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4日,根據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會議精神,國務院於7月14日批複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
2009年11月10日,國土資源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共同發布《限製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增補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增補本)》,規定商品住宅用地的總出讓麵積小城市(鎮)不超過7公頃,中等城市不超過14公頃,大城市不能超過20公頃。此舉可有效防範土地閑置,縮短開發商占地周期。
2009年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完善促進消費的若幹政策措施,將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2年恢複到5年,遏製炒房現象。國辦發〔2008〕131號文件中的四大稅種的優惠措施,隻有營業稅優惠取消,契稅、個人買賣印花稅、個人轉讓出售的土地增值稅還繼續維持。政府調控房市采取了平穩的步驟。
2009年12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明確提出:“加強市場監管,穩定市場預期,遏製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同時強調“地方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為保持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會議要求,增加有效供給、加強市場監管、完善相關製度的原則,繼續綜合運用土地、金融、稅收等手段,加強和改善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重點是在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同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加強市場監管,穩定市場預期,遏製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與以往相比,本次會議明確提出“遏製”房價過快上漲,力度明顯重於“抑製”,更狠於“穩定”。
2009年12月17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央行、監察部等五部委公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財綜〔2009〕74號),將開發商拿地首付款比例提高到五成,且分期繳納全部價款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此前,一些地方土地出讓大多執行20%-30%的首付政策,有的地區土地出讓收支未全額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土地出讓金新規對於開發企業爭當“地王”、地方政府過度依賴“土地財政”,是有效的遏製。
2010年1月10日,為了抑製房價飆升、加強風險防範和市場監管等問題,國務院就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下發了共五項“十一條”的文件,簡稱“國十一條”,打響了今年最新樓市調控新政“第一槍”,重點涉及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價格等有關部門、稅務部門、國有資產監管部門五部委及金融機構,新政中對二套房、住房稅、房地產信貸等給予政策層麵新的定義,第二套房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按風險定價。房地產市場再次成為眾人關注的焦點。
2010年1月12日,央行決定,從2010年1月18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業界稱對房企影響較大。
2010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其中關於房地產業的指導思想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堅決遏製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勢頭,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住房需求。
一是繼續大規模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財政擬安排保障性住房專項補助資金632億元,比上年增加81億元。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範圍。各級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嚴格執行年度建設計劃,確保土地、資金和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二是繼續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費。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應,加快普通商品房項目審批和建設進度,規範發展二手房市場,倡導住房租賃消費,盤活住房租賃市場。
三是抑製投機性購房。加大差別化信貸、稅收政策執行力度,完善商品房預售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