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有些合同書規定工傷費用自理、半年支付一次工資、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自理等,更是違反了國家勞動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另外,簽訂勞動合同一定要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這是避免產生無效勞動合同的重要原則。
從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地位就是平等的,合同的各項條款的確定,都要經過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不得使用強加於人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
一些勞動者為了盡快謀求工作,而默認了用人單位在合同中規定的不公平條款。還有些用人單位誇大介紹本單位的情況,誘使勞動者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也有些勞動者隱瞞自己的真實情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等。這都使勞動合同從簽訂之日起就成為無效勞動合同,其結果是使雙方的合法權益都受到損害。
勞動合同陷阱
勞動合同就像是勞動者的護身符。然而,有不少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設置種種職業陷阱,嚴重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此,求職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上當受騙。
合同陷阱主要有以下5種。
■暗箱合同。
這類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邊倒。有些企業,尤其是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多采用格式合同,根本不與勞動者協商,不向勞動者講明合同內容。
在合同中,隻從企業的利益出發,規定用於單位的權利和勞動者的義務,而很少或者根本不規定用工單位的義務和勞動者權利。
■霸王合同。
這類合同一般是以給勞動者或其親友造成財產或人身損失相威脅,迫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所簽訂的。
如今仍有不少用人單位利用勞動者求職心切的心理,向勞動者收取押金、風險金、培訓費、保證金等各種名目、數額不等的金錢,勞動者稍有違反管理的行為,用人單位即“合法”扣留這部分押金。
■生死合同。
部分用人單位不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履行安全衛生義務,妄圖以與勞動者約定“工傷概不負責”之類的條款逃避責任。
這類約定違反了勞動法,即使已經寫進合同裏,雙方已經簽字,也是無效的。簽訂這類合同的主要是建築、采石等從事高度危險作業的單位,這類企業勞動保護條件差、隱患多、設施不全,生產中極易發生傷亡事故。
■賣身合同。
具體表現在一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合同中約定,勞動者一切行動聽從用人單位安排,一旦簽訂合同,勞動者就如同賣身一樣完全失去行動自由。
在工作中,加班加點,被強迫勞動,有的單位連吃飯、穿衣、上廁所都規定了嚴格的時間,剝奪了勞動者的休息權、休假權,甚至任意侮辱、體罰、毆打和拘禁勞動者。
■雙麵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時候,準備了至少兩份合同。一份是假的合同,內容是按照勞動部門製定的要求簽訂,用以對外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但在勞動過程中並不實際執行。
一份為真的合同,是用人單位從自身利益出發擬定的違法合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極不平等,對內用以約束勞動者的言行,對外則是為鑽法律的空子。
購買保險
社會保險是國家依法建立一種社會保障製度,是為了使勞動者因年老、患病、生育、傷殘、死亡等,喪失勞動能力或因失業中斷勞動崗位,本人和家屬失去生活來源時,能夠從社會獲得物質幫助。
勞動保險福利製度能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履行對社會的勞動義務的前提下,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它是勞動關係中的一個重要環節。
所以,認識和了解社會保險製度,是外出打工者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一個重要方麵。以下講到的各種保險體係,並非隻針對國家公務員和企事業單位職工,對普通打工者同樣適用。
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法對年老、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或被保險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險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製度。
它包括的內容有:退休金或者退職生活費及其他各種補貼;退休或退職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因工致殘的退休人員的護理費;退休或退職人員的死亡待遇;退休或退職人員異地安置時的一次性安家費;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生活、價格等各種補貼。
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