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在外群體看來,雜技學童及其家長選擇學藝場所是盲目、無序的隻是表象,他們內部延續親緣、熟人關係的潛規則。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選擇雜技之路的人們不完全是作為獨立的個體存在的,而是通過親緣、關係網了解進入該領域的;而且在學藝過程中一定程度上仍保持擬家庭的方式。因此,可以說先賦性的傳統關係在整個過程中成為極為重要的社會資源。此處我們又一次看到傳統的再造過程。農業社會中對家族群體的依賴性,而在當代轉型社會中麵對新的選擇和製度安排,傳統社會關係卻成為拉動力量。由此,筆者認為簡單地宣稱作為一種文化傳統的家族、親緣關係業已衰落或依然強大都難以對現實作出有說服力的解釋。傳統是數代累積並傳承下來的生存經驗,傳統的再創造不是簡單的回歸重複,而是在新的經濟、社會關係中,借鑒其他文化形式中的傳統、綜合現代教育的新內容,進行的再創造、再建構。當今雜技學童群體的遭遇正昭示著學藝傳統在傳統性和現代性的張力作用下再創造和重新建構的過程。
那麼,為什麼傳統發生如此再造呢?
三、國家力量的嵌入與學藝傳統的再造
文化變遷是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存在的現象,是多種因素交織作用的複雜動態曆史過程。Davis和Harrell認為,中國的“國家權力與政策推動了社會轉型”。綜觀雜技學藝傳統的再造過程,發現國家力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國家的改造計劃和政策促成雜技學藝傳統的變化。這些政策和措施的目的是加強國家對社會的控製力,將國家的觸角延伸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雜技藝術自然不能例外。
閻雲翔總結了國家和家庭變遷之間的關係的相關研究。早期研究受到上世紀50年代中國社會變革的影響,樂觀地強調國家在家庭變革中的作用;隨後以經驗研究為基礎的學者提出雖然政府批判傳統,但是仍承認人們對家庭的責任和歸屬感;女權主義者否定社會主義國家對傳統家庭觀的改造;但更多的學者肯定了國家的正麵作用。閻雲翔通過對下岬村的研究,認為“國家在集體化期間一手直接啟動了私人生活的轉型,而在非集體化之後又間接地幫助了這一轉型的繼續……國家改造了農民生活的道德世界,從而也改變了家庭。”導致農村私人生活領域的變革,即個人主義的興起,對傳統家庭觀念的破壞,甚至極端化為“無公德的個人”。
那麼,在吳橋雜技學藝傳統的再造過程中,國家力量發揮了怎樣的作用?為何沒有出現下岬村那樣的個人主義,反而個體化程度有限,家族和家庭依然在一定程度發揮作用呢?
1.學藝傳統受到國家力量的作用而發生再造
首先,在改革開放後成立的民辦雜技團校中,我們看到了國家力量的痕跡。當今民辦團校需向文化部門登記,由文化部門頒發三證,才具有了合法的營業、演出和招生資格,其合法權益受到法律的保護。可見,通過這一關鍵性的權力運作,民辦團校成功地轉變為國家認可的機構,其身份取得了製度上的合法性。
由此,可以得到國家和國家代理人地方政府的扶持和政策上的優惠。縣文化局局長楊洪誌告訴筆者,縣政府對雜技的基本政策是大力扶持,通過《加快雜技發展實施意見》,對因辦團辦校的貸款、土地租用等均采取優惠措施,同時為了民辦團校的順利運營,縣裏在稅收方麵也采取照顧。
雖然吳橋民間存在一些沒有任何手續的不正式民辦團校,可他們的演出和招生受到許多限製,特別是外出演出隻能到一些較為低級、不正式的場合以低廉的價格演出。
民辦團校的負責人隻有極少數年齡在60歲左右,大多數在30~60歲之間,他們中多數是在改革開放後學藝的,且基本是從縣雜技團或藝校走出來的,所以他們的經營模式、管理辦法受這兩個公立團校的影響很大,而縣雜技團和藝校是直接在國家力量支持下成立,直接由政府管理,其經營和管理辦法受國家影響極大,特別是藝校深受現代學校教育理念的影響,和傳統雜技傳授模式差別非常大。
由此可見,當今吳橋雜技教育模式,已經由曆史上純民間運作模式,在直接或間接受到國家力量的作用下轉變運作模式。新的模式和傳統模式的差異就在於對家族和家庭因素的破壞。一方麵是現代學校教育理念本身和家族、家庭式傳統模式相悖;另一方麵,吳橋雜技學童構成已經發生很大變化,70%左右來自農村家庭,如閻雲翔所言,國家一係列措施破壞了農村傳統家庭價值體係,導致個人主義。在當今意識形態下,雜技藝人群體也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個體化傾向的影響,從而使吳橋雜技學童群體的學藝呈現一定程度的個體化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