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農民收入是一連串事件(2 / 3)

興高采烈搬進商品房的城鎮“房地產主”們也許並不清楚,其置業的基礎——土地——是怎樣從農用轉為非農用,同時又從民土轉為國土的。簡單作一個描述吧,那是一個三連環。

第一環,農地征用。政府根據發展規劃,按照一定的行政審批程序,將農地征用為工業或城市用地。這裏最畫龍點睛的,是“征用”兩個字。你道何謂“征用”?就是政府據民間財產為己用,“剝奪、充公、沒收”的同義詞也。試想,農地不是敵產,工業化、城市化也不是打仗或救災,為什麼非征用不可?這一問,就問到了問題的老根上。我以為,要害就是土地不能交易和“土地漲價要歸公”。在征用製之下,土地並沒有被買賣,當然更無漲價之慮。

第二環,向集體支付補償。政府征用了農民的土地,一點補償也不付,總是交代不過去的。但是,在計劃經濟時代,國家征地一畝的補償金,也就等於種植一畝土地三幾年所得的淨收益!這分明是斯大林式的國家工業化剝奪農民的一個側麵了。不過,那時的人民公社可以“集體地”分攤土地被征的後果,猶如鄉下人家添丁加口,“桌上加雙筷,鍋裏添瓢水”就對付過去了。現在,農戶算是擁有了長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是隻要涉及征地,農民還是隻好“退下”,要由“集體”(也就是幾位鄉村權力人物)出麵,協調政府征地,領取並分配征地補償。

第三環,土地批租。政府向集體支付了征地補償金之後,就可以放手批租土地了。當然,這裏批租的是土地在50~70年間的使用權,而不是土地所有權。這一點很要緊,不但維係了“土地不準買賣”理論的麵子,也使得對農民的征地製,看起來不怎麼像“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這樣一套土地製度,為解決工業化和城市化占用農地,混合了“土地不得買賣和漲價歸公”(征地製)、“國家工業化”(超低補償)、“人民公社製”(唯有“集體”成為農民的合法代表)和“香港經驗”(土地批租製),自成一家。這再次表明,在迫切的經濟需要麵前,任何強大的傳統總免不了要發生變異。

這套組合起來的土地製度,有以下值得注意的特征:(1)決定工業和城市用地供給的,既不是農地的所有權,也不是農地的使用權,就是說,農地產權在法律上沒有資格作為土地交易的一方,無權參與討價還價;(2)政府對工業和城市用地需要做出判斷,運用行政權力(包括規劃、審批、征地)決定土地的供給;(3)權力租金——而不是土地產權的權利租金——成為目前農地轉向工業和城市用地過程裏基本的經濟刺激。在如此約束之下,各相關方將如何行動呢?

以權力租金驅動土地流動,效果如何還需要長期追蹤、觀察和研究。目前我看這套土地製度,邏輯的一致性還在其次,實際效果上“兩不經濟”的端倪已現,值得注意。

這裏所稱“兩不經濟”現象,是指目前大都市因為行政控製過嚴,所以土地供給普遍不足,結果地價過高,可能步香港模式之後塵;而許多小地方,卻同時因為行政控製鬆弛,使得那些沒有什麼效益的工業和城鎮建設項目,濫占了農地。簡單概括,一邊嚴重浪費城市化的機會,一邊大量浪費農地。

不是嗎?上海、北京、深圳、廣州等地的市場地價,已經高得令一般產業界人士側目,而紅火的房地產市場,看來看去還是不能完全脫去“丹頂鶴”特色——由境外和境內高收入人士的購買力主導——離“國民經濟主導產業”還差得遠。其實,精明的房地產商人怎麼會不知道,客戶沒錢賺的生意是做不長的。但是要讓房地產價格降下來,就要把地價降下來,把政府附加在土地上的種種收費降下來。為此,首先必須大量增加商業中心城市的土地供給。問題是,土地供給控製在政府手裏,而大都市的政府,差不多一股腦兒在學香港地區——不但學土地政策,更學政府開支模式。

如此下去,內地很快會出現若幹個“香港”。那可是所得稅率比現在香港高一倍,而地價占收入平均所得水平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新香港”。這些“新香港”的經濟靠什麼來支撐?每周放5天假,還是天天辦運動會?

