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農民收入是一連串事件(1 / 3)

收入、財富與權利

數年以來,我國經濟增長的速度在全球名列前茅。同期,占全國人口70%的農民,平均收入基本沒有什麼增加。這兩件事情擺到一起,需要一個解釋。在一些人看來,農民收入不過是或大或小的一個數目字,這個數目字,可以由政府的政策主動加以調控。如果這個見解對頭,那麼近年農民收入增長的緩慢和停滯,可就要歸於政府無意增加農民收入,或者政府調控農民收入的政策措施實施不力了。但是,我們不是年年看到,政府總是將增加農民收入列於經濟政策的首位嗎?為了實施諸如糧食保護價這樣的保護農民利益的政策,政府難道不曾花費巨額財政補貼,甚至不惜關閉全國糧食自由市場嗎?

所以,問題的難點是:政府有意提高農民收入,也采取了許多有力的政策措施,但是農民收入的增加還是遠不盡如人意。這個難點固然令人難堪,但它也提示我們,解釋農民收入的變動,不妨到政府意願和收入調控政策以外的領域去尋找答案。讓我們從“收入”概念開始吧。

常識可以回答,收入是掙來的。別人——親戚、朋友、慈善機構和政府——當然可以贈送我們貨幣和實物,但那是別人掙來的。

問一個淺得不能再淺的問題,憑什麼可以“掙”得收入呢?許多人會回答:憑努力。是的,努力是掙得收入的要素。但是,倘若一點“本錢”也沒有,無論多少努力,都在空中曼舞,永遠落不到地上變成收入。最簡單的例證,販夫要掙錢,努力固然重要,但總少不了一小筆用於周轉的資金、一點兒關於怎樣做買賣的瑣碎知識以及或大或小的一些商譽——這些都是本錢。挑夫要掙錢呢?最主要的本錢,恐怕就是他的體魄和腳力。

就是說,本錢是努力的載體。努力是要將本錢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無論如何,任何人離開了本錢,都掙不來一丁點兒的收入。在這個意義上,“一本萬利”或許是可能的,但“無本生意”就是白日做夢。實際上,種種對收入做出了貢獻的“本錢”,被人們忽略了。你的本錢全部是借來的嗎?信用就是你的本錢。兩手空空起家?本錢是時間和生命。

凡是財富,都可以拿來當作謀取日後收入的本錢。要當心,這裏財富的概念,是指對我們人類有用但又稀缺的資源。陽光對人類重要無比,但不是財富,因為陽光不稀缺。因此,沒有人可以省下陽光來當“本錢”。

是的,從當前消費裏省下來的財富,才可能成為掙得未來收入的本錢。在這個意義上,當作本錢的財富就是資本。鑒於資本概念已經被攪得模糊不清,我們不妨回到1907年的費雪:資本就是產生未來收入流的財富。這一句話就夠了,因為我們已經有了基本線索:離開對財富,特別是對財富中拿來做本錢的那部分資源的狀況調查,我們無從理解收入。

權利是否清楚界定至關重要

收入是財富(資產)的產出,是否意味著農民收入增長低迷,是因為農民擁有的財富數量太少,或農民財富的價值偏低?是的,平均而言,我國農民可用的耕地很少、實物和金融資產不多、受教育程度很低。本來嘛,說農民收入水平低下與說農民窮是一個意思。貧窮,還不就是財富太少?

但是,從資產價值的角度看,上邊的道理講反了!人人知道,莊稼是地裏長出來的。但是,要是因此說莊稼的價值由土地的價值決定,那就全盤皆錯。事實上,土地所以值錢,就是因為它具有生長莊稼、產生淨收益的能力。一塊土地究竟值多少錢,是由這塊土地未來生長的莊稼所可能提供的淨收益決定的。所以,是產出流的市值決定了財富的價值。

產出的市值,與市場交易大有關係。如果不加入市場交易,在滿足生產者自家的消費之後,產出就沒有太大的價值了。但是在交易的條件下(也隻有在交易的條件下),就可能會“物以稀為貴”!市場並沒有變魔術,關鍵是交易提高了分工和專業化的水平,從而提高了交易各方的生產力。200年來,經濟學來來回回講的就是這套道理。傳統的經濟學隻看漏了一點:清楚的產權界定,是市場交易的前提。沒有清楚的產權界定,一項產出究竟自用還是出讓、究竟部分出讓還是全盤出讓、究竟出讓的條件怎樣決定,難以抉擇。沒有清楚的產權界定,潛在的交易成本可能高到使得交易根本無從發生!

