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體的組織細胞必須處於具有適宜酸堿度的體液環境中,才能進行正常的生命活動,細胞外液適宜的酸堿度用pH表示,正常值為7.35~7.45,是一個變動範圍很窄的弱堿性環境。雖然機體在代謝過程中不斷生成酸性或堿性物質,也經常攝取一些酸性或堿性食物,但依靠體液的緩衝係統以及肺和腎的調節作用,血漿pH穩定在正常範圍,這種生理情況下維持體液酸堿度的相對穩定性稱為酸堿平衡。
盡管機體對酸堿負荷具有強大的緩衝能力和有效的調節功能,但有許多原因可以引起酸堿負荷過量或調節機製障礙,導致體液酸堿度穩定性破壞,形成酸堿平衡紊亂。血pH低於7.35稱為酸血症,堿血症則指血pH高於7.45。
危重患者的酸堿平衡紊亂尤為常見。很多疾病均可伴有酸堿平衡紊亂的發生,且一旦並發酸堿平衡紊亂則必將加速原發疾病的惡化,甚至導致死亡。臨床工作中應十分重視對酸堿平衡紊亂的糾正,但是酸堿平衡紊亂的情況不同於某一種疾病的發生發展過程,某一種疾病盡管也可累及多個器官、係統,但其主要的病理改變仍限於某一器官和係統。酸堿平衡紊亂則不同,各個器官、係統的疾病均可導致酸堿平衡紊亂,機體所有細胞的功能代謝均參與其中,且多個器官組織立即參與代償反應。這些決定了酸堿平衡紊亂時機體內出現極為複雜的病理生理改變。因此,在疾病的診治中,往往需及時準確地判斷體內發生的酸堿平衡紊亂情況,但解決這一問題並不簡單[1]。
一般來說,酸堿平衡紊亂的治療首先應查找原因,針對原發疾病治療,而不是急於把pH糾正到正常範圍,因為盲目的治療導致的後果可能比酸堿平衡紊亂本身更嚴重。充分考慮造成病理生理變化的原因,比糾正pH對患者更重要。如對於代謝性堿中毒的治療應著重去除導致堿中毒的因素,糾正脫水的同時,及時糾正電解質紊亂。又如單純性呼吸性酸中毒的治療,主要是積極改善通氣,控製感染,使原發性升高的二氧化碳分壓下降,而不盲目補堿,特別是慢性呼吸性酸中毒更應慎重。對於代謝性酸中毒的治療應積極治療原發疾病,同時酌情補充堿性藥物;對HCO-3低於10mmol/L的危重病患者應立即輸液並使用堿劑治療。
混合性酸堿平衡紊亂治療的關鍵是正確認識、正確判斷哪一種酸堿平衡紊亂是原發的,哪一種是代償的,代償的對機體是有利的,不宜糾正,否則會帶來不良後果。此外,混合性酸堿平衡紊亂與水、電解質的關係非常密切,如脫水、低血氯、低血鉀與堿中毒往往同步發生,應積極糾正。三重酸堿平衡紊亂的治療,應首先掌握三重酸堿平衡紊亂的發生發展和演變規律,在治療原發病的同時,應積極設法將三重酸堿平衡紊亂變為二重,爭取盡快轉變為單純性酸堿平衡紊亂[2]。
總之,危重患者內環境變化複雜,各種酸堿平衡紊亂可同時存在,其特點是發病率高、類型複雜、變化迅速和病死率高,且混合性酸堿平衡紊亂在臨床工作中治療較困難,對預後影響較大。因此監測動脈血氣,正確地判斷和處理,盡可能地控製酸堿紊亂的發生,對降低危重患者的死亡率有重要的臨床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