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政策和產業規製是產業經濟學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產業政策的製定者是政府,政府為了彌補市場機製的不足,解決“市場失靈”問題,通過製定產業政策和產業規製,達到資源的有效配置。本章研究的主要問題是有關產業政策和產業規製的作用與內容。
第一節 產業政策概述
一、產業政策
產業政策(Industrial policy)是一個國家的中央或地區政府為了其全局和長遠利益而主動幹預產業活動的各種政策的總和。產業政策通常是對產業經濟學基本理論的應用,也是產業經濟學理論價值的最終體現。
政府幹預包括規劃、引導、促進、調整、保護、扶持、限製等方麵的含義。產業政策的功能主要是彌補市場缺陷,有效配置資源;保護幼小民族產業的成長;熨平經濟震蕩;發揮主導產業、新興產業的優勢,推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技術的更新換代。
產業政策包括產業結構政策、產業技術政策、各大產業政策、產業布局和產業組織政策,以及其他對產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政策和法規。各類產業政策之間相互聯係、相互交叉,形成一個有機的政策體係。
產業政策在日本的實踐是最為成功的。日本20世紀60年代就已嚐到了產業政策的甜頭,70年代,日本受到“滯脹”的打擊程度較小,其產業結構調整政策的實施起了很大的作用。日本產業政策的成功對新興市場國家的影響較大。在發展中國家產業政策也受到普遍重視,發達國家普遍重視產業政策是從80年代開始的,此後一直給予充分的重視。產業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扶持新興產業的發展和高科技產業的發展,以加速產業結構的更新。同時,有些國家也有意識地扶持中小企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以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基礎的平穩發展,產業政策並沒有獨立的政策手段,它的實行主要是靠政府的指令性計劃和與其相配合的稅收結構調整,優惠的稅收政策、信貸條款以及相應的法律、管理條例等的實施。
二、產業政策的構成要素
1.政策對象: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及工業、農業、商業、建築業等。
2.政策目標:實現政治、經濟、社會、生態等的穩定發展。
3.政策手段與措施:有行政、法律、計劃、市場手段。
4.政策實施機構:中央、國務院、各部委、各行業等行政管理部門。
5.政策決策程序與方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逐步實施或限期實施等。
三、產業政策的作用
1.彌補市場失靈的缺陷;
2.實現超常規發展,縮短趕超時間;
3.促進產業結構合理化和高度化;
4.增進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5.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趨利避害,保障國家安全。
四、產業政策分類
1.按三次產業分類:第一產業政策、第二產業政策和第三產業政策。
2.按功能分類:分為產業組織政策、產業結構政策、產業布局政策、產業技術政策、產業發展政策等。
3.按對象領域分類:分為農業政策、能源政策、對外貿易政策、金融政策、中小企業政策等。
4.按政策目標分類:分為扶持政策、限製政策、調整政策等。
第二節 中國的產業政策
改革開放30年來,是我國產業政策走向規範、走向成熟的30年。1989年3月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於當前產業政策要點的決定》,1994年3月頒布了《90年代國家產業政策綱要》。具體的產業政策主要有:
一、大力發展第一產業(農業)的政策
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決定了農業政策的重要性,因此各國政府都十分重視農業政策的製定與實施。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同時也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是中國的根本問題。為了充分發揮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作用,中國政府曆來都十分重視農村工作。特別是1979年黨的十一屆四中全會做出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幹問題的決定》,為我國農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決定》中指出:“我國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進入了實現四個現代化的新的曆史時期。我們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從1979年起轉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擺在我們麵前的首要任務,就是要集中精力使目前還很落後的農業盡快得到迅速發展,因為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的高速度發展是保證實現四個現代化的根本條件。我們隻有加快發展農業生產,逐步實現農業現代化,才能使占我國人口百分之八十的農民富裕起來,也才能促進整個國民經濟蓬勃發展。”
《決定》中提出了“當前發展農業生產力的25項政策和措施”。這25項政策和措施的主要內容是:①人民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的所有權和自主權應該受到國家法律的切實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任意剝奪或侵犯它的利益。②任何單位和個人,絕對不允許無償調用和占有生產隊的勞力、土地、牲畜、機械、資金、產品和物資。③人民公社各級經濟組織必須認真執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男女同工同酬。④社員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業和農村集市貿易,是社會主義經濟的附屬和補充,不能當做所謂資本主義尾巴去批判。相反的,在保證鞏固和發展集體經濟的同時,應當鼓勵和扶持農民經營家庭副業,增加個人收入,活躍農村經濟。⑤人民公社要繼續穩定地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製度,集中力量發展農村生產力。⑥今後三、五年內,國家對農業的投資在整個基本建設投資中所占的比重,要逐步提高到百分之十八左右;農業事業費和支援社隊的支出在國家總支出中所占的比重,要逐步提高到百分之八左右。⑦對農業的貸款,從現在起到1985年,要比過去增加一倍以上。國家要有計劃地發放專項長期低息或微息貸款,有的10年,有的15年,有的可以到本世紀末。為了適應發展農村信貸事業的需要,中國農業銀行應當積極做好農村的信貸工作。⑧糧食統購價格從1979年夏糧上市起提高百分之二十,超購部分在這個基礎上再加價百分之五十。等等。這25項政策對促進我國農村的經濟體製改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自1982年起,黨中央連續五年都是在年初召開經濟工作會議,研究農業、農村發展的重大問題,並以一號文件形式下達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引導我國農業產業向現代化、商品化、社會化的方向發展。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第1個一號文件,對迅速推進的農村改革進行了總結,並對當年和此後一個時期農村改革和農業發展作出了具體部署。