其實,“兩不經濟”源於一個禍根,那就是農民的土地權利被摒除在“土地城市化”之外。要知道,農民根據“出價高者得”的市場原則斤斤計較,與國與民大為有利。我在前文指出,產權交易的規則是,農民決定是否放棄農地使用權,要考慮是否比他自用農地更值。大都會城市(包括有苗頭的中小城市)可以為獲得農地出更高的價,直到農民覺得值而放棄更多的農地。至於那些“國小民寡”、經濟沒有起色的地方,辦城鎮化還不如農民種地,地權交易機製就可以抑製地方長官們的瞎折騰。

產權租金在農地轉用的製度中占據中心位置,農民的收入立馬會大幅度增加。比較可靠的國際經驗是,在工業化、城市化高速推進的條件下,土地產權租金為產權的主人帶來大量收入。算算我們這裏征地補償金與土地市價之間的差額,可以知道“流失的土地權利租金”數目驚人。真的為農民收入問題發愁嗎?那就把“征地+補償+批租”製度廢除了吧。

市場經濟,豈能無契

從隻可自用的資產,轉變為能夠獨立提供未來收入流的資本,需要的條件講來無數。萬丈高樓平地起,讓我們從比較基本的一項條件談起。這項條件隻有一個字,曰“契”。

契為何物?

多年不知契為何物,查查字典是需要的。我查的結果,“契”的中文意思不複雜,就是“文書和憑證”。對應的英文詞彙“deed”,意為“加封蓋印的文書,比如債券、合同和轉讓證書,通常與財產有關”。簡而言之,契就是關於財產的一個特別文本。

財產就是財產,為什麼還要一個文本?為了確立產權的排他性嗎?那就是沒有“契”,也是可以的。修籬笆可以防君子;養狗可以對付小人;遇到強盜明火執仗,業主可以告官,也可以訴諸“武力的批判”。無論如何,狗、籬笆牆之類的物理分界線,可以發展到應有盡有。為什麼一定要“文契”?

我的看法,“契”從來與產權的轉讓有關。從“資源自用”跳向“資源可轉讓”,看似一步之遙,卻平添麻煩無數。擇其要者,三項困難首尾相冠。第一項困難,轉讓要講代價,所以有關資產的質量和數量,要有準確的測定、計算和記錄。巴澤爾說過,任何商品都包括許多方麵的屬性,要考核清楚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僅僅把資產狀況描述清楚,對語文和算術的要求,就絕不簡單。

第二項困難,原主放棄資產自用、轉讓他人,需要清楚地指認:原本擁有的“要求權”為何?可以出讓的究竟是哪些?財產作為“物”,是具體的,在物理上可見的;而關於物的“權利”,涉及的是行為的許可或禁止,非常抽象。加上產權轉手要牽連兩個以上的主體,所有抽象的“指認”要使授受各方都清楚明了、沒有歧義,是難上加難。

接著而來的第三項困難,是以上關於資產的描述和權利指認,究竟可信不可信?“交易無戲言”是對的,不過既然“戲言”可以獲利,怎麼防範交易對手口出戲言?

轉讓產權跨越的時間越長、空間範圍越大,上述三大困難就越發嚴重。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契書應運而生!口說無憑,立個字據是必要的;而文字生來就很抽象,適合用來界定權利;加封蓋印,表達了第三方的認證和擔保,旨在增加文件的可信性。契書的三個特點——文字書寫、抽象描述資產並指認權利、權威可信——可是個個都有來曆。

契書來到人世,就成為產權的正式表達。在真實世界裏,清楚的產權表達,構成了一切合約的基礎。講起來也許石破天驚,合約的要點就在於放棄。難道參加合同的一方,不是承諾要放棄自己的一些產權,才換取到另外一方承諾放棄的相應權利?合約經濟,講來講去,就是分立的產權主體,在合意的原則下此棄彼取、彼棄此取。

