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曆史的角落——外篇(4)(1 / 3)

說韓信功成名就後,封楚王還鄉。到了家鄉,他念念不忘地找到故人,給了當初供他吃飯的洗衣大娘以千計數的金子(注:西漢時的“金”與後世所指的黃金不同,考古學家有證據稱當時的金實際上是銅之類的金屬。但是不管怎麼說,這金是指當時的通用貨幣),又給了讓他白蹭幾個月飯的亭長幾百個錢,同時又不忘議論一番,說大娘好心,自不待言,而又說亭長是小人,所以才給了那麼少的錢。乍一看,這便是他韓信一諾千金,知恩圖報,恩怨分明的佐證,然而細品,卻發現似乎事情沒那麼簡單,個中頗有幾分值得人玩味之處。

按說韓信不是個心胸開闊之人,而且不知感恩,這點從他對項羽的態度來看即可知。對自己的啟蒙老師都能那麼不厚道,何況隻是吃些飯的人呢。反過來說,如果他是個心胸開闊的人,以他功成名就後,何必和一個小小的亭長計較當初的恩怨?何況人家對他並無虧欠,供他吃飯是人情,不供他吃飯是本分。他本該以寬容的心態去對待曾經給予過自己幫助的人,無論如何,都不該怨恨。結果我們的楚王卻是對當年幫助過他的人極盡羞辱之能,當眾侮辱人家是小人。同理,他給了洗衣大娘“千金”,隻是為了證明當年他說過要報答人家的話,而不是帶著感恩的態度。

嚴格地說,從經濟角度來看,亭長和洗衣大娘所提供給韓信的飯食,所達到的目的是一致的,那就是讓韓信填飽肚子。以物理量論數,似乎兩者也沒什麼高下之分,之所以兩者的回報有如此大的差距,是因為韓信的特殊心理在作怪。他太過愛惜自己的名聲,像愛惜自己的羽毛一般,所以才有了這出他自導自演的鬧劇:一諾千金VS區區百錢。

等到麵對當年羞辱他,令他鑽褲襠的屠戶時,韓信的舉動就更令人啼笑皆非了。我們試做幾種情況的假設,作為符合人之常情的可能:一種情況是報複,極端一些的做法是處死屠戶,以表明自己睚眥必報;稍微溫和點的做法是讓屠戶從自己的褲襠下鑽過去,甚至可以反複多鑽幾次,這叫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也可以理解;若是寬容一點,相逢一笑泯恩仇,不計前嫌,可以說他韓信心胸坦蕩,君子之風。然而韓信的選擇全然不合乎常理,不僅沒報複,反倒把這屠戶拉進自己的軍隊裏做了官,回頭又解釋說“這是壯士”,這就有點曲意表白、沽名釣譽的味道了。不客氣地說,此舉顯然有裝女性生殖器之嫌。

前文曾說過,韓信是沒有勇氣殺那個屠戶,而今大費口舌來解釋當初不是不敢殺人,而是沒必要殺人,更是欲蓋彌彰。之所以沒有人願意反駁他或是戳穿他,多是因為他盛極一時的權勢。權勢是個好東西,可以令擁有者在人前胡說八道而不敢反駁;權勢也是個壞東西,在擁有者犯錯的時候,沒有人願意也沒有人敢於觸其逆鱗阻止他繼續錯下去。依此道理來看,那個當年供韓信幾個月飯的亭長,在被他侮辱之時的心理應該不是羞愧而是憤怒,但又不敢反駁,僅此而已。

至此,韓信韓大將軍的曆史畫像似乎已經被勾勒出輪廓了,幾乎躍然紙上:他機敏聰明,卻出身貧寒,急於出人頭地,為此不惜一切代價,甚至接近不擇手段;他不知感恩,心胸狹窄,不夠正直,喜歡吹牛,沽名釣譽,人品略次;他膽小怯懦,事到臨頭時缺乏勇氣和魄力。我們常說,一種性格決定一種命運,這話用在沽名釣譽的韓信身上果真應驗。不妨這樣看待韓信:正是因為他性格中怯懦的弱點,才決定了他最終喪於呂雉這個女人手中的命運,倘若事到臨頭他多那麼一點勇氣,或許他人生的收尾會是另一種結局。

三萬歲=萬稅——漢代稅製略考三十稅一,是西漢帝國最為聞名遐邇的稅製。可這真就意味著政府的稅收額僅占社會民眾收入三十分之一?

漢稅分兩稅,很像國地稅

在剛寫漢篇時,曾有一個經商多年的朋友與我探討漢代稅製,他對漢代的“十五稅一”,甚至是後來的“三十稅一”推崇備至。他屢次三番感慨自己沒領略過低稅率的快感,並為此唏噓不已,言語間無不對漢帝國時代充滿向往。早些年曾讀過漢代相關曆史,因此隱約對這輕稅有所印象,於是甚以為然。大漢盛世嘛,經濟繁榮昌盛,輕稅也是理所應當的。然而隨著翻閱史料,卻對這“盛世”越發疑惑,甚至覺得觸目驚心。所見之處無不是爭權奪利的欺詐,或是拔刀相向,伴隨著這些,是周期性發作的餓殍遍野,析骨為炊。一幕幕因經濟死結而出現的人間慘劇始終縈繞在腦海裏揮之不去。從吃驚到陣痛,再到麻木。讀到後來,我不禁自嘲起來,讀來讀去,竟然把一個堂堂的輝煌盛世讀沒了,也不知道是我的問題,還是其他什麼人的問題。或許我的讀法太下水道,上不得台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