第一個一號文件,突破了傳統的“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體製框框,明確指出:“包產到戶、包幹到戶或大包幹都是社會主義生產責任製。”這個文件不但肯定了雙包(包產到戶、包幹到戶)製,而且說明它不同於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個體經濟,而是社會主義農業經濟的組成部分。
1983年1月,第2個中央一號文件《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幹問題》正式頒布。這個文件從理論上說明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是在黨的領導下中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理論在我國實踐中的新發展。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一九八四年農村工作的通知》,即第3個一號文件。文件強調要繼續穩定和完善聯產承包責任製,延長土地承包期。為鼓勵農民增加對土地的投資,規定土地承包期一般應在15年以上,生產周期長的和開發性的項目,承包期應當更長一些。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即第4個一號文件。文件的中心內容是: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取消30年來農副產品統購派購的製度,對糧、棉等少數重要產品采取國家計劃合同收購的新政策。國家還將農業稅由實物稅改為現金稅。
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1986年農村工作的部署》,即第5個一號文件。文件肯定了農村改革的方針政策是正確的,必須繼續貫徹執行。針對農業麵臨的停滯、徘徊和放鬆傾向,文件強調進一步擺正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
200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做出《關於2001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
2001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農業部關於加快畜牧業發展意見的通知》。《通知》中指出:“畜牧業已由傳統的家庭副業發展成為農村的支柱產業。但目前畜牧業發展水平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新要求還不相適應。在農業發展的新階段,大力發展畜牧業,是實現‘十五’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目標、推進農業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伴隨著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進程,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農業發展相對滯後,突出的是農民增收困難。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連續多年增長緩慢,糧食主產區農民收入增長幅度低於全國平均水平,許多純農戶的收入持續徘徊甚至下降,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仍在不斷擴大。針對這一問題,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幹政策的意見》,即第6個一號文件。《意見》提出按照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調整農業結構,擴大農民就業,加快科技進步,深化農村改革,增加農業投入,強化對農業支持保護,力爭實現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盡快扭轉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特別是首次提出了:“要逐步降低農業稅稅率,2004年農業稅稅率總體上降低1個百分點,同時取消除煙葉外的農業特產稅。降低稅率後減少的地方財政收入,沿海發達地區原則上由自己消化,糧食主產區和中西部地區由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解決。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進一步降低農業稅稅率或免征農業稅。”
2005年1月1日,黨中央下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幹政策的意見》,即第7個一號文件。《意見》中指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把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農業科技進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作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抓住了這個重點,就抓住了農業發展的關鍵。”
2006年1月21日,黨中央下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幹意見》,即第8個一號文件。文件指出:“增加農業投入,是建設現代農業、強化農業基礎的迫切需要。必須不斷開辟新的農業投入渠道,逐步形成農民積極籌資投勞、政府持續加大投入、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製。特別要抓住當前經濟發展較快和財政增收較多的時機,繼續鞏固、完善、加強支農惠農政策,切實加大對‘三農’的投入,實實在在為農民辦一些實事。”
2007年1月29日,黨中央下發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幹意見》,即第9個一號文件。文件指出:“發展現代農業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首要任務,要用現代物質條件裝備農業,用現代科學技術改造農業,用現代產業體係提升農業,用現代經營形式推進農業,用現代發展理念引領農業,用培養新型農民發展農業,提高農業水利化、機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農業素質、效益和競爭力。”
