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在適應和發展與男性的積極關係方麵,女子學院毫無疑問限製了學生的社會機會。
——RosemarySalomone一個多世紀以前,女子學院在女子高等教育中發揮著巨大作用,當時僅僅有個別的男子學院允許女生入學接受高等教育。20世紀60年代以後,合校教育機構逐步發展起來,女子學院在此過程中逐漸喪失了對女子高等教育的影響力。女子學院的數量從1960年的約300所驟減至1998年的約80所,2013年又減至57所。女子大學數量急劇減少,也引起了有關單一性別的女子學院存在價值的爭論。這種爭論從20世紀60年代末期起一直持續到現在。那麼,什麼樣的社會變革使女子學院在近半個世紀的時間裏出現如此慘淡的狀況?女子學院麵臨的問題和挑戰有哪些?在這些問題和挑戰麵前,不同女子學院的命運又是怎樣的?
跌宕起伏,風起雲湧:美國社會變革對女性高等教育的影響
20世紀中後期,美國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有40萬人喪生,國家耗資3000億美元,但是美國所受的損失遠遠小於歐洲其他國家。戰後,美國人口不斷增加,經濟也逐步複蘇並繁榮發展。為解決戰後退伍老兵的問題,美國政府頒布了一係列法令。隨著上世紀50年代反對種族隔離運動的發展,政府頒布了《民權法案》和《教育法案修正案》等。20世紀60年代,美國婦女運動日益高漲,婦女運動和民權運動相結合,進一步促進了社會變革。美國社會的變化對美國高等教育、美國女性及美國女子學院均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分析20世紀60年代後的女子學院的發展,不得不對該時期的社會形勢進行分析。
二戰後女性就業狀況與社會地位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參戰,把婦女從家庭推到了社會舞台中央。戰爭的全麵爆發不可逆轉地改變了美國婦女和男子的生活,使人們的日常生活具有了政治意義。“隨著戰爭總體性的加強,婦女在戰爭中的作用也在擴大,更多的社會領域希望婦女去接管男子的工作,去軍工廠,為軍隊提供輔助性服務,在野戰醫院護理傷病員,甚至有時候在保衛國家的最後奮戰中要求婦女參加軍隊作戰。”在二戰時期,美國婦女作為一支生力軍,逐步活躍在國內生產的各個領域,在不同工作崗位上為國家做貢獻。
在20世紀四五十年代,美國女性進入政府部門以及學術領域工作的人數開始逐步增多。其中,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女性中比較著名的有瑪格利特·史密斯(MargaretChaseSmith),一位來自緬因州的議員;弗朗西斯·鉑金斯(FrancesPerkins),曾任勞動部部長;奧維塔·霍比(OvetaCulpHobby),曾任健康、教育、福利部部長。比起男性來說,能在政府和學術部門叱吒風雲的女性畢竟是少而又少的例外,大多數女性或在家庭中相夫教子,或在傳統女性職業領域(秘書、銷售、服務行業)中恪盡職守。1940年,25%的16歲以上的女性成為勞動力大軍中的一員,但女性勞動力市場就業結構依然以傳統領域為主。統計數據顯示,家政服務業依然占了較大比例,共有140萬人,其中90%為家庭傭人;速記員、打字員與秘書不到100萬人;1940年每10個工作女性中,3個在從事秘書職業或銷售工作,2個是工廠操作員(集中在服裝與紡織業中),2個從事家內服務,2個為專業人員(通常是教師或護士)及其他,1個為服務工人。
二戰後,由於經濟逐步複蘇和就業機會增加,越來越多的女性加入勞動力大軍中。此時通貨膨脹形勢有所加重,但是由於這一時期生產力以年均2.8%的速度增長,從而部分緩解了通貨膨脹壓力。到上世紀60年代末期,近45%的已婚婦女參加工作,而1940年這個比例隻有15%。但是,絕大部分女性在女性傳統領域中就業的狀況仍然沒有發生大的改觀。更重要的是,與參加同一工作的男性相比,女性工人的工資更少,待遇更低。越來越多的婦女參加勞動和工作,她們飽嚐了社會對婦女歧視的苦果,切身體驗著低人一等的不公正待遇。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一般白人女性的工資隻相當於白人男子的49.8%。廣大黑人婦女境遇更慘,她們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不僅要忍受一般婦女所麵臨的困苦,還要遭受種族歧視,因而,她們比從前更加關心自己的切身利益,更加積極地參加各種女權組織和活動。
