唆。你想到每一個相處的美好、對方臉部開心的微笑、手心的溫暖交換,都是好甜好甜的回憶。這些曾經真真實實存在過的快樂,可不是任何神奇橡皮擦擦得掉的痕跡,就算分手了好多年,你也別說你忘得一幹二淨了。

那就承認吧,在內心對自己誠實一點,在記憶中對感情誠懇一點,就算兩人無法繼續走下去,也無須把那難得的甜蜜回憶,就這樣一筆勾銷了。你可以選擇在失戀的大哭大鬧之後,默默地去蕪存菁,留下你想留的美好,放在心裏最深的那格抽屜,一輩子慢慢品嚐。

於是,對於一個你曾經付出那麼多的人,又何必恨他甚或老死不相往來呢?愚蠢的驕傲與自尊是為自己設下的邪惡牢籠,放過別人也許才是真正地放過了自己。

然後,我們從戀人成了朋友,不同角色的轉換,我們成了非常了解彼此的好朋友。我們謹守著朋友的分際,依舊相互關心,看著他帶來新的伴侶,為他感覺高興, 心無芥蒂地接受麵對。這真的不容易,但做到了之後真的很爽。

我們繼續彼此相愛著,隻是把愛情成分除去了,用滿滿友情取代了,然後你會知道,這次的相愛,不是幾個月、幾年的時間,這次是我們曾經允諾彼此的一輩子。

飛去找她吧

飛機降落停機坪,持續加速滑行,再熟悉也不過的感覺了,不怎麼舒服的姿勢下總是腰酸背痛的,從睡夢中惺忪醒來,看看窗外點點燈火,又是一個人離開熟悉的環境、溫暖的家,出門工作了。

定神一想,這次是飛到哪裏?是呀,那是真的需要冷靜想一想之後才會出現的答案。那絕對是當你常常飛來飛去,飛到暈頭轉向,在飛機落地的那一刻,各個城市的名字樣貌印象一股腦地冒出之後,你必須好好仔細回想此行目的甚至是登機證上麵的城市名稱那樣的、已經混沌不清的殘餘判斷力。

我想到那一年,當我們因為你的工作必須分隔兩地的戀愛。

我一直不喜歡七夕情人節,不覺得浪漫,隻覺悲戚。雖然已經完全想不起古老童話中,是誰那麼狠心,把牛郎織女分隔鵲橋兩端,一年隻能相會一天,但來到現實生活,我完全了解,是所謂的“工作成就、未來發展性”等等那些我們都必須表現識大體和成熟因而不得不接受的理由,那些傳統社會價值觀給男人的包袱跟桎梏,創造出了新世代的牛郎織女。

晚上來到北京三裏屯的小酒館,雖然門外溫度直探零下,門內不論是氣溫或是氣氛都是暖烘烘、熱火火的,趁著酒酣耳熱、喧嘩笑鬧,內心深藏的寂寞也出來湊湊熱鬧了。我身旁的男生好友E,他的人生就在不同城市中奔波過了四十多個年,終於在前兩年交了個可愛台灣女朋友,相親相愛的日子沒過多久,又成了相隔兩地的相思鳥。幾杯Shots 下肚,他抱著我,眼眶泛淚,這絕對是男人崩潰前的最後底線。他說:“我好想我女朋友喔,她絕對不知道,我有多麼想念她……”

我拍拍他的肩膀說:“我懂的。”接下來,兩人相視無言,因為關於這問題,我們其實清楚真的很難解決。

該慶幸吧?!至少我們的遠距離戀愛發生在科技網絡發達的現在,我們有Skype、Viber、Whatsapp 這些讓我們距離迅速縮短的便利,就算身處地球的兩端,我們也可有屬於同一時區的、實時的分享,悲傷抑或快樂。就算是這樣,但那種手心傳遞的溫暖、相互擁抱的支持,或是深夜兩人一起出門尋覓消夜的小小樂趣,如同白開水般稀鬆平常無味的情侶相處,在那時,都變成遙不可及的夢想。

我說就飛去找她吧,一兩天也好。當你有一天回顧這段天殺的漫長時間,發現在這世界上,連距離都無法拆散你們對彼此渴望需要,到那時也許就將再也不必分離。

愛不叛逆

有時候想起來還挺滑稽的,我的父母遺傳給了我媽媽的甜美麵容,卻加上了爸爸的反骨性格。我爸超反骨的,從小就鄙視著社會上大家說的道理觀念,堅持用自己的方式過生活,年輕的時候一頭自然卷的長發,直到要見嶽父嶽母才老大不甘願地剪了,家裏總是放著西洋搖滾音樂,無神論地信仰著自己的努力和運氣,就算現在需要拄著拐杖也不讓人攙扶的,仍舊一身傲骨。

記得我爸爸曾經在妹妹失戀的時候,跟她說了一句話,差不多是這個意思:“有一天,你會遇到一個人,然後你會為了他,連爸爸媽媽都不顧了,那麼你一定要去,因為那就是你的真愛。”

所以我這麼說,算是為了我天生的叛逆找到了一個理直氣壯的理由,更合理化了我血液裏麵的愛情基因。

我說我叛逆,可是我也束手無策,我就是沒有辦法附和著所有人相信的道理,或是說,當大家說要往東的時候,我一定得往西,其實也不是我不想往東或不知道該往東,就隻是無法。小時候,我常常被自己的叛逆困住,現在慢慢在學習與叛逆共處,在其中,研究探討著隻有我自己可以解開的原因。

