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大力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完善土地收入管理使用辦法,抑製土地價格過快上漲,加大對圈地不建、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2010年3月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下發了《關於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目的在於收緊首套房契稅優惠。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
2010年3月18日下午,國資委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央企地產業務的具體情況。國資委表示,除16家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外,還有78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正在加快進行調整重組,在完成企業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等階段性工作後要退出房地產業務。
附錄二:外國的住房保障製度
20世紀初以來,一些國家為保證“人人享有適當的住房”,滿足低收入者的基本住房需求,先後建立了較為完善的住房保障製度。是國家通過行政手段對低收入家庭提供適當住房的一項製度。建立住房保障製度,是對市場化住房分配機製的必要補充,也是國家社會政策與社會保障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他國家已經成型的住房保障體係,對於我國的住房保障製度的完善,有著積極的借鑒作用。
美國一提供讓人買得起的房子
美國住宅大體分為獨立住宅和公寓。公寓又可分為普通公寓、合作公寓、產權公寓和豪華公寓。其中普通公寓是美國城市主要的居住形態,而城市裏的中低收入人群最主要的居住形態適合作公寓。合做公寓一般不出售產權,合作公寓通常被股份化,居住權按照麵積、朝向、樓層等因素定價,買入和轉讓居住權實際上變成了股份交易。這種合作公寓隻租不賣,主要是因為公寓設施陳舊、建造時間久遠;要麼開發商已收回部分建造成本,租金用以維護日常維修和改造,要麼受到租金控製,使租金不能隨意提高。
美國住房政策的核心是“為全體美國人民提供合格的、安全的、能負擔得起的住房”。美國政府從法律、行政、稅收等多方麵調整和控製房地產市場得穩定,尤其是政府鼓勵開發商建造更多的廉租房,並給予一定的獎勵。法律上,出台了《合眾國住房法》、《開放住房法案》、《國民住宅法》等,其中《開放住房法案》規定在未來10年內為低收入家庭提供600萬套政府補貼住房,並禁止在購買和租用房屋時產生種族歧視。在住宅抵押擔保上,利用完善的金融體係,推出了固定償還抵押貸款、累進償還抵押貸款、可變利率抵押貸款和逆向抵押貸款等多種貸款方式,同時建立購房信貸保險製度,由專門機構為低收入家庭提供抵押貸款保險。在稅收上,對建造和大規模維修自有住房的家庭,免除個人所得稅中抵押貸款的利息收入,同時鼓勵家庭購買房產,對租房家庭給予稅收減免,每年大約有30億美元的財政支出用於興建低收入家庭的租用住房。
除政府大規模興建廉租房,凡是家庭收入未達到所在地區家庭平均收入的80%,可以申請住房補貼。當住房支出超過收入的30%的家庭被認定為過度消費負擔,由政府發放“住房券”,以此承擔合理市場租金與家庭收入30%的差額,並給予政策優惠(如著名的第八條租金資助計劃)。每年聯邦住房與城市發展部會編製住房發展計劃,麵向中低收入家庭資助和補貼建造住房。此外,美國政府對老年人住房給予特殊關注,各州也製定和推行向老年人住房傾斜的住宅政策,對建造和經營老年人公寓給予特殊的政策和稅收優惠。
英國一一公屋計劃與房價的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