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張怡陳國華一、獨立學院貧困生工作麵臨的新問題(一)高學費導致“特殊貧困生”的產生一般人認為,在獨立學院就讀的學生普遍經濟條件優越,出現貧困生的幾率較小,貧困生工作的壓力也相對較小,其實不然。
獨立學院的收費參照民辦高校。一年16萬元左右的學費再加上住宿、吃穿等各項費用,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這對於經濟富裕的家庭來說或許不算什麼。但對於廣大工薪家庭和靠種田為生的農民來說,的確難以承受。在平時工作中,我們也遇到某些學生家庭曾經較為富裕,因而選擇了獨立學院就讀,但在就讀期間,家裏經濟狀況發生了變化,出現諸如生意失敗等特殊情況,導致突發性貧困。
而常規意義上的貧困生,如下崗職工子女、貧困地區學生、五保戶家庭子女等依然存在。因此,獨立學院的貧困生工作任務依然艱巨,某些問題甚至是普通高校很少出現的。
(二)民營機製導致對貧困生資助力度不夠獨立學院一般采用民營機製運營,經濟獨立,自負盈虧。其運營成本主要依賴於學費的收入。政府也沒有或者少有對於獨立學院貧困生工作的專項撥款。因此,獨立學院本身對於貧困生的資助顯得心有餘而力不足。一些諸如貧困生減免學費等舉措在獨立學院很難得到推廣。
(試想如果大量的低收入家庭因可減免學費而進入獨立學院學習,那龐大的經費投入將使學院麵臨沉重的經濟壓力,甚至阻礙正常辦學的進行。)可以說,資金投入的瓶頸是影響獨立學院貧困生工作的關鍵因素。
(三)“富人群體中的貧困生”心理落差增大毋容置疑,在獨立學院就讀的學生大多家庭經濟寬裕,許多家庭更是擁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較高的社會地位。一些父母對於子女的過分溺愛,導致學生養成了相對奢侈的消費和生活觀念,出手闊綽,追求名牌,甚至互相攀比。有的學生不斷更換各種高檔次的手機和其他數碼產品,有的女生使用數百元一套的化妝品,有的學生請客吃一頓飯就花費數百元。而生活在這些“富人”群體周圍的貧困生,更容易產生心理落差,導致更大的心理壓力和心理問題。
而在以上種種不良消費時尚的影響下,一些貧困學生盲目跟風,期望擁有同樣的生活質量,使經濟更加拮據,甚至引發其他更為嚴重的問題。
(四)“非貧困貧困生”現象的顯現各高校對於貧困學生的資格認定一般參考學生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開具的貧困證明。而在大部分高校,貧困生資格又是獲取國家助學貸款和貧困生獎學金的前提條件。因此,許多學生利用家庭的社會關係,輕易地取得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申請成為注冊貧困生。學校又沒有足夠的精力和資金對每一位貧困生的家庭實際經濟情況進行調查。而在獨立學院,這部分社會關係較為豐富的學生為數不少,所以“非貧困貧困生”在獨立學院時有出現,且目前還沒有一種切實有效的審核機製可以杜絕它。這就直接導致了有限的資助經費和貸款名額被非貧困學生取得,一些真正貧困的學生卻得不到相應的機會。
(五)“後進貧困生”比例相對較高“三本”的學生有一群體性特點,就是思維活躍但自製能力較差。因此,很多進入獨立學院學習的貧困生雖決心努力學習,但由於自控能力以及學習習慣的原因而導致學習後進。也有部分貧困生因為心理上的壓力而無心學習,學習效率低下。
而一般高校都是通過獎學金等形式對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和鼓勵,國家助學貸款對於學習成績的審核也非常嚴格。因此,這部分“後進貧困生”很少有機會甚至沒有機會獲得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