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萊休? 湯姆森教授,哲學博士,發明家與電器專家,托馬斯-休斯頓公司創始人,在給作者的一封信中寫道:
“大多數情況下,我把發明創造者看作是有創造性的工程技術。
毫無疑問,引領一個年輕人在其它行業努力取得成功的相同因素會有助於他的創造能力。這些因素是一個聰明的頭腦、良好的常識、科學知識和方法以及在克服困難過程中的耐力。當然,良好的道德水準、誠信被看作是有誌者不可缺少的素質。
缺少上述引舉的這些素質,或者具有相反的素質,顯然會在這個領域和生活的其它道路上走向失敗。
我希望不要狹義地看待成功或失敗。他們太經常以金錢的形式出現了。從高尚的意義上講,一個喜愛自己工作,運用他的才智為世界的進展做出貢獻的人難道不是成功的嗎?
一定程度的財務上的成功,也是非常令人渴望的,但當它成為了唯一的目標時就成了令人遺憾的事了。
據我所知,我們很多科技人員,研究人員以及發明創造人員運用發明的極大創造性和影響力,為探索真理在運籌帷幄。無需專利,無需直接的金錢回報,但成功屬於他們。
我對這樣的發明知之甚少。我在我的朋友中想不起來有多少這樣的人。我認識很多廣義上看,在技術工程方麵的各個部門,把發明創造融入到自己工作中的人。
我幾乎想不出就何時發明,怎樣發明,發明什麼列出任何規則,因為發明的覆蓋麵如此廣泛。
當一個人進行發明創造時,他向自己勾畫出頭腦中的影像,一種也許適用於新用途的東西,或者是由舊東西組合成的新東西。如果這種概念清晰明了的話,可以由發明者製定成實用的形式,或由他授意給負責完成這項工作的其他人。整個過程沒有什麼神秘性。
搞發明創造的人是一個能意識到現存方法的不足、眼光超前、對現有情況的根本性和最佳性提出質疑的人。專家也會受到質疑直到他們的結論得到廣泛的檢驗。
有了創造性思想,阻擋進步的障礙不但不會控製事態,相反卻經常會激發出更大的努力去穿越它們。
發明家和藝術家一樣擁有各級創造力。獲得專利普遍認為是有創造天賦的證明。這是一個誤解。擁有一個發明物的專利既沒有利益,也不一定會創造價值。發明出來的東西可能違背已存在的主張,它可能是過時的或是預料中的,它可能提前於它的時代。專利可能不能足以主張發明物的真正必要之處,最好的法院可能不認定那些工藝精湛的東西為任何發明物或不認定它的價值。甚至對於最好的發明物也會有意外事件發生,對它的看法也眾說紛紜。
因此,發明者需要養成一種審視的頭腦,縱觀一個問題的各個方麵。有時候他的熱心,盡管是可以寬恕的,卻能模糊其在一些方向的洞察力。
從已有經驗中我想說,如果任何年輕人考慮把發明創造當作一個職業的話,他就像在布滿岩石、淺灘和多暴風雨的大海上啟航一樣,沉船的機會額外多。”
約翰 ? 韋克曼,電器世界與機械師的總經理,在給作者的一封信中寫道:
“我認識一些發明者,如果他們是發明了真正有價值東西的聲望顯赫的人,他們顯然是能在各個方麵達到良好平衡的人,一般來講,他們的發明物與他們賴以生存的行業息息相關。
職業發明家,也就是說靠發明維持生計,沒有任何常規工作或穩定工作的人,是一個不同尋常的人。他在一個存在空缺的領域裏探索,並且用一種有益的發明填補這些空缺。在這相同領域可能有很多對這一行業完全熟悉的人,已經為了這些空缺研究鑽研了很多年。而他必須是一個確實頭腦聰明,能夠踏入這一領域並填補這些空缺的人。他可能終其一生的時間試圖做到這點,到頭來卻是默默無聞,永遠無法與湧向這一行業的人相匹敵。
在我看來,建議一個年輕人以這樣危險的方式去謀生似乎是糟糕的方針。最
好讓他進入某個能顯露其天賦(如果他有的話)並在特定工作中看到改進機會,使他的創造才能得以施展的行業,這樣他會得到鼓勵,使他的創造才能能夠派上用場。
業餘發明經常犯的一個錯誤是,他們以最複雜的方式發明的設備或機器用來實施一個既定工作。而事實上,市場上已經有了更簡單更廉價的機器來做此工作了。
發明家是與生俱來的,不是培養出來的。雖然培養創造才能對於個人和世界都有好處,但建議一個各方意圖良好,卻完全沒有效率的年輕人成為發明者是一個嚴重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