2007年12月31日,黨中央下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幹意見》,即第10個一號文件。文件指出:“按照適合國情、著眼長遠、逐步增加、健全機製的原則,堅持和完善農業補貼製度,不斷強化對農業的支持保護。繼續加大對農民的直接補貼力度,增加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和農資綜合直補。擴大良種補貼範圍。增加農機具購置補貼種類,提高補貼標準,將農機具購置補貼覆蓋到所有農業縣。認真總結各地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的經驗和做法,穩步擴大試點範圍,科學確定補貼品種。全麵落實對糧食、油料、生豬和奶牛生產的各項扶持政策,加大對生產大縣的獎勵補助,逐步形成穩定規範的製度。根據保障農產品供給和調動農民積極性的需要,統籌研究重要農產品的補貼政策。強農惠農政策要向重點產區傾斜,向提高生產能力傾斜。繼續對重點地區、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
二、第二產業政策
第二產業是在第一產業得到充分發展的基礎上逐步發展起來的,第二產業中的工業在國民經濟中處於主導地位,我國建國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我國工業的發展,特別是鋼鐵、機械、電力工業,一直是我國投資的重點。自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開始重點支持我國工業企業的經濟體製改革。1978年4月,黨中央頒發了《關於加快工業發展的若幹問題的決定》,簡稱工業30條。《決定》明確指出:“企業實行黨委領導、廠長負責,增加總工程師製度與職代會製度。”還指出要把燃料、動力、原材料工業和交通運輸放在突出地位。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從1979年開始,國有企業的改革逐步啟動,中共中央下發了《關於擴大國營工業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的若幹規定》,1980年,根據中央精神,國家經委、全國總工會、中國社科院等有關部門對一批工業企業進行領導體製改革的試點。1982年元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了《國營工廠廠長工作條例》,雖然依然是黨委領導,但是在實行黨政分工體現了廠長責權利方麵的統一,從而逐步為實行廠長負責製作了準備。1982年5月,中共中央頒發了《中國共產黨工業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暫行條例》,明確企業黨委是企業的領導核心,實行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製與職工代表大會製,廠長行政指揮權與黨委集體領導、職工民主管理是企業的三項原則。
1981年3月國家計委作出《關於製止盲目建設重複建設的幾項規定》,提出了“十二個不準”。
1981年—1982年,全麵推行工業經濟責任製,主要是分配上實行利潤留成,盈虧包幹,以稅代利,自負盈虧。1982年開始提出企業領導幹部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解決多年來長期存在的領導班子年齡偏大、人員偏多、文化偏低、專業人員偏少的狀況,並且進行了初步的調整。1984年5月,六屆人大二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宣布,國營企業將逐步實行廠長負責製。
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召開了十二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製改革的決定》公布。提出:增強企業活力,特別是增強全民所有製大中型企業的活力,是經濟體製改革的中心環節。明確中國現階段的經濟是在公有製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決定對政府與企業關係進行界定,各級政府原則上不再經營企業。
1984年11月在少數大中型企業實行股份製試點。全國第一家股份製試點企業是上海飛樂音響公司。1986年11月的一天,紐約證券交易所主席約翰?凡爾霖先生到中國開研討會,臨走時送給鄧小平一枚可通行紐約證券交易所的徽章。鄧小平將新中國成立後第一個上市公司的股票,上海“飛樂音響公司”的股票作為禮物,回贈給這位紐約證券交易所的主席。
1986年全國部分城市進行經濟承包責任製試點的基礎上,1987年5月,國務院決定在全國企業中普遍推廣承包經營責任製。
1988年2月,為規範國營工業企業的承包經營責任製,國務院公布了《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暫行條例》,實行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補的原則。企業承包者的年收入,視企業完成承包經營責任製情況,可高於本企業職工的年平均收入的1~3倍,甚至更多。在此期間,國家先後在多個領域進行了一係列改革。 這些改革主要有:縮小指令性計劃,擴大市場調節計劃;采取調放結合、以放為主的價格改革方針;改革統收統支的體製,主要是利改稅和撥改貸;建立金融市場,首先開辦深圳與上海兩個證交所;推進勞動、工資和社會化保障製度方麵的改革,主要是養老保險製度開始全麵推開,待業保險開始試行;工資總額與效益掛鉤上下浮動;國有資產的管理與改革開始起步,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
1994年2月頒布了《汽車工業產業政策》,共13章61條。如第四章產業技術政策中的第十四條指出:“ 國家鼓勵並支持汽車工業企業建立自己的產品開發和科研機構,通過消化吸收國外技術,形成獨立的產品開發能力。對於企業集團之間聯合開發重大科研項目,國家在科研開發資金上給予支持。”第十五條中指出:“國家鼓勵推廣使用汽車電子技術及新工藝、新材料,生產節能和低汙染的汽車產品,研究開發新型燃料和新型動力的汽車。”而後又出台了《電子工業產業政策》等。
三、第三產業政策
我國第三產業發展起步較晚,改革開放初期的1980年中國第三產業產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僅為21.39%,低於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為了加快第三產業的發展,增加就業,1992年6月頒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的決定》。《決定》中指出:“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的目標是,爭取用十年左右或更長一些時間,逐步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社會主義統一市場體係、城鄉社會化綜合服務體係和社會保障體係。90年代,要在發展第一、第二產業的同時加快發展第三產業,促進國民經濟每隔幾年上一個新台階。為此,第三產業增長速度要高於第一、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增加值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和就業人數占社會勞動者總人數的比重,力爭達到或接近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