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英的男人姓藍,在塔河鎮派出所上班,個子高高,一張馬臉,大眼睛暴突著,腰間別把手槍,見人愛理不睬的,騎一輛大永久自行車上下班,大家叫他老藍。因為掙得多,他歸家時,自行車車把下,常吊著好吃的,麻花、糖酥餅或是豬頭肉。老藍進鎮子,常引得幾條狗,流著涎水跟著他的自行車狂奔。老藍進了家門,狗們才停下來,抖抖身上的毛,悻悻地各回各的主子家去。
我們小鎮同住一幢房屋的鄰裏,處得好的,會走一個大門,家與家之間毫不設防。東家包餃子,會送給西家一碗;西家燉肉了,也給東家一碗。雞鴨鵝狗更是不分彼此,一起玩耍,一起吃食,晚上還常去對方家的雞籠鵝圈睡覺。老藍和他的鄰居張瓦匠,就共用一個院子。
張瓦匠不像老藍終日陰沉著臉,他是個快樂的人。老藍的媳婦俊俏,他就常和她逗趣。老藍早出晚歸,他白天不在家時,蘭英若想搬個重物呀,磨個菜刀呀,就喚張瓦匠幫忙,張瓦匠的女人從不計較。她雖然沒有蘭英漂亮,但溫順文靜,麵皮白淨,別有一番韻味!鄰居們因為這,常跟張瓦匠開玩笑,說他不容易,一手托兩家!這話傳到老藍耳朵裏,他認為張瓦匠和自己老婆有染,懷恨在心,起了歹意。一個夏日的禮拜天,他竟開槍打死了張瓦匠夫婦和他們的兒子!
一個警察殺死一家三口人,在當時是轟動全國的滅門慘案,公安部都來了人,我們這個不為人知的小鎮一下子出了名。我還記得槍聲過後,老藍家東頭的鄰居跑出來叫喊“老藍殺人了”,我拔腿跑到出事地點,扒著東頭人家的板障子,察看凶案現場。隻見老藍仰麵躺在地上,脖子咕嚕嚕地冒血泡。原來他射光了子彈,自殺時用菜刀,沒有砍斷脖子。想必張瓦匠很久沒幫他家磨刀了,菜刀太鈍了。家人見我膽大包天去看這個,吆喝我快回去,說是老藍殺紅了眼,萬一爬起來,會逮誰殺誰。我嚇得跑回家,一連多日不敢睡覺,一想起老藍的樣子,就惡心得連飯也吃不下去。
老藍被救活後斃了。槍斃他的地點在采石場那一帶,是最愛長蘑菇的地方。從那以後,采山的人們,都不愛去那兒了。說老藍是橫死的,鬼大。
這樁凶殺案,改變了我們小鎮鄰裏的格局。生產隊紛紛召集會,提醒社員,最好不要兩家用一個院子。於是那一年,豎板障子和加高圍欄的人家,非常之多。鄰裏之間,從此隔山隔海似的,疏於往來。不過,動物們是不管這一套的,它們出了自家小院,到了大門外的公共領地,又親密無間地聚合在一起了。
生產隊的牲畜,屬於集體生產資料,是不能隨意宰殺和轉賣的。有一年,隊長見一頭牛老得幹不動活兒了,白搭草料,而那一段供銷社好久沒供應肉了,便與生產隊的幾個骨幹合計,六人合股出資,悄悄把牛宰了分吃。知內情的除了他們,還有喂牲口的老啞巴。啞巴知道的事兒,在大家眼裏跟不知道一樣,所以也沒介意。為了避開其他社員,殺牛是在深夜。一頭牛分六份,每家連肉帶骨頭,挑回了半擔。
第二天一早,母親關起大門煮肉。老牛費柴火,牛骨頭和牛肉在大鐵鍋裏被慢火煎熬了三四個鍾頭才爛。我急嘴子,肉半生不熟時,就掀開鍋,取了一塊牛骨,蹲在灶台前啃,累得腮幫子酸疼。牛肉熟透了,我又是一通吃,弄得滿手滿嘴都是油。母親嫌我吃相不雅,說是像我這樣的女孩,將來不好找婆家。我一賭氣,掀開鍋蓋繼續吃,撐得倒仰。
宰牛的事情最終還是在小鎮傳開了。泄密的可能是老啞巴,也可能是狗。老啞巴雖然不能開口說話,但他會比劃。他喜歡那頭老牛,不舍得它死。據說殺完牛,老啞巴哭了,隊長給他牛肉,他堅辭不要。狗又為什麼會成為嫌疑犯呢?因為這六戶人家雖然是關起門來悄悄吃肉,可是吃剩的骨頭,會扔給它們。狗牙和牛骨硬碰硬,一塊骨頭,狗得啃好幾天。它們不僅在家啃,有時還叼到大門外,過路人一看它們嘴下的骨頭棒,就明白了八九分。有人寫了匿名信,把隊長告到塔河鎮。鎮上派人下來調查,確認牛雖然被殺了,但它確實太老了,不能再為生產隊效力了。而六個私分牛肉的人,事先都交了錢,可以從輕處罰。最後鎮裏給隊長警告,並讓她在全體社員大會上檢討,母親與其他幾人,則被扣了工分。老藍殺人事件之後,這個被社員稱為“六大股”的殺牛事件,成為小鎮人茶餘飯後的又一個談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