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禮,古人的溢美之辭不絕於耳,最常見的形容詞是“博大精深”和“包羅萬象”。比如說吃飯,要按禮數來,出門,也要講究個禮,估計連如廁也要按禮行事。這也就是說,禮,作為條條框框是滲透到整個社會中的所有角落裏去的,而且非常具體地涉及社會成員的各種行為,小到個人生活,大到國家活動,無不囊括其中。
有關禮的廣譜性,還真不是空穴來風。《禮記》有雲:以之居處有禮故長幼辨也,以之閨門之內有禮故三族和也,以之朝廷有禮故官爵序也,以之田獵有禮故戎事閑也,以之軍旅有禮故武功成也。是故宮室得其度??鬼神得其饗,喪紀得其哀,辨說得其黨,官得其體,政事得其施。
如此看來,禮還真對得起前文提起的兩個形容詞,其涵蓋範圍幾乎囊括了古中國所有的社會生活。那麼禮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出現的呢?它是怎麼得出來的?它是由誰主導或者是由誰創始的?條件反射樣的三個問題,催使我查了很多資料,但遺憾的是,沒有一個確切的結論,反倒是越查越糊塗。
有關禮的源頭,大概應該自《周禮》始。說“大概”是因為目前沒有其他證據表明,有其他與禮相關的史料早於《周禮》。相傳《周禮》是由周公旦所著。然而近代學者通過對考古文獻等資料的研究,卻發現事情並非如此。一部分學者認為,《周禮》很可能成書於戰國末而並非西周。也就是說,《周禮》的作者並非是西周初年的政治家周公旦,很可能是在這部書傳承的過程中,經手人添油加醋地潤色了不少。
這樁曆史懸案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連諸多曆史學家都未能達成共識,實非我輩這些外行人士能說得清楚的,於是隻得作罷。
禮的價值可以通過會計方式進行核算
盡管對禮的源頭摸不清楚門路,我依然還是沒有對它喪失興趣。另一個懸疑問題持續橫亙在腦海裏揮之不去。到底是禮這些行為先存在,後有人總結出規範,還是先有人事先做好規範,後有人遵循的呢?這似乎像一個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又進入了一個死循環的怪圈。
在苦思不得其解之時,偶讀《史記》,無意中卻在《禮書》臨末的地方發現了一點線索:(禮)以財物為用,以貴賤為文,以多少為異,以隆殺為要。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用白話文表示說是:禮以應用財物為表現形式,以區別貴賤為文彩,以多少表示等級的差異,以繁簡為要領。
這點線索啟發了我,原來禮不是空口白牙靠嘴說出來的,而是在其背後跟著一定的經濟利益來往。也就是說,沒有經濟後盾做基礎,根本就談不上禮。順著這條思路走下去,我似乎想通了一些關於過去沒考慮明白的問題。
《禮書》中開篇就提到了“觀三代損益”,這三代指的是夏、商、周。這說明禮的形成並非是一夕之功,而是多年來社會文化的沉澱和積累。由此我們還可以推斷出,禮在夏代之時就應該有了雛形。至於“損益”,個人認為應該是禮數的變遷——這符合人類社會行為的發展、變化規律,即在實踐中不斷調整、進步。
如此說來,《周禮》的形成,是有著相當成熟而且深厚的社會習慣作為基礎的,它絕不是憑人為主觀臆斷捏造的產物,而是集社會生活習慣的大成所得出的規範文本。我們無法考究《周禮》究竟成書於何時何地,但絕不排除在傳承過程中有增刪補益的幾率。所以,從《禮書》中介紹的情況來看,我個人更傾向於認定,今天我們看到的《周禮》,很可能是經過多人之手修改、校訂後的文本。至於修改原因,料想是為了使其更符合當時的社會需求。
延續著這個思路,我繼續在《禮書》中尋找著蛛絲馬跡,果然,皇天不負有心人。新的線索又被找到了。《禮書》中有這樣一句話:是以君臣朝廷尊卑貴賤之序,下及黎庶車輿衣服宮室飲食嫁娶喪祭之分,事有宜適,物有節文。
簡單點講,這句話就是說,從政府官員到普通社會成員,無論是衣食住行,還是婚喪嫁娶,都有著各自的標準。這標準是按什麼來劃分的呢?答案是嚴格的社會等級。
這短短一句話裏,所蘊涵的信息量是非常大的。首先,結合前文所言的曆史背景,和今天中國社會中的風俗習慣,我們基本可以判斷出,婚喪嫁娶這些社會活動,以及社會成員在其中扮演的經濟角色,自打上古時期就有了相對的規則。舉個通俗的例子說,某人有朋友結婚,他自然要去出席婚禮,而出席婚禮是要帶著“禮”送給新婚夫妻的。以今天的習慣來看,這禮絕大多數是直接以禮金的形式存在。更直白點說,就是點現錢。極個別的,可能會送些別致的獨特的禮物,但是最終衡量這禮物價值的,往往還是以會計形式。也就是折算成通用貨幣的辦法來作價值衡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