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1885年時日本朝野人士如何看待“台灣附近清國所屬島嶼”釣魚嶼(1 / 3)

關於 1885年日本首次圖謀釣魚列嶼的史實,某些人士先後做了不少手腳。對此,早在 1972年 2月,井上清先生就曾明確指出:日方“力圖把事情說成仿佛是這樣: 1885年,衝繩縣政廳在接到古賀[辰四郎]提出的‘開發’釣魚島的申請以後,才向政府建議,將該島據為日本所有。然而事實絕非如此,而是內務省想竊據該島為日本所有,首先秘密指令衝繩縣政廳對該島進行勘查”。並列舉大量曆史事實為證。

時至 1978年,奧原敏雄教授兀自強著脖子宣告:“到了明治十八年,衝繩縣令想明確地表示尖閣列島歸衝繩縣管轄 ,要在那裏設置國界標誌,就向太政大臣做了申報請示。 ”一麵繼續對內務省指令秘而不宣,一麵索性把事實歪曲為衝繩縣令不僅肯定釣魚列嶼“歸衝繩縣管轄”,而且還主動要求將此點加以“明確地表示”,即在該島建立國界標誌。

島”,並且要按照國際法“先占”原則來處理之,那麼,繼“ 1879年對尖閣列島開始抱有領有意識”蹣跚起步之後,理應在 1885年邁出第二步——即實施“‘無主地’的確認與占領的宣告”。照此辦理,則當年由赫赫太政大臣領銜操作的這樁盛世偉業,堪稱彪炳千秋,嘉惠萬代;到而今,日方理應將內務省上述秘令和盤托出,昭告天下,何以會一反常態,守口如瓶,諱莫如深,豈非咄咄怪事?!種種跡象表明,個中必有隱情寓焉。

(一)大城永保、石澤兵吾稱“久米赤島即赤尾嶼,久場島即黃尾嶼,魚釣島即釣魚台”,並非日本人的新發現1885年(明治十八年) 9月 22日,衝繩縣令西村捨三以第 315號呈文,向內務卿山縣有朋稟告時,開篇即寫道:“為調查散布於本縣與清國福州間之無人島一事,謹遵先前在京授予本縣森〔長義〕大書記官之秘密指令進行查勘,其概況如附件所述〔略〕。”時至今日,日本方麵不僅對衝繩縣令此呈中所說“內務省秘密指令”三緘其口,而且就連此文原有的“附件”,也長期不露廬山真麵目——例如: 1950年3月,日本外務省在將衝繩縣令第 315號呈文編入《日本外交文書》第18卷《雜件 ·帝國版圖關係雜件》時,就在第 573頁下欄倒 3行旁注〔省略〕 ”;又如,其後 21年,即 1971年 3月,《季刊衝繩》第 56號《尖閣列島特集》在精心選錄本文時,同樣在第 113頁下欄倒 1行,將“附件”“省略”了。因之,井上清氏 1972年文內引用衝繩縣廳第 315號呈文時,曾注意到這一點,並特地說明:“注:未發現這個附件。 ”

當時,正值日本某些人士興高采烈地宣稱,所搜集到的“竟然是想象不到的官方文件和古代文書”之後,才在《尖閣列島特集第二縣廳第 315號呈文中所說的“附件”,正是當年西村捨三手下五等屬石澤兵吾,奉西村轉飭內務省所發“秘密指令”,“調查散布於本縣與清國福州間之無人島”的首次報告,即《關於久米赤島、久場島、魚釣島三島調查報告》——其內容是他專訪“曾於[琉球]廢藩之前,屢因公、私事務渡航清國,親眼目睹”釣魚列嶼的大城永保時所作筆錄。石澤兵吾報告稱:該無人島中之“久米赤島即 《中山傳信錄 》所載之赤尾嶼 ,久場島即黃尾嶼 ,魚釣島即釣魚台 。據大城永保稱,倘若今日將之編入琉球新誌地圖中,以記其概略位置,其大小配置固皆不得其當,敬請閣下洞察”。

(二)衝繩縣令西村捨三認同上述看法,並對“一經勘查即行樹立國界標誌,不勝擔心之至”

身為衝繩縣令的西村捨三,根據大城永保的親曆證詞及石澤兵吾的報告,對執行內務省關於建立國界標誌的秘密指示,“雖不敢有所異議”,但對“一經勘查即行樹立國界標誌一事,不勝擔心之至”(見圖 33),憂心忡忡地向內務卿委婉建言:

圖 33 衝繩縣令第 315號呈內務卿文

日前所呈之大東島(位於本縣與小笠原島之間)相異,且其與 《中山傳信錄 》所載之釣魚台 、黃尾嶼 、赤尾嶼為同一島嶼 ,亦無可懷疑 。倘屬同一島嶼 ,則其不僅為清國冊封舊中山王使船所詳悉 ,且複各有命名 ,向為航行琉球之目標 ,此事至為明顯 。故對此次欲援大東島之例 ,一經勘查即行樹立國標一事 ,不勝擔心之至 ……總之暫先勘查,至於建立國標之事 ,尚請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