女權運動(婦女運動、女性運動)的再次興起
美國1848年塞尼卡·富爾斯大會是曆史上第一次有組織的婦女集會,標誌著美國婦女運動的開端。隨後的一個多世紀中,雖然美國婦女運動綿延不息,但一直處於低潮。二戰後,女權運動再次興起,並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達到高潮。
二戰後初期,由於美國政治的反動以及麥卡錫主義的橫行,進步民主勢力遭到了嚴重的迫害和扼殺。廣大美國民眾進行了反對麥卡錫主義、爭取民主自由權利的鬥爭,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美國民主運動空前高漲。此外,呈膠著狀態的越南戰爭,引發了美國人民強烈的反戰情緒,1965年4月,2500名美國人參加了“立即結束越南戰爭”的華盛頓進軍運動,全國上下反戰情緒異常高漲。同時,社會主義、弗洛伊德學說、新馬克思主義、存在主義等各種思潮盛行,促使美國人民特別是知識分子從新的角度觀察和分析美國,出現了一個以大學生和青年知識分子為主體的“新左派”民權運動。“新左派”民權運動強調人的尊嚴、個性和自由,認為感情重於理性,信仰重於知識,娛樂重於生產,精神生活重於物質生活,人的本能重於科技……與此同時,美國黑人也進行了反對種族歧視的鬥爭,黑人運動空前高漲。這些運動和鬥爭相互聯係、相互激蕩,形成了戰後美國民權運動的浪潮。
二戰後,美國廣大女性尤其是已婚婦女紛紛走上工作崗位,活躍在國內生產的各個領域和部門。這不僅使女性獲得了經濟獨立,提高了經濟地位,而且影響了傳統的婦女觀,促進了女性獨立、平等意識的覺醒。“婦女實現其解放的重要前提之一就是婦女大量地、社會規模地參加生產”。因此,走出去就業而不是禁錮在家庭中,是婦女追求獨立、自由、平等的關鍵一步。
二戰期間高等教育機構的男性入學人數和男性教師數量的減少,自然而然地使女性,無論是學生還是教師都得到了更多的機會。1960年下半年,在高等院校的注冊學生中,男性學生為25.2萬人,女性學生為16.9萬人。正如一位曆史學家所言:“顯而易見的是,戰爭時代的危機刺激著女性的入學計劃,也提高了她們對自身能力的自信。”教育水平的提高使從業婦女以前所未有的規模進入白領職業,提升了女性在白領職業中的性別比例,樹立了婦女的新形象。
美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女性就業率以及女性受教育水平和自身素質的提高,民權運動的推動,各種力量結合起來,使美國婦女運動由星星之火發展成為燎原之勢,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空前高漲。民權運動對女性運動來說是一種催化劑,曆史學家威廉姆·查夫(WilliamChafe)認為,民權運動為婦女樹立了強有力的榜樣,它不僅推動了女性活動家之間的交流和聯係,也樹立了一個抗議者的榜樣,有助於將女子運動帶入生活中去。因此它給女性提供了一種關於未來社會的深刻的政治圖景,並且強調了性別意識作為一個組織原則的重要性。
1963年,女權主義者貝蒂·弗裏丹出版了《女性的奧秘》(TheFeminineMystiqie)一書,為婦女呐喊。她在書中指出,女子和男子同樣需要自我發展,號召婦女起來爭取與男子平等的權力和地位,鼓勵她們走出家門,把握好自己的人生。1969年,凱特·米裏特(KateMillet)出版了《性政治》('sexualPolitics),米裏特認為,婦女現在已成為一種足以影響整個民族情緒的、實現有意義變革的關鍵因素,盡管她們處在進步和政治壓製之間。作為我們社會中被異化的最大的一個群體,她們人數眾多,充滿激情,有著漫長的受壓迫曆史以及廣泛的革命基礎,婦女有可能在社會變革中發揮前所未有的領導作用。這些著作使廣大婦女感到振奮和欣喜,她們認清了想要獲得在社會中應有的權力和地位,隻有通過自己不懈的鬥爭。女權主義者的著作及其觀點,從理論上、思想上給婦女運動以指導。這些思想的廣泛傳播,不僅促進了廣大婦女在思想上的覺醒,而且使她們紛紛掙脫各種束縛,走出家庭、走向社會去爭取平等權利。尤其是著作《女性的奧秘》一書“影響了整整一代美國人”,成為1960年代美國女權運動再度崛起的標誌。
