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法化理論可以指導曆史語法學的研究實踐,反過來曆史語法的研究成果又可以驗證、補充語法化理論,係詞“是”、“為”的虛化啟示我們:
(一)句法環境是引起語法化的必要條件
適宜的句法位置是導致語法化的先決條件。就係詞“是”的產生來說,“是”字在判斷句中本是處於主謂之間的一個複指代詞,上古無係詞判斷句是“NP1+NP2”的結構,“是”字正處於名詞性謂語NP2前麵,而這個位置是一般句子普通謂語動詞所處的位置,受漢語SVO語序的類推影響,“是”字由代詞語法化成了一個係詞,在句中不是動詞但在某種意義上充當了謂語動詞的角色。
句法結構中,搭配成分的變化也會導致語法化的發生。以假設連詞“若是”的形成為例,最初“若是”後麵跟的是名詞性成分,“若”表示假設,“是”字是表達判斷的係詞,後來“若是”後麵出現了謂詞性成分,“是”字在謂詞性成分前麵判斷作用不明顯了,語義變得較虛,主要附於“若”字後麵幫助表示假設,“若是”隻表達“如果”的含義,久而久之,“若是”凝固成了一個連詞。選擇問句中關聯詞“為”的產生也是這樣,起初“為”字在選擇項中是一個係詞,後麵跟名詞性成分,“為”的判斷作用較明顯。後來,“為”後出現了越來越多的謂詞性成分,那麼“為”的係詞性逐漸模糊了,主要起連接作用,久之,語法化成了關聯詞。另外,“為”、“是”向副詞詞尾方向虛化也是組合關係中搭配成分的變化引起的,不贅述。
在一定的句法環境中,語義相宜性成為導致語法化的一個重要誘因。就“是”字後置式判斷句的產生來看,“是”字在“A,B是也”句式中本是一個複指代詞,其作用在於說明B就是A這樣的情況,A一般是個謂詞性短語或小句,B是名詞性短語。後來A的性質發生了變化,A變成了簡單的名詞短語,或者仍是謂詞性的複雜結構,但是被說明的部分隻是其中的一個名詞短語了,這樣“是”在語義上由說明B就是A這樣,而變成了說明B即是A,也就是複指作用隱退了,多了肯定聯係的作用,於是慢慢虛化成了係詞。
(二)重新分析和類推是語法化進行的機製
重新分析是一個句法結構內在關係的變化,它發生在語言橫向組合層麵,一般是指表層相同的結構,其內部構造因語用或其他原因被重新劃分邊界,從而從底層上改變了音位、詞法、句法的結合方式。重新分析常常導致結構成分之間邊界的創立、轉移或消失,同時可能引起詞性、語法關係等的改變。類推是句法規則的擴散,是語法結構的推廣,它發生在語言縱向聚合層麵。類推是規則的泛化,它使重新分析的隱蔽形式顯性化,它改變的是表層形式,而不影響深層句法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