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角色理論的研究視角——社會互動(1)(3 / 3)

從社會學的觀點看,人格是人在社會化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總和。首先,人格不是先天的,而是在社會環境、社會文化中,通過社會化過程逐步培養起來的。一個高尚、有道德的人不同於一個低級趣味、惟利是圖的人,一個有人格魅力的人並不取決於他的遺傳和出身,而取決於他後天的努力和社會環境的影響。其次,人格具有不同的行為方式。

同一種人格在不同人的身上可以有相似的行為表現,而同一個人又可以有不同的人格行為。人格是複雜多樣的,某些行為反映了他無私的人格,某些行為卻顯現其自私的人格。這是由其內在的價值觀決定的。第三,人格是自我的評價體係。人格包含了道德評價和社會評價。因此,人格的培養與完善,往往是人的社會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看到,由於社會變遷和越軌行為等原因,往往會導致部分人出現人格失調、人格分裂和人格解組,如雙重人格、衝突人格、道德墮落人格、精神病和自殺等,會產生社會問題。因而,引起了社會學家的普遍關注。

(二)角色與社會

1.語源學中的“社會”

在我國的古籍中,“社會”一詞始於《舊唐書·玄宗上》(本紀第八)。書中記載:“禮部奏請千秋節休假三日,及村閭社會。”此處“社會”是一動名詞,是指村民集會的意思。“社會”一詞產生於古代,那時人們特別重視土地和糧食,認為土地和糧食是養育人的根本,因此對社稷神非常崇拜。“社”,指土神;“稷”,指穀神。後來就用“社稷”代表國家。古代從君主到百姓都會用不同的方式祭祀社稷神。

實際上,在我國古籍中,“社”有不同的含義和用法。“社”,原指祭神的地方。如《孝經·緯》記載:“社,土地之主也。土地闊不可盡敬,故封土為社,以報功也。”“社”,有時是指中國古代的一種鄉村組織。為了便於祭祀,產生了以祭祀為中心的社會組織——“社”,如“二十五家為社”。“社”的大小不一樣,有的“社”上百家,到了舉行祭祀活動的那天,全社的人都要參加。

“社”,有時是指誌趣相同的人而結成的團體。如宋孟元老在《東京夢華錄·秋社》中說:“八月秋社……市學先生預斂諸生錢作社會,以致雇倩祗應、白席、歌唱之人。歸時各攜花籃、果實、食物、社糕而散。春社、重午、重九,亦是如此。”“會”,是指集會。兩個詞聯用,表示在一定的地方,於民間節日舉行的演藝集會、祭神的慶祝活動。後來,有人就把這種鄉民集會的方式叫做“社會”。

在西方,英語society和法語société均源於拉丁語socius一詞,意為夥伴。日本學者在明治年間最先將英文“society”一詞譯為漢字“社會”。據日本學者鈴木修次考證,在江戶末期,日本已將以教會為中心的教團、教派稱作“社會”。近代中國學者在翻譯日本社會學著作時,襲用此詞,這樣中文的“社會”一詞才有了現代通用的含義。

2.西方社會學的社會觀

西方社會學者對社會有各種各樣的解釋,其中影響較大的主要有兩大派別,即社會唯名派和社會唯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