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一切曆史都是當代史。這話有兩種解釋,一是曆史都在以今人的目光來解讀;另一是說,人性亙古不變,今天所發生的一切不過是機械地重複著昨天。無論怎麼審視,那其中總有些東西讓人啼笑皆非,總有些東西讓人淚流滿麵。一些事,看似無法影響曆史的進程,就被丟在了曆史的角落。然而我們又難以否認它們的存在。至於看法,則莫衷一是,各持己見。說到底,隻是仁智問題。到底誰仁誰智,我們就在此拿出來,做一個主觀的辨析。一句話概述,曆史從未遠離。
一刑不上大夫是千年不變的基本國策一句“刑不上大夫”幾乎點明了帝國社會的實質,之所以產生這種現象,無不是其背後深刻的經濟原因所左右。試問,這經濟原因究竟如何造就?
儒家秩序就是尊卑有別
《禮記》有雲,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關於這句話的解釋很多,無論怎麼咬文嚼字,歸結起來無非是兩個觀點,一個是說,因人論罪,禮成了尊上卑下、刑變為宥貴殘貧的特權,這是當年推倒孔家廟的核心論據;另一個是說,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隻要犯了法,不管是皇親國戚還是王公貴族,一律依法嚴辦,有句話叫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產生這種分歧的淺層次原因,在於古漢語的不嚴謹,因為它沒有標點符號。隻要變換一下斷句的方式,就可以得出截然不同的解釋。說得文縐縐點是容易引起歧義,說得淺白些是便於兩頭堵。這對於把持話語權的人來說,是多麼值得興奮的事啊,隻要他高興,想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有一個異曲同工的民間俗語是這樣講:官字兩張口,咋說都有理。
分歧的深層次原因是對於社會現實理解的出入。前者的理解是出自對現實的切實感悟,來源於實踐作用於實踐;後者的理解則完全是出於一種善意的理想。我實在不願評價誰對說錯,隻是覺得後者的想法過於簡單和幼稚,這種充滿理想主義色彩的觀點,是融不進現實中去的,如果信以為真,其結果必然慘不忍睹,除了在社會中撞得頭破血流外,我個人想不出第二條出路。如何正確地理解“刑不上大夫”,取決於對其出處背景的理解。
不追根溯源,僅靠憑空臆想,最終的理解一定是近似於盲人摸象的結果。我們知道,這句話出自《禮記》,那麼《禮記》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將直接影響到我們的理解。
最普及的說法是,《禮記》與《儀禮》、《周禮》合稱“三禮”,而這“三禮”以《周禮》為首,其餘兩“禮”皆因《周禮》而起。
文人們筆下的《周禮》,是文化,是文明,是儒家經典,是治國良方??各種溢美之辭撲麵而來。然而打開這博大精深、內容豐富的《周禮》一看,卻發現這無非是確立社會等級製度的一種操作方案。以繁複冗雜的製度、標準來區分出人格的不平等,即貴賤尊卑。這種等級森嚴的社會製度,備受古知識分子推崇,稱之為秩序。也正是基於這種理念,才造就了帝國體製。
如此說來,回望文人們對《周禮》的津津樂道,就別有一種韻味了。不客氣地說,這實際上就是在為帝國體製歌功頌德、高唱讚歌。
這裏姑且不論帝國體製的優劣功過,也不討論這體製的合理與否,隻從它的核心理論——《周禮》的特點說起。一個本就是為了造就人與人之間“別”的政治理論,其根本目的就是強調並區分社會間人與人的差異,若要說把平等觀念強加於其中,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因為與其核心精神相抵觸。一部完整的政治理論中,不可能犯這樣自相矛盾的錯誤,所以說,刑罰不回避大夫,禮節不避諱平民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
《周禮》究竟為何人所著,在曆史上其實有若幹疑點,這裏不做釋疑,不做推敲,因為自有曆史學家研究。我們著力關注的點是,在《周禮》存在之前,《周禮》中所描述的區分社會階層的標誌,或者說是社會行為,是否在之前的曆史中出現過。《周禮》是否是脫離當時的時代背景和社會狀況而憑空問世的。
根據社會常識我們可知,一種社會行為的存在,一定有其必要的社會基礎,與其出現的時間、經濟環境、人文背景等有著密切的聯係。因為社會行為不是個體行為,它具備連續性和廣譜性,必然不可能孤立地存在,也不可能偶然地出現。換句話說,《周禮》中所描述的“禮樂”行為,在《周禮》誕生之前,就應該有足夠具體的社會表現,而《周禮》的出現,則是將這些行為進行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