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調化過程的高度化
實現結構協調化,不僅要通過製度創新,進一步健全開放性的市場經濟體製,按照WTO的運作規則來充分利用產業經濟全球化的機遇,借助全球市場中產業間的有機聯係消除不協調的部分,並使產業的發展符合開放經濟條件下的演進趨勢;同時,加強產業的技術創新和技術協作能力,並通過產業協調化增強自我升級和自我轉換的功能,以達到在協調化的基礎上實現產業的高度化。(1)要使三次產業的比例結構和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相對應,此外,要在產業的縱向層次上優先發展基礎產業、重點支持主導產業、選擇發展新興產業,使基礎產業為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提供發展條件,主導產業為基礎產業和新興產業提供經濟支持,新興產業為主導產業和基礎產業提供最新技術,從而帶動整個產業結構升級。(2)要求產業在投入產出關係的基礎上相互服務,相互促進,某一產業的發展通過產業關聯可以促成其他產業的建立和發展,而不是以削弱其他產業為代價來使自身得到發展。(3)要使產業部門增長速度分布在合理的區間,使高速增長部門、減速增長部門和潛在增長部門的增長速度差距和數量比例協調化,為此,要積極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積極培育和加速發展支柱產業,有序收縮和適時轉移衰退產業,保證協調化過程中向高度化轉換的功能。(4)保證產業階段交替的協調化,要以主導產業的轉換為特征。經濟發達國家工業化進程表明,主導產業的更替順序依次為:農業→輕紡工業→基礎工業→重化工業→耐用消耗品工業→現代服務業→信息產業 (或知識產業),這種更替對應於技術進步引致的生產要素投入結構的變化邏輯為:資源依賴型產業→勞動密集型產業→資本密集型產業→技術密集型產業→知識密集型產業。
(二)高度化過程的協調化
結構高度化過程就是產業發展中高加工度、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和高知識含量的比重不斷提高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提高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和增加產業中知識含量就構成了結構高度化的基本動力。鑒於產業按其發展時間可以劃分為傳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兩類,因此,結構高度化的過程也就是高新技術的產業化過程和傳統產業的高新技術化過程,這必須在反映結構協調化基礎上才能有效實施。(1)在加強產業技術關聯效應的基礎上開展產業技術創新。新技術的應用過程首先是一個產業技術係統形成的過程,然後才是市場化的過程,實現結構的高度化要建立麵向市場的產業技術創新體係。(2)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提高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能力,增強協調化過程中的結構轉換功能。(3)產業結構升級的重點,是在產業結構協調化基礎上全麵提高產業素質和國際競爭力。為此,應重點發展那些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較高的技術含量的產業;有利於產業技術裝備更新和對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的產業。國內具有從研究開發到實現產業化的潛在技術基礎,可以填補國內產業和技術空白,有利於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產業;符合可持續發展戰略,有利於資源節約以及生態和環境保護的產業;供給能力相對滯後的產業。這些產業的發展,有利於促進產業結構升級,促進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四、主導產業對產業高度化的影響
(一)主導產業的概念
主導產業一般是指在產業結構係統中處於帶頭地位的產業,這些產業的狀況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該產業結構係統未來的發展方向和模式。如機械裝備業、計算機產業、信息產業、汽車產業、房地產業、化工產業等。
(二)主導產業的作用及特征
產業結構高度化與主導產業有著特殊的關係:
1.主導產業能引入創新並創造新的市場需求,創新不僅可引入新的生產函數,加速技術進步,而且還會帶來新的市場需求,對整個產業結構具有引導作用,對其他產業的發展具有巨大的帶動作用。
2.主導產業具有持續的高增長率,增長率在10%以上。
3.主導產業對其他產業的增長有直接和間接的誘發作用,具有前瞻效應、回顧效應、旁側效應。如汽車工業的波及效應。
前瞻效應:對鋼鐵、冶金、電子等產業的促進,對橡膠、皮革、石油工業的促進。
旁側效應:對道路係統建設的促進,對有關服務業,如公共停車場、汽車維修、汽車美容、加油站等相關產業的促進。
後顧效應:對環境保護產業的促進,對城市建設的促進。
(三)主導產業的實現方式
從各國的實踐看主導產業的實現方式有兩種:
1.市場自發調節 市場機製和利益驅動足以促進具有競爭力的產業快速發展。
2.政府積極幹預 通過製定產業政策選擇和引導主導產業的發展,產業結構政策主要有:主導產業選擇政策、弱小產業扶持政策、衰退企業調整政策等。
(四)五種主導產業體係
美國經濟史學家羅斯托在學術上最重要的研究成果是提出經濟成長階段的理論。他試圖用經濟理論解釋經濟曆史的進程,把社會發展分為必須依次經過的6個階段:傳統社會階段、起飛準備階段、起飛進入自我持續增長的階段、成熟階段、高額群眾消費階段和追求生活質量階段。進而提出了不同經濟基礎成長階段的五種產業體係:
1.作為起飛前提的主導產業體係,如鋼鐵、煤炭、交通、電力等產業。
2.替代進口的消費品製造業綜合體係,如服裝、醫藥、電器等製造業。
3.重型工業與製造業綜合體係,如石油、化工、機械製造業。
4.汽車工業綜合體係,如鋼鐵、橡膠、玻璃、儀表等。
5.生活質量部門綜合體係,如供水、供電、供暖、食品加工業、醫院、保險等行業。
(五)主導產業的選擇基準
1.基本國情基準
各國都要從本國的實際國情出發,在不同的時期選擇對國民經濟發展起牽動作用的產業作為重點扶持的產業。如我國所走過的工業化道路,與日本和美國就有所不同。日本工業經曆了10年的恢複時期,1955年—1970年重化工業化率為53%,1970年達到63%,日本工業完全實現了現代化。美國戰後工業的發展,引起了工業結構和企業規模結構的顯著變化,工業產值曾占90%,重輕工業為60.5∶39.5,70年代後,出現輕工業快速增長的趨勢,電子通訊業20年間增長31.3倍。
2.需求收入彈性基準
日本的小原三代平提出的以需求收入彈性作為基準,就是優先發展那些收入彈性較大的產業,以滿足社會迅速增長的需求。
3.生產率上升基準
日本的小原三代平還指出從供應角度對主導產業進行選擇,將那些最具備生產率提高潛力,而且由於生產率的提高能夠成為具有最大相對優勢的產業作為主導產業。
4.關聯度基準
赫爾希曼指出在產業關聯鏈中必然存在一個與其前項產業和後項產業在投入產出關係中關聯最高的產業,這個產業的發展對其前、後項產業的發展有較大的促進作用。因此,將這個產業作為主導產業有利於帶動其他產業的同時發展。如電力、汽車、房地產、計算機等產業。
5.過密環境基準和豐富勞動內容基準
過密環境基準:要求選擇能滿足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強化社會防止和改善公害的能力,並具有擴充社會資本能力的產業作為主導產業。如太陽能、水電、城市汙水淨化等產業。
豐富勞動內容基準:要求在選擇主導產業時考慮到發展能為勞動者提供舒適安全和穩定的勞動場所的產業。如紡織、服裝、服務業、農產品深加工業等產業。
五、中國主導產業選擇的政策實踐
1.“經濟恢複”和“一五”計劃時期(1950年—1957年)以重工業為主,輕工業為輔,重點發展電力、石油、鋼鐵等產業。
2.“大躍進”時期(1958年—1960年)和“經濟調整”時(1961年—1965年)由重輕農的發展順序調整為農輕重的發展順序。
3.“文化大革命”期間(1966年—1978年)圍繞“備戰”發展三線工業和五小工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