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新的開放製雖然規定師範大學可以單獨設置,也可以與綜合大學合設,但它沒有具體規定什麼樣的學校可以單獨設立,什麼條件下可以與大學合並,什麼樣的大學有培養教師的資格,也沒有鼓勵大學培養教師的措施。如前所述,為了提高各自的地位,師範大學紛紛並入綜合大學,到了1927年,獨立的師範大學就隻剩下北平師範大學1所,這無疑大大削弱了高師教育,於是社會上出現了嚴重的“師荒”。1938年,國民黨政府為解決中學師資問題,頒布了“師範學院課程”,特設師範學院,在湖南藍田等地先後開設了國立師範學院和西北師範學院、女子師範學院等,到1945年師範學院就增加到11所,其中獨立設置的有6所。這個時期,就師範教育製度而言,主要包括師範學院本科各係,師範學院專修科或師範專科,師範學院附設的各種班部,師範學院的教育研究所。
二、解放後我國的高等師範教育製度
(一)改造舊製度,建立新製度
舊中國遺留下來的高等師範教育,滿目瘡痍,數量和質量都“十分貧乏可憐”,培養方針和教育內容上“充滿著戕賊青年的毒素”,而且“係統紊亂,課程龐雜,內容陳腐,教學脫離實際,專業思想貧乏,致學非所用,用非所學”。(陳選善.三年來的師範教育.人民教育,1953(1).)顯然,必須對舊中國的高等師範教育製度進行改造,以適應新中國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的需要。為此,1951年8月,中央召開了第一次全國初等教育和師範教育會議。會議確定了高等師範學校培養中學普通課師資的任務,及高等師範院校獨立設置的原則。根據這次會議精神,對高等師範教育製度進行了改進,高等師範院校開始逐步獨立設置,到1953年,全國高等師範學校發展到31所,原附設在綜合大學內的教育學院、師範學院或教育係,全部獨立出來或歸並師範學院。誠然,這一體製是在學習蘇聯的基礎上,並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而確立的,特別是結合中學的教學計劃而對高師院校的係科設置進行了改造調整,從而使高師院校的係科設置趨於合理。這樣經過幾年的改造和調整,基本上理順了高師製度與整個教育製度的關係,使我國高等師範教育走上了迅速發展的道路。
(二)高等師範教育獨立體製的鞏固和發展
隨著建國後經濟的恢複和發展,到了50年代後期,我國教育事業以飛躍的形式向前發展,其中發展最快的是中等教育,1958年中學在校生數比1949年增加了38倍。中等教育的迅速發展,也促進了高等師範教育的發展,1958年高等師範院校從1957年的58所猛增到171所,增長了近3倍,1960年又達到227所。這種發展態勢已經超過了當時教育事業人力、物力所能承受的限度。例如,1956年全國高師教育人員8400人,其中助教就占了53%;而且隨著1958年高師教育的繼續發展,年輕教師所占的比重就更大了。由於高師教學任務繁重,老教師人數又少,因此,青年助教們工作任務也極其繁雜,進修提高的機會很少,這樣,就不可避免地導致了高等師範院校教育質量的降低。不久便有人批評高等師範教育“隻顧數量,不顧質量”的“盲目發展”傾向。1961年全國師範教育工作會議上也明確指出了這一失誤。於是,我國又果斷采取了壓縮高等師範院校數量的方法,以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保證高等師範院校的質量。至1963年,全國高師隻保留了61所,從而使我國高等師範教育走上了穩步發展的道路,獨立的高師體製也進一步得到鞏固。
(三)60年代高師教育製度麵臨的問題
50年代後期,由於教育事業的迅速發展,中學畢業生的數量成倍增加,畢業生的出路突出出來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國開始對中等教育結構進行改革,單一類型的普通中學迅速分化,師範學校、農業學校、工業學校、醫藥學校、藝術學校、林業學校等中等技術學校迅速發展。據1965年統計,全國中等學校在校生1430萬人,其中,中專、農中及職業中學學生有498萬人,占中等學校在校學生數的34.8%。中等教育結構的變化,必然要求高等師範教育適應這種新形勢,以滿足各種學校對不同類型教師的新要求。而遺憾的是當時的高等師範教育製度,尚未及時為適應這種變化作出反應,就趕上了十年動亂。
總的來說,解放後我國建立起來的高等師範教育製度,同我國的經濟發展及教育事業發展基本上是相適應的。經過不斷地發展和完善,我國的高等師範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為中等教育提供了大批合格的教師,改善了中學教師隊伍的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