《女性的奧秘》是一部紀實題材的名著。作者認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15年間,婦女問題已經成為美國社會的一個嚴重問題。“幸福的家庭主婦”成了典型的美國婦女形象,而當她們成了主婦、陷於無窮無盡的家務之中時,又苦於看不到前途,生活失去意義,因而感到極度空虛和苦悶,社會學家、心理學家、醫生、作家等都不能對這種“女性的奧秘”做出正確的解釋,加深了女性的危機感。同時,該書批駁“女人生來低下”,“結婚生育、當賢妻良母是完善女性的最佳體現,也是女人的唯一天職”等等歧視性觀點,並列舉了大量事例論證了婦女完全可以跟男子一樣,女人和男子的地位應當是完全平等的。另外,該書還分析了弗洛伊德學說中自相矛盾的地方,認為作家、心理學家、編輯、教育工作者等將弗氏學說廣泛運用於美國的婦女問題,以此強化對婦女的偏見歧視,這是完全錯誤的。最後,作者認為,陷入苦悶彷徨中的千百萬美國家庭主婦隻有擔負起自己的責任,才能夠走出陷阱,而對社會的責任感以及對生活的使命感隻能來源於創造性的勞動。她認為美國婦女必須斷然否決女性的奧秘,堅持從事創造性的工作,使自己獲得新生。
1966年,全國婦女組織(NationalOrganizationforWomen,NOW)的誕生成為女權運動的領導性組織和標誌。貝蒂·弗裏丹當選為第一任全國婦女解放組織的領導人。1967年美國全國婦女組織舉行了第一次代表大會,大會明確闡述了其要求:設法盡早通過平等權利修正案;敦促聯邦政府保證婦女的平等就業機會;婦女產後恢複工作的權利必須得到法律保護;婦女應該享受產假;有孩子的就業父母在所得稅中應扣除家務和育兒開支;政府應建立免費育兒中心;政府應保證婦女享有與男性同等的受教育權利;貧困婦女必須和男人一樣獲得職業訓練、住房等方麵的補助;修改福利立法和濟貧計劃中有損於婦女尊嚴的條款;婦女應享有控製生育的權利以及墮胎合法化等。
全國婦女組織的奔走呼號和各種組織的積極支持,終於使《平等權利憲法修正案》(EqualRightsAmendment,簡稱ERA)在1973年得以在參、眾兩院一致通過。最關鍵的一條是:“美利堅合眾國及其各州不得拒絕或者削減基於法律的男女平等權利”。到1975年,先後有30多個州通過了這個修正案,這是婦女運動的裏程碑。婦女政治、經濟地位的變化,改變了美國社會的婦女觀念,正如羅斯福所說,“美國生活的創業史,以及移民的普遍貧困,使美國婦女先於其他國家的婦女成為國家生活中當之無愧的半邊天。”
反對性別歧視的相關法律
美國獨立後相當長的時期內,婦女沒有選舉和被選舉權。19世紀後期美國的第一次女權運動主張女性平等享有法律保護的政治權利。1920年8月26日,憲法的第十九條修正案才賦予全國婦女投票權。民權運動與女權運動不斷發展壯大以及要求平等、反對歧視的呼聲,引起美國國會的關注。女性權利成為20世紀60年代美國政治議事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
1961年,美國肯尼迪政府成立了總統婦女地位委員會(President'sCommissionontheStatusofWomen)。該委員會於1963年發布報告,建議總統發布一項關於就業機會平等的法案。它所提出的旨在保障兩性工作的平等權利、禁止對女性就業進行性別歧視的《公平報酬法案》(EqualPayAct,EPA)於1963年獲得通過。
1963年6月,肯尼迪總統發表電視演說,呼籲這個國家履行自己的人權承諾,采取行動,給黑人平等權利,解決國家麵臨的“道義危機”。一星期後,肯尼迪向國會送交了一份內容全麵、影響深遠的《民權法案》。《民權法案》在國會中引起激烈辯論,支持者逐漸增多。1963年11月22日,肯尼迪不幸遇刺,次年6月在約翰遜(LyndonB.Johnson)總統任內法案終獲國會通過,於7月2日正式簽署,這就是美國曆史上頗為著名的《1964年民權法》(CivilRightsActof1964)。