要放棄,就要有清楚的表達!以擁有一套住宅為例,業主究竟準備放棄什麼、欲交換什麼,需要清楚的表達。你放棄的是使用權(居住權)、收益權,還是處置權?是放棄部分,還是放棄全部?是一時放棄,還是永久性放棄?你表達得越清楚,潛在的市場合約對手——他們也要清楚地表達他們意欲放棄的產權——就越容易集合起來和你談判。

契的作用就是提供一個清楚的、可置信的表達。這樣看來,英文的“contract”雖然可以翻譯為“合約”或“合同”,但還是不如古舊的“契約”來得傳神。契為約之本,有契作憑,立約比較容易。無契而要定約嗎?不是不可以,隻是交易費用委實太大了。以上“契約”之說,可以解釋市場文明為什麼總是“與契共舞”,沒有例外。

以契為基礎的交易,在改革後的中國有了驚人的發展。考慮到曾經把契約看作剝削標誌的曆史環境,“契約文明”在中國的重新萌芽,是將來的經濟史學家不會放過的題材吧。

不是嗎,目前我國的證券市場、房地產市場以及人才市場,交易活動要以契書為準,已經成為正式的、合法的經濟製度的一部分。各類證券憑證(包括電子文本)、房地產證以及文憑(人力資產的文契),清楚地表達著私人產權在中國的成長。與理論推測相一致,正是在這三大市場上,“資產自用”的限製被普遍打破,而按契約轉讓資產變得越來越有看頭。與理論推測相一致的還包括,資產因為可以按照契約為他人所用、可以提供獨立的收入流而成為資本。

不用諱言,我國的證券市場、房地產市場和人才市場,都還存在著一些根本性的缺陷。有機會的話,我們還要衝著這些製度缺陷,提供“刀刀見血”的分析。但是本文的觀點是,憑借文契來交易資產的形式本身,有獨立的價值。看不到這一點,是短見。

比較值得思考的是,占人口多數、在改革中最早得到土地承包權的農民,還基本隔絕在三大市場之外。是的,資產變資本的中心,無一例外都在大都市,但這並不等於說,數額巨大的農村地產、房產和其他資產,就沒有彙入市場交易的可能和需要。是的,為農民財產建契立約,需要一係列社會、文化條件的支持。當今農村高中生占總人口的比例,遠高於曆史上任何一個時代鄉下讀書人的比例。傳統上,識文斷字之輩在鄉村本地市場的用途之一,就是為建契立約提供服務。根據曆史記載,即便在“政府機構不下縣”的條件下,每一塊農村土地都帶有加封政府印章的地契,而和平年代裏大部分的財產轉讓,也登記在冊。

我認為現在最主要的障礙,是經濟思想的落後。許多人認定,市場經濟不一定非要清楚界定產權,而界定產權也不一定非要以契約為本。經驗已經在批判這種落後的思想:改革後農民積累的資產總量在增加,但是他們的資產缺乏轉化為資本的途徑。有趣的是,人們寧願把時間用來念叨資本短缺、勞動力過剩,還有什麼人地關係緊張,也不願意哪怕想一想下麵這件簡單工作的意義。這件工作是,為已經落到農民手裏的財產權利,立一紙文契。

產權可能也是副產品

在科學上,凡起源問題,都不容易。生命的起源、物種的起源、天體的起源……皆大問題無疑。從製度方麵來看,凡事要問起源,就不容易回答。哈耶克晚年引用考古學、人類學等最新成果,言明市場——人們積聚在一起有買有賣——甚至比農業出現得還早,並且遠比國家還要古老。要是哈氏之論對頭,市場究竟是怎麼起源的呢?看那成百上千的“正常人”,不畏車馬勞頓,非要熙熙攘攘地擠到一起成“市”,究竟是怎樣一回事?當今的那些超級大市場,例如義烏小商品、亳州中草藥、虎門服裝等,偏偏就在那個地方成氣,莫非真有“風水”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