最近老是聽到“愛自己”這三個字,我的耳朵好癢。

到底誰不愛自己呢。我的意思是,愛自己是本能,就算你為愛犧牲了所有,到頭來,你愛的還是自己啊,你愛的是那個願意為愛付出的自己,你愛的是製造了很多驚天動地的自己,你愛的是那個談著轟轟烈烈戀愛的自己,你愛的是遍體鱗傷的自己,難道自己沒有發現嗎。所以為什麼說要愛自己,你本來就愛自己。除非你真的不愛自己,才會口口聲聲地說,愛自己。那對我而言,就像是隻有喝醉的人才會說“我沒醉”、年華老去的人會說“我不老”、心情down到穀底的人才會在臉書的狀態欄貼上一堆正麵勵誌的話語,一樣的,那麼簡單的道理。

所以,我一直努力的,是去愛別人這件事。

我愛上了男人,男人也很愛我,有時候覺得無以為報,但至少,我希望我可以把所謂的愛實踐到底。除了嘴裏說的我愛你,炙熱的眼神和肢體,撒嬌的表情和動作,到底愛,還可以怎麼做。

不不不,女人太自私了,先把無謂的自溺跟自憐拿掉吧,我這麼警告自己。

我想要用一種很成熟懂事的方式愛你,用你喜歡的方式,來愛你。

於是我開始下廚,果真抓住男人的心要先抓住男人的胃。每天早上的精力湯和早餐,讓他笑得無比滿足。我也想著,他一天的繁重工作,會因為這樣健康的開始而充滿元氣。沒有工作的傍晚,我在家放著好聽的音樂,在廚房倒了一杯紅酒,爐子上燉著紅燒肉和雞湯,等他回家前燙個青菜炒個雞蛋,想象他滿口嚼嚼嚼的模樣。我的幸福,在他大口吃飯喝湯、並因為開心而左右搖擺的搖頭晃腦中,得到答案。接著拿出準備好的水果,兩個人躺在沙發上,看著喜歡的影集,度過漫漫長夜。他老是說這是他人生最感覺幸福的時刻,不是什麼好拿出來說嘴的厲害事跡,就是如此家常平凡,卻最滿足。

當然有些時候,我會為了他做很多的改變,待在家裏的時間多了,掃地拖地、幫他折著好大件的衣服褲子、卷著五顏六色的襪子、整理著男生總是粗心大意的家務,我撒嬌說我都變老媽子了,他說叫你小媽子這樣比較可愛,反正什麼難聽的稱號隻要冠上了“小”這個字,你都好像很開心。

有的時候,女人也要從可愛小女孩變身為充滿母愛的角色。當男人真的遇上了挫折,當他們脫下了戰袍盔甲、毫無保留地把脆弱交出的時候,不論幾歲的女人,都有那樣天生的母性,用最溫柔的體貼來安慰他,讓他覺得安全,讓他感覺被照顧,雖然我永遠無法像他的母親那樣好,但至少盡力而為。

其實我是永遠為男人Stand by 著的,隻是這是門很難的藝術,該如何不求回報也不給壓力地等待著,他可能會突如其來地臨門一腳。譬如他想吃飯的時候,你也剛好餓了;他想出門喝一杯的時候,你也很有興致;他在忙碌工作的時候,你正好約了朋友聚餐,讓他可以無後顧之憂地去忙;他想去海邊走走的時候,你恰巧也想去曬曬太陽。這世上哪來那麼多剛剛好的事情,還不是精密盤算、大膽猜測而小心求證的結果。隻是這過程的過程,就隻能自己體會,就算很多時候天算不如人算,也隻能把這些經驗值迅速累積,然後繼續不氣餒的,砍掉重練。

很多身邊女生問我怎麼談戀愛,我真的無法回答,我隻能說我的心思跟腦袋,隨時都在談戀愛,我很時刻用心,因為我不是天生聰明。要是這世上有一種職業是談戀愛的話,我想我應該會鴻圖大展、飛黃騰達的。

所以再怎麼天生叛逆,也終究是對外界事物叛逆。我想跟爸爸說:“我遇到一個人,然後,我為了他,連叛逆都沒有了,我做著大家口中說的賢妻該做的事情,我一定會努力,因為他就是我的真愛。”

就努力吧

如果我說,談戀愛就是為了要找可以陪我一起旅行、一起走遍天涯海角的那個人,這麼說,會不會太自私。但我必須承認,我的確是理直氣壯地這麼想的。

所以我的男人,一定要跟我一起旅行,而且,他還得跟我一樣熱愛並且擅長旅行。因為找一個可以一起旅行的人,或是找一個人去一起旅行,這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情。

在交往了一年後,我約了我的男人跟我一塊去,去我最愛的城市──倫敦。讓我們在那個我愛的城市一起呼吸,跟著城市的節奏一起跳動。

他欣然答應,一切也如有神助般進行順利。

直到。

出發的當天,他開著車,載著睡眠不足而昏昏欲睡的我、滿車子的行李,開上了高速公路,他自以為幽默地開口:“哇,你看,霧好大,我去年啊,就是因為這樣的大霧不能起飛,而延遲了一天呢,今年不會那麼倒黴了吧!”對於一向迷信的我來說,恨透了這句觸黴頭又不好笑的話,我轉身望向窗外,外加翻了他沒看見的一個大白眼。

直到坐上飛香港轉機的飛機的座位,我才安了一顆心,心想,還好這好好的旅程沒在一開始就被他的臭嘴巴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