作為一部禁止就業歧視的基本法,《1964年民權法》第七章對包括性別歧視在內的相關問題做了全麵的規定,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5個方麵:(1)明確規定了該法約束的主體;(2)設定了取消就業歧視的基本標準;(3)創設了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EqualEmploymentOpportunityCommission,EEOC);(4)詳細規定了非法雇傭的救濟方式和程序,並對證據的取得和保留做了明確規定;(5)明確規定了承擔就業歧視法律責任的方式。尤其是規定禁止雇主因雇員個人的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或國籍等因素予以歧視,這被認為是美國曆史上人權進步的裏程碑。1972年,國會通過了上述法案第七章的修正案,授權平等就業委員會根據該款法律,以自己的名義代表在就業過程中遭受非法不公待遇的個人或集體向法院提起訴訟。從這時開始,女性就業權的平等保護最終成為正式的國家政策,美國女性就業權平等保護的法律體係得以建立。
《1964年民權法》之後,1965年美國總統約翰遜簽署第11246號政令(ExecutiveOrder11246),後來被修改為《11375號政令》。該政令比《1964年民權法案》第七章更嚴厲的是,要求雇主擬定一份書麵的反歧視行為計劃,並且要製定提供公平就業機會的數量指標和時間表。1969年總統又簽署第11478號政令(ExecutiveOrder11478),該政令規定聯邦政府的所有影響就業的人事決策都不得有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或者民族歧視的內容。
對美國教育的性別不平等現象進行徹底改變的是1972年的《教育修正案第九條》(EducationAmendmentActofTitleIX)和1974年的《女性平等教育法》(Women'sEducationalEquityAct)以及1976年頒布的《職業教育修正案》(VocationalEducationAmendmentAct)。《教育修正案第九條》最主要的目的在於禁止教育中的性別歧視。該法令規定:“任何學校不得基於學生的性別、婚姻以及懷孕狀態,對招生、入學、課程及教育活動的設計、教育福利等事項進行限製”。《女性平等教育法》以爭取經費資源、發展各種性別平等教育的教育模式為宗旨。《職業教育法》要求各州政府必須設置性別平等教育的專職人員,審核所有職業教育方案中的性別歧視措施。這三項聯邦政府的法案成為“美國保障和促進兩性平等教育的基石”。
1.《退伍軍人權利法案》(TheGIBillofRights)
二戰末期,隨著戰爭形勢日漸明朗,複員軍人的問題提到了議事日程。大批軍人的複員使得退伍軍人如潮水般湧入國內。如何安置這些數量巨大的退伍軍人,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並對其在二戰中的貢獻給予回報,關係到社會穩定與民心向背。
1944年,美國國會通過了《退伍軍人安置法案》(Serviceman'sReadjustmentAct),該法案被通俗地稱為《退伍軍人權利法案》(TheGIBillofRights)。該法案不僅包括對退伍軍人的醫療衛生保障、教育保障住房、農場和商業資產購買和建設等給予貸款優惠,而且還包括對退伍軍人的就業保障以及享受優惠資格審核等做出相關規定。該法案規定由政府提供資助,使退伍軍人得到必要的在職訓練和教育,藉以安家立業。
《退伍軍人權利法案》使得約223萬的退伍軍人(其中包括6.5萬名女性)邁入原本根本沒機會進入的大學門檻。正如曆史學家芭芭拉·所羅門所說,“這些退伍軍人改變了高等教育的特征,促進了公眾對學校教育的尊重。”另外,退伍軍人回歸平民生活,結婚生子,引發了1940年代後期的“嬰兒潮”。20世紀60年代這些“嬰兒潮”時期出生的孩子們也到了上大學的年齡,短短一二十年時間裏,大批學生入學使得美國原有的高等院校急劇擴大規模,新成立的高等院校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在校生人數成倍增長,高教師資隊伍迅速壯大。高等學府的大門逐漸向社會各階層敞開,由此揭開了高等教育大眾化的新篇章。