這樣聯係起來,財富的權利界定(產權是也)影響產品市值,而產品市值又決定財富的價值。關於這一點的經驗證據數之不盡:贓物賣價奇低,糾紛嚇退潛在的房屋買主,戰亂時期資產價格大幅度跳水。這些都表明,權利清楚界定並被有效執行,其本身是有價的。

以上理論,簡單無比。第一,不能離開財富(資產)來解釋收入;第二,資產的產權界定影響收入的市值,進而影響財富本身的價值。但簡單的概念掌握起來最不容易。不然,為什麼費雪說,“收入是經濟學的第一個字母和最後一個字母”?

由此,我認為解釋農民收入的重點,不是政府的意願和收入調控政策,而是農民財富的產權狀態。比較起來,要是今天我國農民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不足5%,而政府財政收入占國民所得50%以上,那麼收入調控政策或許還大有用武之地(至於長遠的代價是另外一個問題)。但是今天中國的實際情況,使人感到調控政策專家生不逢時。

簡明的理論,隻為調查和分析指明了方向。農民財富的產權狀態,涉及一係列互相影響的複雜事件。為了便於閱讀,我將選取幾項重要事件作為重點。我用來解釋數年來農民收入幾無增長的總線索是,除了耕地使用權,農民財富的產權界定在考察期間沒有實質進展。

放棄農地的代價

農地一旦轉成工業用地或城鎮用地,其市值上升數倍甚至數百倍。在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過程中,農地的產權主人能夠在多大程度上分享農地轉為他用引起的增值,是由農地產權製度——特別是農地權利的轉讓製度——決定的。

差不多100年來,有一個起源於美國空想社會主義者亨利·喬治的理論流傳甚廣。這個理論說,土地從農業轉為工業和城市用途而引起的市值上升,是社會因素使然,與土地的主人沒有關係。因此,如果地主從地價增值中獲利,是不公平的。

當年孫中山先生受該學說的影響很深。作為“中華民國”的國父,孫中山不但以“平均地權”為革命綱領,而且認定必須禁止或限製地權的自由買賣,否則“富者田連阡陌,窮者無立錐之地”將卷土重來。在“中華民國”的政策傳統上,“土地漲價要歸公”一直是一句響當當的口號(做不做是另外一回事)。

但是,不論“土地漲價歸公”多麼振振有詞,其背後的經濟學卻是錯的。這種經濟學認為,世間各種資源的市值是由其成本決定的。難道真有“成本定價”這回事?舉我桌上的茶杯為例,如果它從1 000公裏以外運來,難道就比它從1公裏以外運來要賣得貴?倘若“成本定價”的理論對頭,生產者不斷提高成本就紛紛獲利,人類的福利一定低得不值一提。

現在我們遇到的,不過是一個特例:生產成本為零之物,市值突然飆升。一塊農地對於工業、城市的意義,不是肥沃程度,而是——現在房地產商經常講的——位置、位置、位置。農地因“位置”突然身價百倍,而農地之主對於“位置的生產”顯然沒有下過任何本錢。他們可以從土地溢價中取利嗎?

可以的。因為農地主人對土地增值有一項重要貢獻,那就是“放棄”農地的使用權。想想看吧,要是地主不放棄土地使用權,工業家、地產開發商、城市規劃官員們相中的“位置”,增值從何談起?

