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參賽,練功時間會更長,文化課的時間往往被占用。獲得過金獅獎的一個女孩回憶參賽前集訓情景:早晨6點開始練功,除早餐一小時外,直到12點,沒有午休,晚上還要練到11點多,天天如此。春節在訓練場吃的年夜飯,過年隻放了兩天假,大年初三就開始訓練。
學童從入學到畢業一般經曆這樣的過程,以雜技藝術學校為例:兩年基本功,然後開始上技巧課,外地實習演出,畢業分配。之所以分基本功課和技巧課,是因為我們看到的呈現在舞台的雜技節目經過這麼幾個步驟:基本功訓練→節目技巧→舞台編排。舞台編排屬於後期加工,學校通常隻負責教學童前兩項。其他民辦學校和團體的教學方式、過程與此類似,隻是有所“精簡”或合並,主要是“精簡”了基本功,由兩年縮到半年,或者不以時間為標準,而以拉伸開胳膊、腿,簡單活動過筋骨為標準,即開始學習節目技巧。
學童在校全部是封閉式管理,平時不許私自外出,不允許家長隨意探視孩子,很多學校都是規定一個月一次探視日,雜技藝術學校、職教中心雜技學校、縣團團帶班都有這樣的明確規定。民辦團校往往沒有那麼嚴格,大體也是這樣,不允許家長過多探視孩子,主要是怕學童分心、想家,也怕影響其他學童的情緒。
這些學童雖然也上文化課,但是比例相當小。最正規的雜技藝術學校,每天隻有3節課。文化課老師說,差不多隻能勉強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把課本上的東西講完,基本上無法像普通學校一樣,做練習、加深難度等。該校隻到初一就截止了,因為到這個階段,學童基本就該畢業了,開始學藝年齡越小,接受的文化教育越少。文化課教材和國家義務教育教材一致,但該校老師反映較難,因為學童們把大部分時間和精力都放在了練功上,文化課很難跟上普遍學校的進度,教學大綱教學要求很難實現,期中期末考試和該縣普遍學校保持一致,越高年級差距越大。雖然他們畢業得到的是中專文憑,但文化程度根本達不到。在雜技藝術學校,文化課還是很正規的,老師以科目分類,上課紀律很好,老師要備課,講課也比較認真。某民辦雜技學校的景象令人深思。學童下午有一節、晚上有兩節文化課,由於隻有三十幾個學童,被分在3個班,一二年級是一個班,叫低班,三四年級是中班,五六年級是高班,三個老師各自管一個班,所有科目通教。
不管怎麼樣,以上兩所學校形式上還在上文化課,有些民辦團校文化課常常被“精簡”。雜技藝術學校是三位老師,專業老師、文化課老師和生活老師,而許多民辦團校,文化課老師和生活老師合二為一。文化課老師和生活老師往往是不區分的。
對此,雜技學童自身又是怎麼看的呢?在雜技藝術學校,下午4點多,學童們結束了一天的練功,在準備上文化課,當筆者問到練功累不累時,有個學童說累。但是,當問到,如果讓你選擇你現在願意繼續練功還是上文化課的時候,她卻很果斷地告訴筆者練功。很多學童自己都承認就是因為不喜好上文化課才來這裏的。
據說,這些民辦團、校的學童們很多隻認識簡單的字,有的以認識自己的名字、出門找得到男女廁所為標準。因此才會出現不會填彙款單的“笑話”。
可見,當今雜技學童學藝具有雙重性。一方麵,在時間、地點上固定化了,有了獨立的學藝行為,這對他們個人身心健康、人格的健全發展和雜技行業的發展都有著其曆史進步性。但另一方麵,仍存在一些問題,需引起注意。
主要社會關係變化
目前關於雜技的研究,有雜技教育的發展形式變化方麵的,卻沒有曆史上如何教與學的記載和研究,文獻記載也往往止於師父打罵或者耐心指導、徒弟刻苦練功,而沒有如何教功和徒弟如何學藝的記載。學藝和演出的過程是難以分割的,因此,對大多數雜技藝人而言,學藝的經曆和演出是相同的。而且,目前筆者所能找到的資料對學藝過程的介紹非常有限,因此,也隻能從雜技藝人演出經曆中尋找支離破碎的記憶。
一、曆史上師徒關係
1.擬家庭特征
曆史上學藝一般要拜師。拜師有兩種:一種是自幼拜師,之前沒有基礎;另一種是帶藝拜師,自己已經會點技藝,拜師是為獲得門派身份而不為同行排斥,或者隻會簡單的節目,自認之前所學膚淺,拜師是為增長技藝,也有的是二者兼備。但他們技藝的習得主要來自流動演出中,就是民間所說的邊學邊演。
一個師門內成員的關係似一個大家庭,成員包括師父及其家人、師兄弟姐妹。從這層意義上說,他們之間的關係具有擬血緣關係。特別是在徒弟簽訂生死契,自幼年即跟隨師父、師母學藝。可見,曆史上徒弟和師父生活在一起,吃住都在一起,和師父呈現出一家人的表征。
有一種收徒形式更能證明其擬家庭性質。這就是收買養子(女)。在雜技行業,收買養子(女)是一個較普遍的情況,收買者多是一些班主,收買養子(女)是一種廉價的收徒形式,遇有災區難民,貧窮之戶,可以用很少的錢買下養子(女),或將親屬之子(女)認做義子(女),或將遺棄的女嬰收養,養子(女)幾乎終身為收養人賣藝,待成年後,收養人也多將養子(女)與團內骨幹演員成親,更增加了收養人的收入。在訪問中,收養女的多,養子的少,藝人們說,養子不好收,收了麻煩事多,娶妻、蓋房,與子女爭財產等。在小說《雜技王傳奇》中,雜技藝人孫桂在客棧吃飯時,遇到逃荒被父母賣到小飯店當丫頭的四妹,小姑娘生病,又餓,5歲的她骨瘦如柴。被孫桂買下,收為義女,跟自己學雜技。史德俊在演出前曾拜師,1908年,7歲時,父親史芳春讓他和小他兩歲的弟弟一同拜鄰村張烈山為師開始學藝,當時規定學藝期限是3年,師父管吃管住,演出收入全部歸師父。在師父家學藝幾個月後,他學會簡單的技巧、翻跟頭等,即開始跟師父外出演出,邊學邊演。