2.《國防教育法》(NationalDefenseEducationActof1958)
二戰時期,由於戰爭需要,羅斯福總統聘請時任卡內基研究院院長的布什(VanevarBush)作為顧問,就如何最有效地組織科研服務於國防和支援盟國提出谘詢意見。布什主張政府不是建立研究機構,而是組織科學家提供必要的幫助,由這些科學家在自己工作的機構中從事相關科研項目。羅斯福接受了布什的建議,並任命他為聯邦科研及開發辦公室主任。1945年,布什提交了題為《科學:無邊的疆界》的報告,他認為,開展基礎科研最佳的地方是學院、大學和一些由捐款建立的研究機構,他期望這些機構去創造知識、發現和培養天才,繼續探索“無邊的疆界”。由於布什的建議,美國聯邦政府開始大規模支持大學科研事業。
隨著經濟繁榮和國家防衛工作對於人力資源的需要,1950年,杜魯門總統根據科技顧問布什的建議,責成國會通過法令於1951年創建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7年後,蘇聯發射了人造衛星。與蘇聯的競爭提高了美國對於教育問題的關注,人們紛紛認為美國學校教育水平落後,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國會議員們就提出了一千多個涉及教育的議案,其中至少通過了幾十個相關法令。最後,政府以非常時期的工作效率,通過了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國防教育法》。
《國防教育法》的中心內容是由聯邦政府增撥大量教育經費,加強科學技術教育,培養第一流的科技人才,以增強國防能力。為此,該法案要求加強普通學校自然科學、數學和現代外語以及其他重要科目的教學,將這些與國防密切聯係;其次,法案還要求聯邦政府以各種形式對各級學校提供實際援助,以保證受培訓人員的質量和數量達到國防需要;把外語、數學、自然科學和技術教育並列為核心教學內容;要求通過測驗、谘詢等手段發現和鑒定具有卓越才能的天才兒童,在受完中等教育後升入學院和大學,並向他們提供專項獎學金和獎研金等。
《國防教育法》的影響極為深遠,它使廣大民眾清楚地認識到教育與國防事業的深刻關係,把高等教育的發展視作關係國家安危乃至生死存亡的一個關鍵性因素。雖然其通篇圍繞加強國防展開,但落腳點卻是促進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質量,培養高質量的人才,尤其是國防尖端科技人才。因為國防安全依賴於發達的教育,國防的需求引導著教育的發展,隻有依靠教育才能培養出高質量的人才,高質量的人才才能從根本上促進國防的強大。
3.《高等教育法》(TheHigherEducationAct,HEA)
美國的教育事務屬於地方事務,雖然聯邦政府此前的一些法律政策對高等教育的發展起到重大甚至決定性的影響,如《莫裏爾法》、《退伍軍人權利法案》、《國防教育法》等,但這些立法的本意並不在教育,尚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高等教育法》。
1961年,肯尼迪總統執政後,美國高等教育的立法掀開了新的一頁。肯尼迪非常重視教育,上任伊始,他就提出了包括高等教育改革在內的一攬子教育立法設想,三年中向國會提交的國情谘文都包含了教育問題。美國國會於1963年分別通過了《職業教育法》(VocationalEducationAct)和《高等教育設施法》(HigherEducationFacilityAct)。約翰遜上任後,很快宣布了“向美國的貧困無條件宣戰”,提出了建設“偉大社會”的執政構想。“向貧困開戰”旨在提供平等的高等教育機會,實施《人力發展和訓練法案》、《青年職業訓練法案》等。1965年11月8日,約翰遜特地在他的母校德克薩斯西南州立大學簽署了美國第一部真正的《高等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的內容有八章,涉及有關高等教育發展建設的多個方麵,其中包括大學社區服務項目以及為高校圖書館提供資助,強化教師培訓項目,加強發展中的學院,對大學生提供資助等。該法案後來又經過多次修訂,進一步授權一些新項目,擴大資助範圍等。該法案的核心、也是最具有時代意義的部分就是關於學生資助方麵的內容。法案規定,國會每年撥款6.5億美元,補助落後的高校及其學生,向全民提供平等的教育機會。法案創建了兩種新的資助模式:“教育機會助學金”(EducationalOpportunityGrants)和“擔保學生貸款”(GaranteedStudentLoan),對原有的大學生資助方式,如“國防學生貸款”、“工讀項目”等,該法案也進一步加以確認。