放棄一項權利,要有代價。這個道理不難明白。農地的主人本來可以通過使用農地而獲得收入,要他放棄使用,他就沒有了那筆收入。因此,“由自己使用農地的所得”,就構成了放棄使用權的代價。你不出一個合適的價錢,他橫豎不會放棄本來可以有所得的農地使用權的。

比較不容易明白的,是產權的主人隻有在他認為“值”的條件下,才接受別人的出價而同意放棄使用權。在真實世界裏,值或不值,是頭等大事,不可以不講清楚。拋磚引玉,我先講三點。第一點,麵對同一個出價,張三說值,李四說不值,他們兩個都對。這就是說,值還是不值,是非常個體的、主觀的判斷。不明白這一點,經濟學沒法入門,因為像邊際、比較優勢這類概念,都以個體的、主觀的判斷為基礎。這是經濟世界不同於物理世界的地方,值得講究“科學”者特別當心。以為掌握了經濟學,就可以替別人、替“社會”作判斷,是走入歧途。

第二點,一支鉛筆5毛錢,買者認為值,是他認為得到的鉛筆對他而言,高於他所付出的5毛錢。對於賣者呢?值就是他所得的5毛錢,高於他為生產這支鉛筆的全部支付。一筆生意成交,雙方都認為值,這是市場經濟最令人著迷的“戲法”。

第三點,按照各方認為值的原則成交,所謂“資源配置”才有效率。這是因為,賣者放棄使用換取收益對賣者更值,而買者放棄收益換取使用對買者更值。普遍照此辦理,那就是,不論資源歸誰所有,非落到更有效率的使用者手裏不可。商業世界,熙熙攘攘,“倒買倒賣“,不亦樂乎,講到底,就是不斷在發現誰能夠更有效地利用資源。

所以,工業化和城市化要占用農地,僅僅“補償”農民失去土地的代價是不夠的。要證明土地被用於發展工業化和城市化更有效,最簡單、可靠的辦法,就是占地者的出價,要高於農民自己種地的收益。唯有這樣一條簡單的準則,才能普遍有效地利用土地。

人們也許有疑問,補償要高到農地的主人認為值的程度,不會損害工業化、城市化嗎?看看曆史吧。西歐、北美、日本的工業化和城市化領先全球,土地製度都是清楚的私人所有、自由買賣、按市值成交。難道1700年的英國城鎮人口占總人口25%,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結果?日本在明治維新以後,工業化、城市化大有苗頭,難道與廢除封建土地製度、由法律保障土地交易無關?

被叫作“資本主義”的經濟裏麵,香港是一個例外。因為是殖民地,香港的土地曾經全部歸英國女王所有。為了在國王的土地上發展經濟,香港發明了一個“土地批租”製,由政府主事,讓工業家、地產批發商競標購買一個時期內的土地使用權。政府“批”出土地,得到收入;業界得到清楚的、可以再度交易的土地使用權。

不料政府當“地主”,也可以別出心裁。為了獲得更多一點財政收入,香港政府特意控製土地的供應數量,旨在“少批多得”。香港政府常常“規劃”出一塊土地,因為市場競價不理想而收回,待來日再批。看到被當地人稱為“石屎森林”的摩天大樓自天而降,你可不要以為香港的土地資源已經耗盡。事實上,港九島上未開發的土地還有70%強!

如此一來,我們東方之珠的地價就在全球稱王。是的,香港的稅法簡明而所得稅率很低,連弗裏德曼都說過值得美國學習。但是,香港政府通過土地批租而征得的“暗稅”,在資本主義經濟裏舉世無雙。香港要不是具有區域性的市場經濟製度(特別是金融製度)的競爭優勢,那樣天價的土地市場無論如何是撐不住的。

好在香港沒有多少農民,無論土地製度如何,與農民收入沒有大的關係。中國內地有9億農民之眾,農地轉非農用地的製度在孫中山的“土地漲價歸公”、斯大林的國家工業化以及人民公社集體製等傳統之上,又引進一套香港批租製,實在茲事體大。

“國土製”剝奪農民

按照現行土地製度,農地一旦轉為工業或城市用地,就由“民土”(農民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變為“國土”。在工業化、城市化急速推進時期,這一事件對農民收入的影響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