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曆史的角落——外篇(6)(2 / 3)

實踐證明,中國社會成員的社會關係比較複雜,這複雜的關係網就成了社會交際網的主要脈絡。凡是參與、出席這些社會交際活動,都要在其中表現出一定的經濟行為。典型的如婚喪嫁娶,還有些非典型的,比如生日、壽辰,比如生子、升職,等等。隨著曆史的變遷,社會環境的變化,各種新形式的社會活動層出不窮,而一些舊有的社會活動則隨著客觀環境的變化逐漸被淘汰,進而退出曆史舞台。但總的社會經濟行為習慣,卻是始終沒有變化,直到今天,依然如此。這些社會活動參與過程中的經濟行為,無一能脫離禮的範疇,隻是如今我們習慣地稱它為“人情”。

不妨這樣理解,所謂“人情”,也是以經濟價值作為表現形式,這與禮在本質上沒有分別。因此我們將人情和禮之間畫上個約等號。

其次,我們又從中看到了另一個問題:社會等級以及經濟享用權。名義上,“禮”中的若幹標準是為了約束所有社會成員,不奢侈,不浪費,在物質需求上有節製,適宜有度。然而從本質上卻是為了強化社會等級。

這裏有一點很值得玩味的細節,即以什麼標準來操持社會活動,以什麼標準來享受經濟價值和物質需求,是要看社會等級來進行的。如果在社會活動中所投入的經濟價值低於投入者社會等級的標準,那叫“失禮”,而若是在社會活動中所投入的經濟價值高於投入者社會等級的標準,那叫“逾禮”。

這也就是說,在中國社會中,連享受經濟價值這點人類的基本需求,都是要有剛性標準的,而不能隨心所欲。我不了解,違背了這種標準有沒有相應的懲罰措施。而就我個人對社會習慣的觀察來看,如果沒能按社會通行標準來操持一些典型的社會活動,尤其是紅白喜事,難免會遭到來自社會中非議的壓力。

然而這禮的標準在實際執行中,往往無法回避被打折扣的現實狀況。因為這其中有著一個難以化解的矛盾,即社會成員的社會等級與其經濟能力通常不是絕對掛鉤的,這兩者間的脫節,造成了禮所要求的標準無法落實。製度脫離了現實,也就無法稱為製度,硬要削足適履,就避免不了適得其反的結果。若不是以高昂的維係成本做代價,那就隻可能讓這製度流於形式繼續得以保存。這兩者無論是哪一種情形,其最終結果都是令禮的莊嚴性蒙垢。

經濟能力不達標就是“禮崩樂壞”

我似乎找到了打開“禮”這個陳年古鎖的鑰匙了。與其說《周禮》是一種建設性的創造,莫不如說它是一種社會習慣的歸納整合。它絕不是憑空、孤立出現的製度,而是建立在相當成熟的社會習慣上的產物。也就是說,周公旦,抑或其他代筆者對禮的闡述,均是在固有社會習慣的基礎上,進行的規範化、標準化。

有關禮的文字記載,無一不含有社會活動的標準。這些標準是否在社會活動中被嚴格執行,是個存疑的問題。前文說過,作為個體而言,經常存在著經濟能力不能完成禮所要求標準的情況,這也就是孔老二所言的“禮崩樂壞”。

這個問題,存在著兩種解釋,第一,禮的典章吻合所創建時的社會情況,隨著經濟情況的變遷,現實環境出現了變化,而製度沒有及時修正,所以才有了誤差。第二,禮的典章規範僅僅是因某些人的一廂情願而憑空炮製的產物,所以導致了製度與現實情況嚴重脫節。我個人更傾向第一種解釋,即製度沒有跟上經濟發展的腳步。

當滾滾的曆史大潮到來時,一切阻擋它前進的障礙都將被這股洪流衝毀。曆史的走向不會以個人的意誌做改變或轉移,隻會順應著規律的軌跡穩步向前。所以,守舊者的所有抵抗都將成為徒勞。他們煞費苦心想出了“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這種辦法,用來自我催眠,以此來消極抵抗,卻無濟於事。像沙漠裏的鴕鳥一樣,把頭藏在沙子裏就以為可以躲過災難的想法,並不能有助於他們保持住自己的社會地位及聲勢。相反,這種掩耳盜鈴的做法隻會令他們快速被曆史淘汰。

社會階層的躍遷很困難

種種“逾禮”的行為出現,看似違背了“禮”製,其實卻沒有從根本上改變或是碰觸到“禮”的核心精神。所謂“逾禮”,隻不過是社會階層洗牌的開始,而不是社會階層的消滅。社會階層不會因為某些特定人在特定期間的“逾禮”而消失,隻會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化而產生變遷。也就是說,當這洗牌結束,隨著新的階層形成,新的“禮”製就會重新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