正如沃拉寧所說:“1965年法令以其開創的廣泛項目以及其所代表的聯邦政府承諾的範圍而特點鮮明,1965年法令是高等教育發展史上的一個裏程碑。”該法案通過拓展聯邦政府在高等教育財政領域的角色,使聯邦政府介入美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對上世紀60年代及其後高等教育質量的提高和教育規模的擴大均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困難重重,艱難前行:20世紀60年代後女子學院的生存及麵臨的挑戰
20世紀60年代末期女子學院的生存現狀及原因分析
20世紀中後期美國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及社會變革大大影響了美國高等教育的結構、規模及發展速度。20世紀60年代是美國女子學院發展的鼎盛時期,當時除了傳統的女子學院以外,還新建了不少女子學院,女子學院的數量一度達到了約300所。自20世紀60年代末期起,女子學院開始萎縮,關閉不再招生及轉型為合校教育機構的學院大大增加。這一時期以來,單一性別的女子學院群體最為突出的問題表現在以下兩大方麵:
1.在財政方麵,女子學院麵臨著很大的壓力
財政是維持一所學校運行的最基本條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積累了巨額財富,再加上後來科技革命的影響,美國的經濟在20世紀50年代空前繁榮,至60年代國民生產總值不斷提高。受資本主義社會周期性經濟危機影響,從20世紀60年代末期開始,美國經濟開始下行,尤其是在1974年和1975年間,美國發生了戰後最嚴重的經濟危機,在國際上的經濟霸主地位也開始衰落。1979年雖然經濟狀況有所好轉,但無論如何,美國經濟已從高峰跌落下來,走上了荊棘叢生、困難重重的道路。隨著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對大學撥款的減少以及日益縮減的學費收入和日益增長的消費造成的財政困境,20世紀60年代末期,美國無論是何種性質的機構,都麵臨著日益嚴峻的財政壓力。對於女子學院來說,情況更為糟糕,因為它們基本上都是私立文理學院,學院的一部分收入是靠私人、私人團體及教會等的捐款,經濟的不景氣使得女子學院接收到的捐款項目和數額大大減少。有些規模小、財政來源單一的女子學院則在困難時期被迫關閉,或被其他大學接手合並。
2.在招生方麵,報考人數和注冊人數明顯減少
從1837年奧伯林學院錄取4名女性申請者開始,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美國的合校教育已有百餘年的曆史,但合校教育,尤其是早期的合校教育進展較為緩慢。自20世紀上半葉起,接受高等教育的女性日益增長,從1909—1910年的約14.1萬人到20世紀50年代,已發展超過100萬人。一些最為著名的學院和大學,包括普林斯頓、耶魯、阿默斯特以及威廉姆斯在內,仍然僅隻招收男生入學。20世紀中葉尤其是20世紀60年代以後,合校教育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發展,到20世紀中後期,有90%的接受高等教育的女子都在合校教育機構就讀,合校教育機構相比單一性別的高等教育機構,在美國社會占據了絕對優勢。選擇在合校教育機構就讀的女性數量的快速增長,直接影響了女子學院的生源,因為在適齡女青年數量一定的情況下,進入合校教育機構上學的人數越多,意味著女子學院的人數越少。事實也確實如此,20世紀60年代末期,報考女子學院的人數和女子學院的注冊人數都有大幅度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