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高校助學體係中貧困生主體缺位(2 / 3)

“盡管貧困生經濟上確有窘迫之處,但是,有‘自尊、自強、自信、自立’精神的學生仍然是當前高校貧困生中的絕大多數。他們能夠端正思想,正視困難,吃苦耐勞,勤儉樸素,節衣縮食,努力而優秀地完成學業。”“他們大多數能通過勤工助學去獲得微薄的報酬來克服困難,而且積極參加其他社會工作,爭取多方麵磨煉自己。他們這種不怨天尤人,默默地奮鬥、拚搏的精神,讓許多人受到教育。”

以這些正麵的特點作支撐,可以使我們從不必要的擔憂中解脫出來,在一個更高層次和更廣闊的視野去考慮與著眼於高校“西部問題”的解決。

二、高校助學體係主體缺位問題分析在馬加爵事件的影響下,高校貧困生問題已經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在此前後,國家出台了一係列幫助貧困生順利完成學業的政策和製度,提出了諸如“不讓一個學生因貧困而失學”之類的口號,形成了以“獎、貸、助、補、減”為主體內容的助學體係。

但是,相對於日益擴大的貧困生需求,目前我國高校貧困生助學工作及其體係仍存在許多問題與不足,尚未建立起有源生動力的工作機製,因而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一)“獎優”、“助貧”界限不清雖然目前國家設有各種獎、助學金,但由於“獎優”和“助貧”界限不清,未能切實起到獎優、助貧、促學的作用。且補助金額隻能應急,操作上也不夠規範。各種獎學金主要針對學習優秀生,而貧困生卻常因經濟、身心多重負擔而影響學業較大,較難獲得獎學金。據統計,貧困生占獲獎者比例一般沒超過10%。

(二)“減、免、補”心有餘而力不足國家要求:對貧困生,特別是受災家庭、烈士子女、孤殘學生等實行減免政策,各學校也設立了專項困難補助,可是受資金的限製,獲得減免學雜費和專門困難補助的貧困生比例很小,多數學校僅限於5%特困生,學校提供的補助也不足1000元。這不僅難以滿足日益擴大的貧困生需要,而且大多數高校自身各方麵開支本就捉襟見肘,由於所減免的學費及補助要由學校承擔,給學校辦學也造成了沉重的經濟壓力。

(三)勤工助學“僧多粥少”

助學是指學校在教學、科研、管理、後勤及校園環境維護等方麵,為經濟困難學生設立一些助學、助研、助管崗位幫助他們從事不同形式的勤工助學活動。但是,高校中勤工助學崗位有限、穩定性差、資金短缺等問題突出。各學校尤其是非中心城市的高校隻有提供極有限的固定或臨時崗位以滿足極少部分學生的需要,同時多數高校工勤人員冗餘,家屬、子女與學生之間形成競爭。並且,勤工助學的報酬也基本較為低廉。

(四)助學貸款障礙重重麵對逐年迅速增長的貧困生總數和獎、助學金等的局限,現在對貧困生的貸款比例、數額和次數等都有諸多限製。2002年規定,貧困生的貸款比例不得超過在校學生數的12%,每年可貸款不超過6000元;且貸款手續繁雜,時間、條件等有諸種限製,申請貸款的貧困生中往往隻有60%左右的學生能夠申請成功。而且,在校生隻能一次性貸款,如在校期間,無論何種原因,隻要有兩門及以上不及格課程就不能再次貸款。

這說明單純的物質救助式和被動關懷式助學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並有報紙評論文章指出:“更好的辦法應該是給孩子一個機會,讓孩子通過親身勞動,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提供機會比提供單純的金錢更容易讓貧困孩子在心理上接受,同時也避免了單純靠資助時不勞而獲心理的滋生。”

而且,當前高校助學體係的建立是基於同情弱者的心理,其工作更多地強調工具理性和方法論的意義,更多偏向於物質的、硬性的東西,而忽視了助學工作應當承擔的心理的、軟性的內涵,忽視了貧困生作為有意識的、能動的主體性存在,不太注重主體力量的發揮和運用,使其受社會曆史背景的影響,在同情和憐憫下心理更加內向,角色更為被動。因此,主體缺位妨礙了高校助學體係在更大程度上發揮作用。

三、實現主體回歸的對策——建立貧困生組織分析筆者認為在高校已經搭建的助學體係這一平台上,建立貧困生自己的組織,發揮其自身的力量,實現主體回歸,這對於在更高的層次上解決貧困生問題,建設和諧校園和和諧社會,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

貧困生組織應當是一種以貧困生為主體,通過各種途徑,運用各種方法,解決貧困生當中存在的問題,實現貧困生全麵發展的組織。它的建立、發展和進步,需要社會方方麵麵的努力與合作。下麵主要就建立此類組織的意義、組織原則和性質進行初步的探討。

(一)建立貧困生組織的意義首先,彌補高校力量不足,減輕工作壓力。由於學校不能麵麵俱到地照顧到每個學生,幫助每個學生實現全麵健康成長,通過貧困生組織,可以使他們在一個共同的語境中策劃活動、進行工作,充分利用各種資源,挖掘各種機會,為一個共同的目標——平安上學、健康成才而努力,彌補高校助學工作力量不足的問題。同時,我們可以通過一係列製度和規範,把貧困生工作交給貧困生組織去辦理,如助學貸款、學費減免和困難補助等,既可以減輕高校學生工作部門的壓力,還可以創造勤工助學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