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的發展,會影響物價的變動,今天的物價,業已和二十年前截然不同,更毋論時間更久遠一點的情形。缺乏必要的數據,使我們無從探尋兩漢時期的物價影響力,這是一個不大不小的遺憾。不過我們可以根據兩漢時期的物價和物品之間的比價,對照我們今天的物價及其相關情況,來做一個關公戰秦瓊式的比較,以此來比較一下古今的物價差異和生活質量差異。由於時代的不同,受限於生產技術等因素,所做出的物價比較隻能做一個參考,較不得真,更談不上結論,至多隻是供大家娛樂而已。另外,對比前,先要說明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後文中所介紹的漢代物價,如沒有特殊說明,主要論據皆以徐揚傑先生的《漢簡中所見物價考釋》為準。
漢錢與人民幣的非標準彙率
眾所周知,兩漢還處於金屬貨幣的時代,當時法定通貨分為兩種,一是銅錢,另一是黃金。有關兩漢時期的黃金是否是我們現代意義上的黃金,史學界對此意見分歧,爭論不休,我們不做討論。有一點可以確認的是,那個時候充當貨幣的黃金,與銅錢的單位換算是一比一萬。也就是說,一斤(漢代1斤=16兩)黃金與一萬銅錢等值,這是沒有任何疑義的。最起碼,這點在官方的史料中是如此記載。
那麼我們就有了一個疑問,兩漢時期的貨幣體係,與我們今天的貨幣體係完全不沾邊,貨幣的購買力也不盡相同,這意味著,漢代與當代在經濟價值上沒有共同的衡量尺碼。那麼我們又該如何來進行物價的對比?有關這個問題,我們還得另尋一條通路,令兩漢時期的貨幣和今天的貨幣有一個可換算的方式,也就是創造出古今的彙率來,以便於我們在同一個標準下進行物價衡量。
想計算購買力平價,就得有一個共同的參照係,專業點的經濟術語叫做一般等價物。黃金顯然不是個合適的一般等價物,因為它本身曾在曆史上充當著貨幣。而今天,它已經退出了貨幣的曆史舞台,成為了商品。兩者屬性的巨大差異,就使它不能成為合理的價值參照係。況且我們找這個參照係是為了衡量單位貨幣的購買力,而黃金無論古今,不管是商品還是貨幣,其蘊涵的經濟價值都過大了,不適合作為衡量標準單位,我們對它不做考慮。
因此,選擇參照係,一定要選一個生活必需品,不僅要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還要易於分割,以便於衡量經濟價值所用。很顯然,鹽與糧食,都可以歸於該物品範疇之中。由於鹽是曆代政府專營商品,它的價格受政府的財政收入變化影響極大,所以不把它作為主要一般等價物,而隻能作為輔助參照係;主要的一般等價物,暫定為糧食。
也就是說,下麵我們將以糧食為參照坐標,來為漢代的法定通貨與今天的人民幣定一個非標準彙率。
限於曆史時代,兩漢時期所采用的標準度量衡並沒有現代這麼精確,那個時候對物品多少的衡量不以重量為標準,而是以體積或容積。直接點說,過去稱米也好稱鹽也罷,都是用石鬥升做計量單位。
而今天的計量單位則變成了重量,常見的是(市)斤、兩,書麵的是千克或克。這為我們古今單位貨幣中所承載的經濟價值換算帶來了極大的麻煩。也就是說,如果要計算出古今單位貨幣中所承載的經濟價值比例,首先要統一古今物品的計量單位。
這樣說似乎有些不厭其煩了,我們把問題簡化一點,節奏上快一點。
古度量衡製,10升是1鬥,10鬥是1石。也就是說,100升是1石。1升與1立方分米所占容積相同,那麼就是說,1000升的體積是1立方米。也就是說,10石相當於1立方米。知道了這些,再根據一個單位體積內物品的重量,也就是密度,即可以將古今物品的計量單位統一了。
這裏補充一點,石在作為非精確重量計量單位時,約為60千克。至於為什麼會有這個數據,根據稻穀和小米、高粱(未脫殼)的單位自重,以及過去以石鬥升作為計量物品多寡的方式,個人推測,石用於計量重量的單位時,應該是專指基礎糧食的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