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三五章 躍馬草原(3 / 3)

眼見軍心動蕩,斥候突然來報,在附近的山坳裏發現一個部族,具體位置是東勝衛舊址與雲內之間。

這個部族是曾經永謝布部的附屬部族,本來是想投奔達延部,但卻未料到他們根本沒等到汗庭兵馬到來,而被明軍一頭撞上了。

隨著沈溪派出騎兵殺到,這個部族組織起了三百多人的抵抗隊伍。在草原上的小部族中,能一次聚攏三百青壯已算不錯了,但沒料到這次他們遇到的是大明正規軍,更讓他們沒想到的是,這次的對手是草原人聞風喪膽的沈溪所部兵馬。

三百多人的抵抗隊伍集結到高處準備發動衝擊,卻發現麵前敵人數量迅速擴大,後續還有大批騎兵靠近。

這些人受到驚嚇,立即選擇撤退,因為草原上無遮無掩,以寡敵眾的戰事很難打贏,而各部族人武勇差別不大,基本都是用弓弩對敵,遵循的原則就是盡可能不互相滅族,通過以大欺小的方式,將勢弱的一方收編。

王陵之親率人馬殺上山頭,卻發現本來嚴陣以待的部族騎兵已撤退,非常失望。

本來按照沈溪所言,這回發現的韃靼騎兵數量不少,有可能是達延部主力,等從山頭往下一看,偌大的山穀部位散布著星星點點的蒙古包,卻沒有大批韃靼騎兵活動的蹤跡。

隨即後方人馬也殺到,加上王陵之所部,大約有四千騎兵,他們很快分散出擊,從三個方向將下麵的蒙古包圍困起來。

“回去跟大人說,這不是韃子主力,隻是個小部落。”王陵之對身邊的傳令兵吩咐道。

因為沈溪有言在先,遇到韃靼部族,除非對方先動手,否則隻能先查看一下情況,畢竟明軍有人數上的優勢,且兵器也領先對手,沈溪準備以懷柔政策吸納草原部族力量,所以對中小部族無法做到大開殺戒。

王陵之等人不確定下麵的部落到底有多少人口,大概隻知道能出動的兵丁不到一千,在己方四倍於敵的情況下,等後續人馬到來是必須的,經過榆溪河一戰,他變得沉穩和內斂了,盲目衝動的性子改了許多。

很快,沈溪軍令傳來:“不得輕舉妄動,一切等中軍到來後再做定奪。”

因為沈溪統領的中軍距離先鋒尚有十裏左右距離,使得王陵之不敢做大動作,因為一旦事情有變,跟山穀裏的部族打起來,回頭他肯定會被沈溪責罰。

王陵之下令各部人馬準備好防守陣型,防止小部族發難,同時更要謹防這些人突圍。

……

……

日落時分,沈溪帶領的中軍抵達山頭。

此時下麵部落營地內已經開始組織防禦,周圍架上很多柵欄,又設置拒馬,部族中的牛羊倒是沒辦法趕回來,因為牧民在周圍幾十裏範圍內放牧,一時間無法做到完全聚攏。

胡嵩躍和王陵之前去見沈溪,而沈溪則在山上用望遠鏡查看敵方情況。

胡嵩躍道:“大人,查過了,下麵的韃子最多也就幾百青壯,如果他們敢輕舉妄動的話,咱對著他們的營地放上幾排槍,他們就完蛋了!”

這次追擊沈溪放棄了很多東西,火炮基本被他留在了榆溪河營地,使得手頭攻堅器械嚴重不足。

這一路下來,幾乎都是行軍,就算幾百上千的韃靼隊伍,也都舉部歸降,沒有誰組織防禦跟沈溪所部開戰。

王陵之有些惱恨:“如果早一步進攻就好了,剛到這裏時他們還沒撤回去,追上去的話絕對讓他們沒機會架設那些障礙。不過這裏並非是城塞,想攻進去還不容易?”

沈溪沒好氣地道:“你的意思是就算損失一些弟兄,也要攻堅?他們在裏麵往外施放冷箭的話,能確保我軍沒有一點損失?”

畢竟之前剛取得一場足以銘記史冊的大捷,士兵們進入草原,目的隻是為擴大戰果,並沒有多少拚命的心思。事實上沈溪這一路沒有因為戰爭和非戰因素損失一兵一卒,即便發生小規模戰事,沈溪也是以火器完成壓倒性的勝利。

這也是沈溪軍中最值得自豪的事情,在草原上奔襲千裏居然可以做到沒有戰損,隻有幾個士兵感染風寒不得已回撤,過了屈野川後更是連傷病號都要隨軍繼續前進。

劉序策馬過來,他也是先行過來的三路人馬中其中一路的指揮官,劉序道:“大人,要不從側翼殺進去……我們軍中裝備有小炮,隻要架設到高處,可以打出半裏,他們的弓弩射不了那麼遠!這麼小的部族,不太可能擁有勁弩。”

一直在沈溪帳下聽用的荊越道:“這可說不準,說好了帶多少弟兄來,就帶多少弟兄回去,咱這麼殺進去十有八九會有折損。大人,要不多困他們一段時間……”

沈溪板著臉道:“你們的意思,不繼續追擊韃靼殘軍了?”

瞬間沒人說話了。

這些將領都有自己的主張,不過最後終歸要聽從沈溪命令,最後沈溪吩咐道:“派永謝布部的人進去跟他們溝通一下,勸他們投降,告訴他們,如果不歸降的話,等於說要跟我沈溪對抗到底……我們沒多少時間逗留,最多在這兒駐留一晚,明天咱們就要繼續往北去!”

雖然沈溪堅持能不動用武力就不用,但有時候也不得不亮一下肌肉,如此一來等於是給眼前的部族下最後通牒。

要麼歸降,跟我們一起去追擊達延部,要麼整族全滅。

選擇權在這個部族身上,也給這些人留下足夠的思考空間,不過任何人都明白,隻要對方知道遭遇的是明軍主力,甚至領兵者還是赫赫有名的沈溪,應該沒人敢拚命一戰。

“得令!”

荊越抱拳行禮,“末將這就去跟那些永謝布部的人說,讓他們找精通多族語言的使者去勸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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